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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哭着想去扑灭冲天的大火,可是他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又能如何?
无数人围着西院,有娘身边的侍女,有他的奶妈,有他的侍女,有院子里的下人……那么多人齐压压得看着那火焰吞噬掉房子,吞噬掉西院,吞噬掉他的母亲,却无一人有反应。
他们齐刷刷站在原地,无论他如何央求,没有任何人理睬他,仿佛他只是一个陌生人。
大火,就那样烧到夜晚,他哭得眼泪全干枯,跪倒在地上,无力面对眼前的残景。
身前,走来几人,他抬头,是爹,大娘,还有从小陪伴他长大、教育各方面事宜的刀伯。
“爹!爹!娘……娘她……”
他话未说完,爹突然起脚就踢过来。他摔倒在地,面上的巨痛是如此清楚,他却只觉得这是场梦。
是爹啊!他最尊敬的爹啊!最爱他的爹啊!
“不要再叫我爹,我没有你这种杂种儿子!我的儿子只有一个,就是苍雪!”
一切恍如梦中,爹的话,他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什么母亲炼巫术,想害死大娘……什么自己偷练邪门武功,想残害苍雪……什么叛徒!什么走火入魔!
什么什么!他们在说什么!
为什么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他,什么都没做啊,娘不是正妻,所以一直严戒他,跟他说不要逾越,凡事要尽力做得最好,爹高兴最重要。他不是一直都如此照做吗?照顾苍雪,尽力教苍雪武功,不惹怒大娘,不让爹失望。
他不是都做得很好吗?所以爹才说,他是越天城有史以来最优秀的继承人,他一定可以把越天城推上顶峰!
一夜之间,天地倾倒,世界反转。
他们都说,他已经练邪功练得走出火入魔了。
是吗?他已经神智不清了?所以才听不懂他们说得是什么吗?为什么这城中每个人可以变得如此快?昨天还恭敬得伺候他,昨天还开心地围着他说笑话,昨天还赞赏得抚摸他的头……
原来,原来,人心是如此脆弱的东西,一天的世界,便全部改变了。
他们都说他是疯狂地,他们都说他是着魔的野兽,他们都恐惧地看着他,不愿意靠近,不愿意和他说话。透露着湿重霉味的地牢,带着馊臭味道的食物,十二年来铁链枷锁贴身,终不见天日的黑暗,这样的地方,他的委屈,他的冤枉,向谁诉说?
反正,也没人会听他的话吧?
既然如此,就让他疯狂到底吧!
反正他们都说,他是疯子!他是野兽!他不是人类,早已不是人类了!他们只当他是个累赘,是个恐怖的怪物,只会恐惧地看着他,不愿靠近,不愿和他说话,却又不舍得杀他,因为他身上的高强武功——他们要利用他来获得胜利。
他过去所有的信仰,他过去所有的愿望,都成了黄尘中一粒沙,从今往后,他连生存的权利都不再拥有,还谈什么越天城的继承者,还谈什么将越天城推向武林第一!
十二年的春夏秋冬,他面前只有黑暗,无尽头的黑暗。
只有毛孔的感觉能让他知道季节的变化,春花、夏草、秋叶、冬雪,全部全部,从此都仅仅是一个名字。
他再也看不到。
谁才是着了魔?谁才是疯子?
……
是他吗?他们不都说是他吗?
可是,为什么他又能如此清醒得恨着?
娘的样子,早已模糊,只记得那冲天的火焰,与铺天盖地的绝望。
欲加之罪,百口莫辩!十二年来昏天黑地的不能叫活着的活着,是刻如骨髓的绝望!
所以,他也相信了,他真的是个疯狂的野兽,他是走火入魔的叛徒。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如此说啊,每个人都如此说的。既然大家都这么说,应该不会错的。
对……吧……?
清岚抬起手,略为遮挡头顶的艳阳。长年黑暗中生活,实在不太习惯这么光亮。
虽然他已经遗忘时间的感觉,但他依然可以从太阳的移动略微猜测出,他真的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
他们到底什么时候才来找他啊?
