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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索取澳门主权,彻底改变了“澳门问题”的本来性质,致使原来意义上的“澳门问题”,即葡萄牙人的去留问题,演变成了中葡两国之间争执澳门领土主权的问题,即所谓“澳门地位”问题、“澳门归属”问题,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际关系的变化,“澳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于处置。
从十六世纪中叶到十九世纪中叶的三百年间,葡萄牙人虽然对外宣称“澳门是中国皇帝为酬谢他们协捕海盗赏赐给他们的”,但是,每当中国官府因为他们的不安分之举而对他们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如封锁澳门、停止贸易、断绝接济,甚至以驱逐出澳相威胁时,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他们的“高参”和外交代表——在京供职的耶稣会士,都不敢说澳门是皇帝赐予他们的。即使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末,中英冲突初期,英国人向澳葡当局寻求庇护时,澳葡当局也只好对英国商务总监坦言相告:澳门的主人是中国皇帝,没有北京朝廷的谕旨,葡萄牙人不敢,也无权容留英国人。由此可见,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以前,外国人无不承认,中国不仅拥有澳门的领土主权,而且对澳门一直行使全面、有效的治权,如行政、司法、税收等权力。此外,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随时都可以勒令葡萄牙人撤出澳门。这段时间里,澳门领土主权还没有成为中葡两国之间的争论问题。虽然“澳门地位问题”是在中英鸦片战争刚刚结束,以及中英《南京条约》、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等第一批不平等条约签订之后,以争论澳门领土归属问题的形式出现的,但是,澳门的管辖权和领土主权真正作为一个问题开始存在并且被遗留下来,则应从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订和换文生效,以及民国初年修废不平等条约时算起。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后到中华民国时期,中国政府虽然曾经几次试图从葡萄牙手中赎买或收回澳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仅这些愿望未能得以实现,而且,因为民国时期与葡萄牙修约时,双方秘密约定,对澳门问题俱置不提,以致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事实上,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都没有被彻底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对美国的政治孤立、经济封锁,中央人民政府做出了不急于收回澳门和“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决定。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起,中国政府才开始考虑收回澳门的问题。七十年代末,中葡两国正式建交之后,由于两国政府和两国人民的共同努力,通过友好磋商,使这个历史遗留下来的复杂“问题”最终在二十世纪结束之前,得到了圆满的解决——1999年12月19日子夜,两国政府顺利地完成了澳门政权的交接。
澳门回归之前,中国的学术界和新闻媒体等开始关注澳门,并且对澳门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历史及现状等,做过多方面的研究和介绍,使中国人对澳门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然而,对于同澳门历史紧密相连的中葡关系历史,特别是中葡关系史上一些极具争议、至今尚未得到澄清或者尚未达成共识的问题,则未必十分清楚。
从明朝中叶,葡萄牙人在马六甲与华人第一次相遇,不久,第一个葡萄牙人欧维士(Jorge Alvares)奉命驾船来到广东沿海探险,以及数十年后,葡萄牙人借居、租居、占据澳门,到二十世纪末,葡萄牙人最终将澳门的管理权交还中国并从澳门撤出,这段经历整整五个世纪的中葡关系历史,其发展道路,漫长而又曲折,既有友好、和平,又有冲突、战争;既有宝贵的经验值得借鉴,又有沉痛的教训需要汲取。因此,在澳门回归祖国之后,以科学的方法和严谨的态度,认真地梳理中葡两国关系的历史,是十分必要的。
