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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我们前面提过的一种情况就可能发生—读者可能会说:“我找不出作者的缺点,但是我就是不同意他的看法。”当然,这是因为读者对作者的企图与结论已经有偏见了。
※ 阅读社会科学作品
在这一章里,我们说过很多次“社会科学作品”,却没说过“社会科学书”。这是因为在阅读社会科学时,关于一个主题通常要读好几本书,而不会只读一本书。这不只是因为社会科学是个新领域,只有少数经典作品,还因为我们在阅读社会科学时,主要的着眼点在一个特殊的事件或问题上,而非一个特殊的作者或一本书。譬如我们对强制执行法感兴趣,我们会同时读上好几本相关的书。或许我们关心的是种族、教育、税收与地方政府的问题,这也是同样的状况。基本上,在这些领域中,并没有什么权威的著作,因此我们必须读很多本相关的书。而社会科学家本身也有一个现象,就是为了要能跟得上时代,他们必须不断地推陈出新,重新修订他们的作品,新作品取代旧作品,过时的论述也不断被淘汰了。
在某个程度上说,如我们所看到的,哲学也会发生同样的状况。要完全了解一位哲学家,你应该阅读这位哲学家自己在阅读的书,以及影响他的其他哲学家的书。在某种程度上,历史也是如此。我们提到过,如果你想要发现过去的事实,你最好多读几本书,而不是只读一本书。不过在这些情况中,你找到一本主要的、权威的著作的可能,是相当大的。社会科学中却并非如此,因此在阅读这类书时更需要同时阅读许多相关书籍了。
分析阅读的规则并不适用于就一个主题同时阅读很多本书的情况。分析阅读适用于阅读个别的书籍。当然,如果你想要善用这些规则,就要仔细地研究观察。接下来要介绍的新的阅读规则,则需要我们通过第三层次的阅读(分析阅读),才能进人这第四层次的阅读(主题阅读)。我们现在就准备要讨论第四层次的阅读。因为社会科学作品有这样的特质,所以必须要用这样的阅读。
指出这一点,就可以说明为什么我们会把社会科学的问题放在本书第三篇的最后来讨论。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们会这样整理我们的讨论。一开始我们谈的是如何阅读实用性作品,这与其他的阅读完全不同,因为读者有特定的义务,也就是如果他同意作者的观点,就要采取行动。然后我们讨论小说与诗,提出和阅读论说性作品不同的问题。最后,我们讨论的是三种理论性的论说作品—科学与数学、哲学、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放在最后,是因为这样的书需要用上主题阅读。因此这一章可说是第三篇的结尾,也是第四篇的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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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阅读的最终目标
第二十章 阅读的第四个层次:主题阅读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仔细谈过关于就同一个主题阅读两三本书的问题。我们在前面提到过,在讨论某个特定的主题时,牵涉到的往往不只是一本书。我们也一再非正式地提醒过,甚至其他领域中相关的作者与书籍,都与这个特定的主题有关。在作主题阅读时,第一个要求就是知道:对一个特定的问题来说,所牵涉的绝对不是一本书而已。第二个要求则是:要知道就总的来说,应该读的是哪些书?第二个要求比第一个要求还难做到。
我们在检验这个句子:“与同一个主题相关两本以上的书”时,困难就出现了。我们所说的“同一个主题”是什么意思?如果这个主题是单一的历史时期或事件,就很清楚了,但是在其他的领域中,就很难作这样清楚的区分。《飘》与《战争与和平》都是关于伟大战争的小说—但是,两者相似之处也止于此了。司汤达的《帕玛修道院》(The Charterhouse of Parma)谈的拿破仑战争,也是托尔斯泰作品中谈的战争。但是这两本书当然都不是在谈这场战争,也不是与一般战争有关的书。在这两个故事中,战争只是提供了一个环境或背景,故事的本身所谈的是人类的生存与挣扎,战争不过是作者想吸引读者注意的手法。我们可能会了解有关这场战役的一些事情—事实上,托尔斯泰就说过,从司汤达所描述的滑铁卢之役中,他学到很多有关这场战役的事—但是如果我们的主题是要研究战争,就用不着拿这些小说来读了。
你可能料到小说有这种情况。因为作品的特性,小说沟通问题的方法跟论说性作品不同。但是,论说性作品也有同样的问题。
譬如说你对“爱”这个概念很感兴趣,想要阅读相关的读物。因为关于爱的作品很广泛,你要整理出一个相关书目来阅读是有点困难的。假设你向专家求教,到一个完备的图书馆中寻找书目,还对照一位优秀学者所写的论文,终于把书目弄出来了。再假设你进一步舍弃诗人和小说家谈的这个主题,只想从论说性的作品中找答案(在后面我们会说明为什么这样的做法是明智的)。现在你开始依照书目来阅读这些书了。你发现什么?
