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玲珑天真烂漫,坚决不遵守约定俗成的一切规则。只有她,敢随心所欲开任何人的玩笑,口无遮拦。这“任何人”中当然包括刘思扬,可这本来是属于陈果的特权啊。小玲珑哪管这一套?她当众嘲笑刘思扬说话的腔调,她说:“刘思扬,你哪怕就是说‘我要上厕所’,别人听着也像是在朗诵。”人们都笑了,可不就是这么回事?陈果有些恼火,她等别人笑过后,说道:“这有什么?这是宣叙调。”宣叙调把小玲珑震住了 ,她不知道“宣叙调”是什么东西,可她知道那一定是个高级的玩意儿,陈果嘴里说出来的嘛。但是后来她知道了,后来有一天,电视里恰巧转播中央某个歌剧院刚刚排演的歌剧《茶花女》,她坐在亲戚家里一台九寸的黑白电视机前从头到尾看完了它,然后,冷酷地一笑:现在她终于知道“宣叙调”了。
那天回到寝室,她站在门前敲门,一边模仿着美声的发声,唱道,“给我开开门——”门开了,是陈果,惊讶地看着她,她又模仿着美声的声音,唱道,“谢谢你,谁和我去打开水——”一屋子的人,莫名其妙地,笑成一团,“小玲珑你吃错药了?”人们冲她喊,她不理,只管继续唱她的美声,见什么唱什么,“谁用了我的脸盆——”有人捂住了耳朵,说:“小玲珑你再唱我们就把你扔出去了!”她这才住了口,一本正经望着大家,说:
“别惹我,惹急了,我让你们统统去听歌剧——听宣、叙、调!”
第二天早晨,在教室里,小玲珑经过刘思扬身边的时候,站住了,悲悯地看着他,半晌,说道:
“你真不幸啊。”
他莫名其妙,摸摸自己的脸,笑着问她:
“慈悲的姐妹,我怎么不幸了?”
她意味深长地笑着,飘然而去:小玲珑不负责解释。大家都觉得莫名其妙,可又有谁拿小玲珑的话当真?刘思扬身后的老大哥,他们的老余,余得海,冲着她的背影大声说道:“哟,小玲珑得仙悟道了?”大家哄然一笑。是啊是啊,得仙悟道了,要普度众生了。教室里笑声朗朗——小玲珑永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快乐。
潘红霞转过脸去。
她转过脸去,望向窗外,外面,是平坦的、洒满阳光的操场,体育系的学生们正在训练。一个年轻的女人,她认出那是胸部高耸的女体育老师,人家都叫她“挺拔”,二十年后人们会称这样的女人“大波”。“挺拔”或者“大波”穿一身红运动衣,正在舞剑,潇洒极了。她手中的长剑被阳光照透了,雪亮的剑光,嗖嗖嗖地,在空中搅起美丽的杀气。对了,潘红霞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从昨晚,到今天,她看见了刀光剑影。
可怕的小玲珑。
她感到心惊。
在最炎热的日子里,一个学期临近尾声。复习,然后是期终考试,左一门,右一门,一门一门考下来,就是幸福的假期。多少年来第一个暑假来到了。外地的同学纷纷离校,刘思扬和陈果也要回北京了。他们当然是乘同一列火车。临行前,刘思扬到寝室来帮陈果拎旅行袋,那旅行袋很沉重,里面装了十几瓶“老陈醋”,是这城市最著名的土特产。除了潘红霞,寝室里其他人都走光了,刘思扬快活地向潘红霞告别,
“潘红霞,祝假期愉快!”
她送他们到楼门口,老余和班里另外两个男生,准备骑自行车带他们去火车站。他们一大群闹闹吵吵咣咣当当出发了,一点儿也没有离别的伤感。他们归心似箭地朝他们亲爱的北京飞奔而去,朝他们愉快的假期飞奔而去。“潘红霞祝假期愉快!”那是他们对自己的祝愿,与潘红霞无关。
她不愉快。
一天一天地,在家里,无所事事。她好像不习惯“在家”了,弟弟也放了假,从酷热的火炉武汉回到了家里。弟弟和她同一年考取了大学——长江边上的武汉大学,别提母亲有多骄傲了。这清贫的家里一下子出了两个大学生啊。就连结了婚的姐姐随后也考取了“电大”。她发现她母亲说话的嗓门一下子变高了,又高又尖,似乎,回到了少女时代,让她感到陌生。
家里很喧哗。搬了新房,是两居半的那种单元房,狭长的过道,小小的门厅。永远有人来找弟弟,都是他高中的同学,如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大学校园,假期聚在一起,高谈阔论。她常常下厨为他们做饭,那是她愿意做的事。她愿意用一块肉一条鱼一堆青菜还有酱油味精花椒大料生葱熟蒜这些五花八门的东西把她的一天填满。她不快乐,谁都看出了这一点,一天晚上,弟弟送走了他的朋友,推门走进了她小小的那间蜗居。
“二姐,”弟弟很亲热很体贴地叫她,他很少叫她姐姐,总是直呼其名,“二姐,你是不是失恋了?”
