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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第6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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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的调查和分析是保证事故查处的公正的依据。事故调查分析工作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
性很强的复杂工作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严肃的工作态度,采用科学
的方法,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地进行事故的善
后处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对于预防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事故分类 


!)按事故的性质分类 



第十二章铁路运输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处理— 
!#〃! 
— 


!!!!!!!!!!!!!!!!!!!!!!!!!!!!!!!!!!!!!!!!!!!!!!!!!!!
!!

事故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本来可以预见、抵御和避免
的事故但由于人的原因没有采取措施预防从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包括自然灾害事
故和技术事故如地震、泥石流造成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安全
防范知识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和性能因而无法避免的事故。在已发
生的事故中大量的属于责任事故。据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分析,责任事故占 
!〃#以上。 


)按伤害的程度分类
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伤亡事故大体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

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几类。
(%)轻伤事故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 
&#以上的; 
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

脑震荡等; 
%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

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

可能残废的; 
(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

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确

定。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伤后 
%个月内死亡)&人以下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 
&人或 
&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根据原劳动部对国务院 
&’号令的解释,特别重大事故包括: 


!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死亡 
’)人及其以上);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
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 
()人及其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 
%)))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 
&)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 
())万元及其以上的

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 
一次造成职工居民 
%))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按伤害的方式分类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伤亡事故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
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 

— 
#〃! 
— 
铁路运输质量安全管理与事故处理实用手册
〃〃〃〃〃〃〃〃〃〃〃〃〃〃〃〃〃〃〃〃〃〃〃〃〃〃〃〃〃〃〃〃〃〃〃〃〃〃〃〃〃〃〃〃〃〃〃〃〃〃〃
〃〃

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 
!〃类。

(二)事故报告

根据国务院第 
#号令规定,发生事故,企业负责人必须立即如实地将事故情况报告
有关部门,这是一项重要规定。发生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意义重大。可以及时组
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以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事
故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教育职工和领导干部,加强安全管理,保障
安全生产。 


%)企业事故内部报告程序
根据国务院第 
#号令第五条规定“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企业事故上报程序
(%)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报告程序

根据国务院第 
#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 
&条和第 
#条规定,企
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家院和工会。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系统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区
企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程序见图 
%! 
’ 
! 
’ 
%)。

重伤死亡重大死亡
ì企业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

。 
。。 管理部门
省级企业主管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
企业负责人!í公安部门!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省级安全生产监督


{{

。 
人民检查院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

。。。
工会 


图 
%!’ 
!’ 
%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报告程序

(!)特大事故上报程序

发生特大事故,企业负责人应当按照 
%()(年国务院第 
*+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
序暂行规定》,立即将发生特大伤亡的情况报告归口管理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并报告所
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并在 
!+小时内写出事故报
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 



第十二章铁路运输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处理— 
#〃! 
— 


〃〃〃〃〃〃〃〃〃〃〃〃〃〃〃〃〃〃〃〃〃〃〃〃〃〃〃〃〃〃〃〃〃〃〃〃〃〃〃〃〃〃〃〃〃〃〃〃〃〃〃
〃〃

特大事故上报程序如图 
!〃 
# 
〃 
#〃所示。
公安部门


当地人民政府

ì



归口管理部门

检察机关

。。 

企业负责人!

安全生产监督

!工会!国务院

í 

省级人民政府 


管理部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图 
!〃# 
〃# 
〃特大事故上报程序

根据对国务院第 
%号令有关问题的解释,事故上报时限为 
〃&小时内。事故发生单
位的行政一把手对事故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
告的,除责成其补报外,对责任者应该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如延误抢救、扩大伤亡和经
济损失),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三)事故抢救

事故的抢救工作直接影响着是否可以减少伤亡、控制事故蔓延和降低经济损失。企
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力减少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矿山企业和有关单位应按照规定配备矿山救护人员,组建军事化管
理的矿山救护队并经常进行模拟训练。同时,对井下工作人员也应定期进行灾害预防教
育和训练,使所有井下作业人员懂得事故时的紧急对策,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现场人员的自救原则

企业发生事故时,在场人员尽可能了解或判断事故的类型、地点和严重程度,并迅速
报告企业负责人。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现有设备和工具材料及时消灭
或控制事故;如不可能,应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工人带领,选择安全路线迅速退避。

退避的原则:

(!)当发生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时,现场人员应尽可能迎着风流撤退至未被污染的
空气处。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待,总之以最快方式撤到安全地点为原则。如线路
较长,火焰与毒气可能马上袭来时,应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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