就在今天早上,他和刀伯,还有那个苍雪的跟班(具体名字他实在想不起来),遇到了山贼。既然此番他是来斗那个什么白皓月的,那其他人就与他无关,也包括那堆山贼。尽管他知道只要他出手,瞬间就可以全数解决,不过给他讨厌的刀伯添麻烦,会让他淡如死水的心略为有丝快乐,于是他没有出手。
意外发生得很突然,他的不反抗并没有给他减少什么攻击,小毛贼乱喊着举刀冲过来,他轻松一跃躲闪过,居然一脚踩空,没骑在马背上,一路滚下了山。
果然,三年没骑过马,生疏了。
斜倒在坡下的草丛中,抹掉身上的杂草,他静静等候着。本以为那两个会大惊小怪地立刻来抓他,却久候不到。
是被毛贼围得分身不暇,还是算错了他跌落的位置?
算了,随便他们!
他并没有义务在此一直等候下去,至少此刻他肚腹空响,总要找点儿慰籍。
山林野地,只要不太挑,随地是食物。他从未把自己当人看待,自是未在意于此,随手扯下几把果子往嘴中塞,虽未能裹腹,还是可以抵挡一下饥饿感。
但既然在森林,当然是吃一顿鲜美的肉食最好。
无需张望,他武艺超群,只要静心一听,立刻判断出附近的野禽。气纵腿间,他转身一跳,扑向身后草丛中的白兔。
“啊!”
少女的惊叫并没让他分神,只是他的目标被少女搂在了怀中。他收起手,淡而无神得轻道:“把兔子给我。”
少女略有惊慌,毕竟谁看到一个如此衣装随便满身杂草的大汉子突然从林中冒出,难免都有些怕。当少艾确定过对方无神的眼中并没有伤害她的意图,才略为宽心。
“你要兔子做什么?”她不过是途中看到一只可爱小兔,忍不住抱起而已,也许对方和她一样。
清岚绝对没有少艾那番闲暇无聊到极点的爱心泛滥,他简单吐出一个字:“吃。”
正准备递出的兔子被狠狠抱回怀中,少艾担心得看着对方:“不行!你不能吃掉它,它又没有得罪你,你为什么要伤害它?”
清岚略为皱眉。吃喝拉撒都只是活下去的方法,他没有那么多顾虑,对他而言,面前的兔子只代表食物,而非生命。如果有人阻碍,在他看来就是麻烦,要铲除。
但做额外的体力活,不是他的习惯,在经历过短时间的考虑过后,他决定再次向对方陈述,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饿。”
“啊?”少艾突然觉得自己在和外星人通话,怎么他说得话,自己都听不懂。
清岚指指兔子:“食物。”然后指指自己的肚子:“饿了。”
经过伟大的外星人不辞辛苦加多了三个字的解释,少艾终于明白到对方所言为何。可她哪里忍心让可怜的小兔惨变成兔肉褒,于是翻开自己的包袱:“你如果肚子饿了,先吃我的食物好吗?我拿我的食物跟你换小兔子吧。求求你不要杀害小兔子。”
清岚愣了愣,疑惑得看着她:“你要把……你的食物给我?”
“是啊……”少艾仰起脸笑道,话语间,突然发现他手臂上赫然一道重重的刀痕鲜血直流:“啊!天啊……你……你受伤了!”
清岚微微别过头,看向伤口。这是刚才和那群盗贼战斗时乱刀下被砍到的,虽然入肉三分,但他全无感觉,既不感痛也没有包扎的意思。
反正,他不是人,他只是一头野兽,是一个死人,又何必在意血液流光,他是否会死呢。
他不是人,他不是人类,越天城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如此说的。
他只是一个战斗的工具,他只为杀人而存活,其他的,什么都不是!
“你受伤了……”少艾看着那伤口都觉得钻心的痛,不明白此人怎会如此不在乎。她忙从包袱中找出干净的布,伸手要触及清岚的伤。
就在那一瞬,如触电般,清岚一把挥开她的手,纵身跳开。眼中全是戒备,没有了刚才的死气。
“不要碰我的伤口……”他咬着牙压低声音,全身处于备战状态,不允许任何人靠近。
少艾怔住,没料到他如此大反应:“可是你受伤了,如果不包扎,会一直流血,会死的。”
“闭嘴!”他吼道,全身毛孔竖起。十二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在战场上的生活,他太清楚人的性子了——只要暴露出弱点,就是死亡。每次每次,只要他受伤了,只要他露出疲累的表情,他们就会群起攻之,每个人都想要他的性命!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