中葡关系研究现状
中葡两国人民之间的交往虽然已有五个世纪的历史,但是,中国学术界对于中葡关系历史的研究,并未给予应有的重视。截止目前,华人学者在中葡关系史研究方面发表的重要成果,除了1949年以前出版的张天泽《中葡早期通商史》(英文,荷兰莱顿)、周景濂《中葡外交史》(上海商务印书馆)两部专著,就是澳门回归前戴裔煊发表的《〈明史·佛郎机传〉笺正》、黄鸿钊的《澳门史纲要》、费成康的《澳门400年》、谭志强的《澳门主权问题始末》、黄启臣和邓开颂的《澳门历史》(两卷)、黄启臣的《澳门通史》、汤开建的《澳门开埠初期史研究》、吴志良的《生存之道》、万明新近发表的《早期中葡关系史》,以及部分有关早期澳门历史的论文。在整理和出版中葡关系历史文献方面,中国近年来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对我国的中葡关系史研究,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近年来,由于澳门回归的缘故,国内有关澳门史及中葡关系史研究虽然受到了一定的关注,并且也取得了相当可喜的成果,但是,由于文献资料的限制,以及外国语文方面的障碍,作者对中葡关系的论述,大都显得不够全面、深入和系统。同样,部分外国学者在研究中葡关系方面,也存在类似困难和问题,因而,有的学者在论述中不免主观、片面,甚至失实。有鉴于此,为了撰写一部内容丰富、史料翔实、论述有据,并且是面向中外读者的中葡关系史,笔者除了参考国内外业已发表的相关著述及历史文献,还于1997~1998年对葡萄牙各大历史档案馆和图书馆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考察,并且搜集了大量十六至十九世纪的中文、葡文、法文、西班牙文和英文手稿档案,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原件或经当事人审查确认后的抄件。此外,1999年10月下旬,笔者应邀参加葡萄牙国家纪念发现委员会及葡萄牙国家档案馆等单位在里斯本联合举办的“大西洋国--葡萄牙、澳门及欧洲-中国关系”国际研讨会期间,又进一步补充搜集了有关新中国成立至“文革”时期中葡关系的档案;2001年6~7月间,笔者一方面利用参加葡萄牙科技部及中国科学院在里斯本联合举办的“葡中文化交流与科技合作历史研讨会”之便,补充搜集了有关十七世纪初中葡合作铸造火铳及十九世纪初中葡合作招抚海盗头目张保的文献资料,另一方面,还为澄清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中葡、中法、葡法关系,以及1862年中葡条约谈判、换文等问题,顺访法国并系统地查阅、核对了法国外交部分别在巴黎和南特两处收藏的外交档案。
有关本书编写的几点说明
本书共分八章,按编年体,着重论述中葡两国的政治和外交关系历史。由于中葡关系各历史时期的内容多寡不一,本书不拟追求各章篇幅平衡,而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对事件做综合性的论述。至于两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及文化交流,因时间和全书篇幅的限制,暂不详加论述,拟在将来把“中葡经济贸易及文化交流与澳门”,作为一个专题进行探讨。
中葡两国将近500年的交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主要阶段:一,明末至清中叶,以“天朝上国”为主体,“朝贡制度”(即“宗藩关系”)下的中葡关系;二,清季至民国,以帝国主义侵华为主体,“条约制度”下的中葡关系;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新的国际关系格局下的中葡关系。在古代、近代和现代这三个不同历史阶段中,中葡两国关系是如何发展和演变的,各阶段中又发生了哪些重大事件,以及各阶段中,两国关系的特点是什么,这些都是本书要分别着重阐述的问题。
鉴于西方学者在论述早期中葡关系时,很少或者根本不重视两国的历史背景,特别是明清时期中国社会体制以及中国同周边国家的传统特殊关系,以致西方读者因对中葡关系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历史背景缺乏真正、全面的了解,而对古代及近、现代中国的对外政策、中国同西方国家之间的关系等,产生了诸多误会和不正确的认识,如同许多中国读者不熟悉葡萄牙历史和葡萄牙海外扩张史一样,所以,本书不仅简要地阐述了诸如“天朝体制”、“朝贡制度(宗藩关系)”、“条约制度”等,与明清时期中国对外政策的制定、发展和嬗变密切相关的问题,而且也概括性地介绍了葡萄牙国家的形成,以及葡萄牙海外扩张事业的缘起。
为尽量避免中西纪年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