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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搬到这里来,当然不是想偷窥光身子的小姑娘。
可是你不能把偷窥这个词狭义地理解为一种色情活动,偷窥的内容其实有很多,方式也不仅仅局限于在窗口架一架望远镜。从古至今,偷窥活动贯穿在整部人类历史中,甭管哪一朝哪一代,包括现如今的太平盛世,只要你有秘密存在,偷窥活动便永不会消失。进行偷窥的人除了大大小小的太监特务国家安全局公安局工作人员,更多的是一些平头百姓,他们为奸情为利益为欲望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偷窥,他们的眼睛遍布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比偷车贼更让人防不胜防。
偷窥跟你的秘密和欲望密不可分,也与你的命运息息相关。
我生出偷窥的念头并且将它付诸实施,跟上面说的都没关系。我接受一位多嘴老太婆的重重盘查,费尽心思取得她的信任,用高出市价百分之五十的价格在唐风小区里租下这套房子,其实是因为我的恐惧。
我在某一时间面对某一个人的时候,忽然感觉自己成了脖后插块亡命牌被押赴菜市场的囚徒,更要命的是,我能感觉到即将落到我颈项上的屠刀的锋利,却看不到屠刀究竟在哪儿。
我别无选择,我必须找出在我脑袋顶上晃来晃去的那把刀。
恐惧是生活里最真实的一种感受,除了阅读恐怖小说,没人愿意在其它情况下跟它有什么关系。但世事无常,与它狭路相逢也是没办法的事。有很多恐惧都是纸老虎,只要人稍微坚强点就能扛过去,但有一些恐惧你却不能等闲视之,比如我这次遇上的。
我遇上了一个女人,我不认识她,她好像也不认识我,我们自茫茫人海里擦肩而过,目光相遇的瞬间不会超过一秒钟。但就在那一秒钟里,我感觉身子一下凉了下来,手心脚心里满是冷汗。还有我的心跳跟孕妇肚子里的婴儿似的,每分钟至少达到了一百四十下。
第2节 唐风小区(3)
我失魂落魄地往前走了一会儿,等我回过头时,还能看到那个女人的背影。我必须承认,虽然我们目光碰撞的时间不超过一秒,但跟她擦肩而过之前,我至少已经偷看了她十几眼。她是个漂亮的女人,脸蛋儿雪白,五官端正,头发染成了酒红色,落在肩上的部分烫出了些波浪。她的穿着时尚而不妖冶,紧身的深绿色皮背心里,长袖的红毛衣更紧地裹住匀称丰满的身体。这样的女人走在街上,那种成熟的味道比她的脸蛋儿更能招人眼球。
我想在我偷眼看她的时候,大街上一定还有很多人在偷看她。她显然也早已习惯这种处境,或者心里还有几分得意,所以,她昂首挺胸,迈着猫步步伐稳健地一步步向前,用她的冷漠与不屑来抵档众多不安份的目光。
在我的目光与她的目光碰撞那一瞬间,我确定这个女人真的不认识我,她眼神里的那种平淡不是装能装得出来的。我也相信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漂亮女人谁见了都会印象深刻的。我后来盯着她背影看的时候,身上还直冒冷气,心里空空落落的,好像看见天空中一把无形的屠刀,正直直地向我落将下来。
我害怕极了,觉得有些灾难正悄悄地向我逼近。
我在街道上低低地喘息,这一刻,我忽然对自己的判断生出了怀疑,我确信我真的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但同时又觉得对她并不陌生。
我头都想得疼了,还是没有从这个矛盾的念头里转出来。也许我糊涂了,还有些杞人忧天。我身上冰冷因为我病了,人在疾病状态下难免会有一些怪异的念头。我想也许我只要转过身去,让那个女人彻底从我视线里消失,我的病就会好了,我就不会再胡思乱想了。
我停下脚步,发现自己已经跟着那女人走了半条街。