她大吃一惊。
隐秘盛开 /蒋韵
3。水声浩大的夜晚(5)
她否认,说,瞎说,没有的事。可是弟弟不相信。弟弟说,二姐你是最让人不放心的人 ,你最可能干傻事,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他说到“遍体鳞伤”,声音忽然沙哑了一下。这让她非常感动。她忽然温柔地伸手摸了摸他的脸,无声笑了。
“你放心,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她说。
她没有失恋,她是在爱,爱得又坚贞又绝望。她绝望地、奋不顾身地爱着一个不可能。不是说过了吗?从小,她身上就有一种异乎寻常的东西,有一种坚贞的狂热,那是圣徒的品质,这使她的爱,随时可蜕变为献身与牺牲的激情:她爱的不再是一个尘世间的人,而是一个信仰。
她想念他,想念真是折磨人啊。在和弟弟谈话之后的这一晚,她彻夜难眠。她几乎是在一秒钟之内就做了一个决定,第二天一早,她跑到火车站,排队买了一张当晚赴北京的硬座火车票。她属于带薪上学的大学生,因为她刚好有八年的工龄,所以,在同学中,她属于“有钱阶级”,每月,有38元5角钱,一个二级车工的收入。平时,她省吃俭用,有时会给弟弟寄点零花钱去,剩余的,就存起来。现在,这钱终于派上了用场。
她来到了北京,他的城市,他的家。那是她平生第一次走这么远的路,也是平生第一次看见这个伟大的都城。她不辨东西,毫无方向感,晕头晕脑,可她很高兴。她终于和他在一个城市了,感受着同样的气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她找了一个小旅馆住下来,四个人一间房,其他三人都是来上访落实政策的。只有她,是个闲人,没有光明正大的理由。人家问她来干什么,她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她来干什么?那是一个秘密啊。
她买了一张北京市交通图,第二天一早,按图索骥,坐车、倒车、再倒车,终于,来到了西郊。她找清华园,找到了。她远远地站着,看了又看。这赫赫有名的名校,是他的母校啊(准确地说,他其实仅仅属于附中。)她不知道他的家,从来没问过,可这又有什么关系?这城市是他的,到处都有他存在过的痕迹,他的气息。她绕着清华园外走啊走,不停地走,感觉到,整个“水木清华”都是他的,连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也是他的呢。她触及着属于他的点点碎屑,是那么快乐。
她在那城市待了十天,并不想碰到他,她只是想离他近一些,离他的现在,还有,过去。她一个人,去了长城,爬了香山,游了颐和园。在那些地方,到处都有人涂写着:某某某到此一游。她冒出一个傻念头,无论走到哪里她都要细心寻找,想找到一个他来过此处的证据,她寄希望于他,哪怕只有一次淘气和忘乎所以,哪个小男孩没有淘气的时候呢?她大海捞针一样地在这巨大的城市寻找着一个凭据,某某某到此一游。可是,她找不到,他真是太乖了,或者,他隐藏得太深了。
她一个人,在这城市,四处游荡。有一天她甚至一个人来到了“老莫”,莫斯科餐厅。那时他们,他和陈果,常常说起的一个地方。她被它俄罗斯式的庞大、高耸和辽阔惊呆了,许久缓不过神来。她也不会点菜,因为她从没有吃过西餐,也不会使用刀叉。她要了一份沙拉、一个烤鱼和一份奶油蘑菇汤,并不好吃,特别是那鱼,是用黄油烤出来的,有一种怪味,这让她被北方内陆小城培养出的简单的味觉很不习惯。她坐在一个冬宫式的地方,沉默地、别扭地吃完了这陌生异域的菜肴,心里想,潘红霞到此一游。她用指头在桌子上慢慢写下了这看不见的一行字迹,忽然间,无声无息地哭了。
第二天她就回家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