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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应该用美丽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者应该用《百家姓》中的字,的确是近十年来的人发明的(这种办法在严几道时代还未通行),而近十年来的翻译文字的错误百出也可以算得震铄前古的了。至于这两点为什么要攻击,只要一看鲁迅先生的讽刺文字就会明白。他以中国“周家的小姐不另姓绸”去映衬有许多人用“玛丽亚”,“婀娜”,“娜拉”这些美丽字眼译外国女人名字之不当,以“吾家rky”一语去讥讽有许多人将无论那一国的人名硬用《百家姓》中的字作第一音之可笑,只这两句话给我们的趣味已经够深长够浓厚了,而廖先生还说它是“最无聊”的文字么?最后我很感谢廖先生热心的给我指导,还很希望其他读者如对于副刊有什么意见时不吝赐教。
伏园敬复。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五日《京报副刊》。
编完写起
近几天收到两篇文章(2),是答陈百年先生的《一夫多妻的新护符》(3)的,据说,《现代评论》不给登他们的答辩,又无处可投,所以寄到我这里来了,请为介绍到可登的地方去。诚然,《妇女杂志》(4)上再不见这一类文章了,想起来毛骨悚然,悚然于阶级很不同的两类人,在中国竟会联成一气。但我能向那里介绍呢,饭碗是谁都有些保重的。况且,看《现代评论》的豫告,已经登在二十二期上了,我便决意将这两篇没收。
但待到看见印成的《现代评论》的时候,我却又决计将它登出来,因为比那挂在那边的尾巴上的一点(5)详得多,但是委屈得很,只能在这无聊的《莽原》(6)上。我于他们三位都是熟识之至,又毫没有研究过什么性伦理性心理之类,所以不敢来说外行话。可是我总以为章周两先生在中国将这些议论发得太早,——虽然外国已经说旧了,但外国是外国。可是我总觉得陈先生满口“流弊流弊”(7),是论利害,不像论是非,莫明其妙。
但陈先生文章的末段,读来却痛快——“……至于法律和道德相比,道德不妨比法律严些,法律所不禁止的,道德尽可加以禁止。例如拍马吹牛,似乎不是法律所禁止的……然则我们在道德上也可以容许拍马屁,认为无损人格么?”
这我敢回答:是不能容许的。然而接着又起了一个类似的问题:例如女人被强奸,在法律上似乎不至于处死刑,然则我们在道德上也可以容许被强奸,认为无须自杀么?章先生的驳文(8)似乎激昂些,因为他觉得陈先生的文章发表以后,攻击者便源源而来,就疑心到“教授”的头衔上去。那么,继起者就有“拍马屁”的嫌疑了,我想未必。但教授和学者的话比起一个小编辑来容易得社会信任,却也许是实情,因此从论敌看来,这些名称也就有了流弊了,真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
十一日。
关于《咬文嚼字》(仲潜,伏园)
我那封短信,原系私人的通信,应无发表的必要;不过先生认为有公开的价值,就把它发表了。但因此那封信又变为无聊的通信了,岂但无聊而已哉,且恐要惹起许多无聊的是非来,这个挑拨是非之责,应该归记者去担负吧!所以如果没有彼方的答辩则已;如有,我可不理了。至于《咬文嚼字》一文,先生认为原意中攻击的两点是极重要且极有意义的,我不无怀疑之点:A,先生照咬文嚼字的翻译看起来,以为是晚近翻译界堕落的征兆。为什么是堕落?我不明白。你以为女人的名字应该用美丽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音应该用《百家姓》中的字,是近来新发明的,因名之曰怪思想么?但我要问先生认它为“堕落”的,究竟是不是“怪思想”?我以为用美丽的字眼翻译女性的名字是翻译者完全的自由与高兴,·无·关·紧·要·的;虽是新发明,却不是堕落的征兆,更不是怪思想!B,外国人的名是在前,姓是在后。“高尔基”三个音连成的字,是Gorky的姓,并不是他就是姓“高”;不过便于中国人的习惯及记忆起见,把第一音译成一个相似的中国姓,或略称某氏以免重复的累赘底困难。如果照中国人的姓名而认他姓高,则尔基就变成他的名字了?岂不是笑话吗!又如,Wilde可译为王尔德,可译魏尔德,又可译为樊尔德,然则他一人姓了王又姓魏又姓樊,此理可说的通吗?可见所谓“吾家rky”者,我想,是鲁迅先生新发明的吧!不然,就是说“吾家rky”的人,根本不知“高尔基”三音连合的字是他原来的姓!因同了一个“高”字,就贸贸然称起吾家还加上rky来,这的确是新杜撰的滑稽话!却于事实上并无滑稽的毫末,只惹得人说他·无·意·思而已,说他是·门·外·汉而已,说他是·无·聊而已!先生所谓够深长够浓厚极重要极有意义的所在,究竟何所而在?虽然,记者有记者个人的意见,有记者要它发表不发表的权力,所以二号字的标题与四号字的署名,就刊出来了。最后我很感谢先生上次的盛意并希望先生个人认为很有意思的文字多登载几篇。还有一句话:将来如有他方面的各种的笔墨官司打来,恕我不再来答辩了,不再来凑无聊的热闹了。此颂
撰安!