那个女人身上有种吸引力,它诱惑我跟随她,去探寻隐藏在命运背后的一些故事。我想到我这时的恐惧也许是上天给我的一些征兆,如果我忽略了它,那么等待我的必定是冥冥中神秘力量的惩罚。
人类历史学家汤因比有一个著名的挑战与应战的观点,他把人类文明的起源归结于自然界恶劣的生存环境对人猿的挑战,持应战态度的人猿进化为人,躲避与退缩的猿人至今还生活在荒漠与森林里。
我相信那女人在我生活里出现,无疑是生活对我发起的挑战,我思前想后,还没决定拔脚走人还是迎头赶上,却发现前面的女人已经走进了一片居民小区。
我在居民小区故作威严的大门前停留了一会儿,第一次知道了在我们这城市里,还有一个叫做唐风的居民小区。
后来我就搬到了这个小区里,我跟那女人成了邻居。
第3节 阿拉丁神灯(1)
小棉花被电话铃声吵醒,睁开眼时感觉屋里特别昏暗。她懒洋洋地抓过枕边的手机,看到显示屏上显示的是一个小姐妹的名字。小棉花想了一下,决定还是不接这个电话。
那个小姐妹半年前还跟小棉花在同一家夜总会上班,后来消失了挺长一段时间。一个星期前,小棉花逛街时遇见了她,俩人手拉手挺亲热的样子,在街边聊了一会儿,还互相留了电话。三天前,这小姐妹打电话来,说她在一家马上要开业的夜总会里做领班,让小棉花跳槽到那家夜总会。小姐妹开出来的条件倒挺诱人,但新开的夜总会,生意怎么样谁也说不准。而且,小棉花现在呆的这家娱乐中心,离那家要开张的夜总会就隔着一条街,如果小棉花到那边去,这边的领班知道了,肯定不会放过她。
小棉花当时在电话里就支支唔唔没留准话。
昨天晚上临上班前,领班把手底下所有小姐召集起来开了个会。这位领班在小姐们中间具有绝对的权威,她虽然生得貌美如花,但却心狠手辣,小棉花曾亲眼见过一个小姐被她一脚踹倒在地,到医院后才知道断了两根肋骨。这位领班郑重地警告所有小姐,明晚一条街外的那家夜总会开业,要有小姐敢到那边去,她就让人花了她的脸。
小棉花那会儿心里一哆嗦,已经决定明晚还是老老实实来上班。
这天晚上小棉花出门有点晚,赶到娱乐中心时小姐们差不多已经全到齐了。领班显然挺满意,坐在大伙中间笑嘻嘻地跟人聊天。小棉花赶紧去更衣室换上吊带衫和黑短裙,又对着镜子补了会儿妆,这才不紧不慢地回去坐到小姐们中间。
八点钟过一会儿,娱乐中心开始上客,领班满面春风地领着小姐们去不同的包间让客人挑选。小棉花干这行时间不算短,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但只有这个时候——跟其它小姐露胳膊露腿排成一排,像菜市场上的萝卜白菜让人挑选,还是让她多少有些不自在。
这晚她的运气不错,刚转了两个包间便被一位客人留下了。那客人单身一人,却要了间最大的贵宾房。他留下小棉花似乎并没有经过精心挑选,当小姐们排成一排在他面前搔手弄姿时,他连头也不抬,只随手点了点,这样,其它小姐们出去,小棉花一个人留了下来。
这行做久了,什么样的人都能遇到,像这种单身的客人,他们的心思其实很简单,无非想从小姐身上多占点便宜,最后带小姐出门。只要愿意用身体赚钱,小姐们都希望碰上这样的客人。他们出手宽绰,带小姐们去的地方多是星级酒店宾馆,因为他们大多有点身份地位,所以也不会过分为难小姐。说开了反正就是男女那点事,既然是卖的谁不想卖个好人家好价钱。
小棉花主动坐到客人的身边,把客人的胳膊抱在怀里,用甜得腻人的声音道:“先生第一次来吧,我以前好像没见过您。”
那客人微微一笑,给人很亲切的感觉:“我下回再来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小棉花的心情一下就好了起来,这位客人说话彬彬有礼,不像一般客人那么粗俗,而且,他看起来还很年轻,模样长得也不错,就是人特别瘦,好像营养不良的样子。还有他的皮肤特别白,像大病初愈,又像常年不见阳光。
“那咱们可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