即使只是匆匆的浏览,你也会找到一大堆相关的资料。人类的行为,几乎没有任何一种行为没有被称作是爱的行为—只是称呼的方式不同而已。而且爱并不只限于人类。如果你进一步往下阅读,你会发现宇宙中的万事万物皆有爱。也就是说,任何存在的事物都可能爱与被爱—或二者兼而有之。
石头是爱,因为它是地球的中心。火焰会上扬,是因为爱的功能。铁刀会吸引磁铁,被形容为爱的结果。有些书专门研究变形虫、草履虫、蜗牛、蚂蚁的爱情生活。更别提一些较高等的动物,它们会爱它们的主人,也会彼此相爱。谈到人类的爱,我们发现作者谈到也写到他们对男人们、女人们、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孩子、他们自己、人类、金钱、艺术、家庭生活、原则、原因、职业或专业、冒险、安全、想法、乡村生活、爱的本身、牛排或美酒之爱。在某些教材中,天体的运转被认为是受到爱的启发。而天使与魔鬼的不同就在爱的品质不同。至于上帝,当然是要来爱人的。
面对如此庞大的相关资料,我们要如何决定我们要研究的主题是什么呢?我们能确定这中间只有一个单一的主题吗?当一个人说:“我爱起司。”另一个人说“我爱橄榄球。”而第三个人说“我爱人类”时,他们三个人所用的同样一个爱字,代表着同样的意义吗?毕竟,起司是可以吃的,橄榄球或人类是不能吃的。一个人可以玩橄榄球,却不能玩起司或其他的人。而不论“我爱人类”是什么意思,这个爱都与起司或橄榄球之爱不同。但是这三个人用的都是同样一个爱字。在这其中是否有深刻的理由?一些无法立即浮现的理由?就像这个问题本身的困难,在我们找到答案之前,我们能说我们已经确认了“同一个主题”吗?
面对如此的混乱,你可能会决定把范围缩小到人类的爱上—人与人之间的爱,同性爱或异性爱,同年之爱或忘年之爱等等。其中的规则又跟我们前面说的三种爱法不同了。但是就算你只读了一小部分与主题相关的书,你仍然会找到一堆的相关资料。譬如你会发现某些作者说:爱只是一种占有的欲望,通常是性的欲望,也就是说,爱只是一种所有动物在面对异性时会产生的吸引力。但是你也会发现另一个作者所谈的爱是不包含占有的欲望,而是一种慈善。如果说占有的欲望总是暗示着想要为自己追求好东西,而慈善却暗示着要为别人追求好东西。那么占有的欲望与慈善之间,是否有相通之处?
至少在占有的欲望与慈善之间,分享着一种共同的倾向,那就是渴望某种非常抽象的东西。但是你对这个主题的研究很快又让你发现:某些作者主张的爱是心灵的,而非肉欲的。这些作者认为爱是知性的行为,而非感性的行为。换句话说,知道某个人是值得仰慕的,总会引发渴望之心,不论是前面所说的哪一种渴望都行。这类作者并不否认有这样的渴望,但他们不承认那就是爱。
让我们假设—事实上,我们认为可以做得到—在这么多有关人类之爱的构想中,你能找出一些共通的意义。就算是这样,你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再想想看,在人际之间,爱所表现出来的方式其实是截然不同的。男女之间的爱在恋爱期间、结婚之后、二十多岁时、七十多岁时都相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