十六,弟仲潜敬复。
“高尔基三个音连成的字,是Gorky的姓,并不是他就姓高,”廖先生这句话比鲁迅先生的文字更有精采。可惜这句话不能天天派一个人对读者念着,也不能叫翻译的人在篇篇文章的原著者下注着“高尔基不姓高,王尔德不姓王,白利欧不姓白……”廖先生这篇通信登过之后不几天,廖先生这句名言必又被人忘诸脑后了。所以,鲁迅先生的讽刺还是重要,如果翻译界的人被鲁迅先生的“吾家尔基”一语刺得难过起来,竟毅然避去《百家姓》中之字而以声音较近之字代替了(如哥尔基,淮尔德,勃利欧……),那末阅者一望而知“三个音连成的字是姓,第一音不是他的姓,”不必有烦廖先生的耳提面命了。不过这样改善以后,其实还是不妥当,所以用方块儿字译外国人名的办法,其寿命恐怕至多也不过还有五年,进一步是以注音字母译(钱玄同先生等已经实行了,昨天记者遇见钱先生,他就说即使第一音为《百家姓》中的字之办法改良以后,也还是不妥),再进一步是不译,在欧美许多书籍的原名已经不择了,主张不译人名即使在今日的中国恐怕也不算过激罢。
伏园附注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八日《京报副刊》。
备考:关于孙用先生的几首译诗(张逢汉)
我从均风兄处借来《奔流》第九期一册,看见孙用先生自世界语译的莱芒托夫几首诗,我发觉有些处与原本不合。孙先生是由世界语转译的,想必经手许多,有几次是失掉了原文的精彩的。孙先生第一首译诗《帆》原文是:(原文从略——编者。)
按着我的意思应当译为(曾刊登于《语丝》第五卷第三期):
孤独发白的船帆,
在云雾中蔚蓝色的大海里……他到很远的境域去寻找些什么?
他在故土里留弃着什么?
波涛汹涌,微风吼啸,船桅杆怒愤着而发着噶吱吱的音调……喂!他不寻找幸福,
也不是从幸福中走逃!
他底下是一行发亮光的苍色水流,他顶上是太阳的金色的光芒;可是他,反叛的,希求着巨风,好像在巨风中有什么安宁!
第二首《天使》,孙先生译的有几处和我译的不同。(原文从略——编者。)我是这样的译:夜半天使沿着天空飞翔,寂静的歌曲他唱着;
月,星,和乌云一起很用心听那神的歌曲。
他歌着在天堂花园里树叶子的底上那无罪灵魂的幸福,
他歌咏着伟大的上帝,真实的赞美着他。
他抱拢了年青们的心灵,为的是这悲苦和泪的世界;歌曲的声音,留在青年人的灵魂里是——没有只字,但却是活着。
为无边的奇怪的希望,在这心灵,长久的于世界上不得安静,人间苦闷的乐曲,
是不能够代替天上的歌声。
其余孙先生所译两首《我出来》和《三棵棕榈树》,可惜原本现时不在我手里。以后有工夫时可向俄国朋友处借看。我对孙先生的译诗,并不是来改正,乃本着真挚的心情,随便谈谈,请孙先生原谅!此请撰安。
张逢汉。一九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