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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兴起将其买下,却不知道它的使用方法,一直无法卖出去,我正打算将其熔掉铸剑。”
“价格如何?”沈倾摸了摸弓身,问道。
“客人对这有兴趣?”店主奇道,随即说:“我当时买来的价钱是五个蓝晶币,若你有意,我可以以原价出售。”这事物一直摆在这里也没用,将其溶掉他又有些不舍,毕竟这东西精致独特,实在少见,若不是不知道它的使用方法,他一定自己收好。如今这客人有意,他就做个顺水人情,在他看来,一个能杀那么多一阶魔兽取其晶核的人必然不是普通人,这就当作投资。
沈倾看着手中的弓,越看越满意,也领了店主这份人情:“那我就买这个,还有刚才那五把小刀。”想了一下,又问:“店内可有龙筋?”
店主怔了一下,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龙筋太名贵,只有在天河城的总店才可能有,我们这里只有极好的蛟龙筋。不知客人有何用处?”
沈倾笑了笑,也没有说出来,只道:“蛟龙筋也好,我要一些。”
见沈倾不答,店主也不见怪,笑眯眯的叫招待员把沈倾看中的东西包好。这时刚刚那去办晶卡的人也已经把弄好的卡送来了。
“这是你的卡,滴血后即可用。”店主把桌上的拖盆推到沈倾面前。
沈倾伸出手拿起卡,入手冰凉,那是一片浅紫色的玉石,玉石的右下方刻着一条金色的小龙,淡淡的金光流转,显然价值不菲。火凰大陆的晶卡跟现代的银行卡作用一样,不同之处就是在晶卡上滴血后,若不是主人身死,即使弄丢了,这晶卡里面的晶币别人也无法取出。
沈倾在上面滴了一滴血,确认了里面的晶币数额没错之后把卡递给店主。 店主接过卡,拿出另外一张晶卡碰了一下就还给沈倾。
她见店主只收了那百分之四的手续费用,加上那小刀、蛟龙筋和弓的钱,摇了摇手上的紫玉石笑道:“谢谢店主。”
店主笑着摆摆手道:“这卡同时是我们飞龙商铺的贵宾凭证,凭此物可在我们名下的商铺受到上等的待遇,期待你下次的光顾。”
“一定。”沈倾笑着点头,起身跟在店主的身后,随后,在店主的目送下离开了商铺。
离开之后,她立刻走进了一间服装店,换掉身上的衣服,虽然她不在意别人的目光,但是这不合身的衣服穿得实在不舒服,毕竟那是她十二岁时的衣服,如今都已经十四岁了,身体长高了不少,穿着那身又窄又短的衣服,连呼吸都很难。
她一下子买了十几套衣服,换下身上的旧衣,在衣店老板笑不拢嘴的欢送下离开。走了一段路后,把她一直藏在袖间的小狐狸捧出来放到肩上,然后步进了一边的客栈。这是她第三个想去的地方,在魔兽森林里呆了两年,最难受的不是天天都要与魔兽搏斗,而是每天吃肉!她都快忘记了菜是什么味道的了。
于是某位暴发户在小二目瞪口呆的表情下点了一桌子的素食,风卷残云的吃光后,抱着某只用尾巴遮住脸部,羞于见人的小狐狸离开了客栈。
小二和掌柜都用敬畏的眼光目送那一身月白长衣,笑容温和而且食量惊人的女子离开,眨眼间那女子便消失在长街尽头,他们不由得感叹:高人啊!
在那两人的目光下,即便沈倾脸皮再厚也有点不好意思,立刻加快速度离开那里。吃饱喝足,她摸了摸小狐狸柔软的绒毛,决定到天河城去找那个她在这世上唯一在乎的人,她的哥哥沈陵。
只是她没有想到,这一去,她的生命中又多出了一个让她难以放下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秋天,正是天河城天都学院一年一次的招生时分,从各城前来的学生都聚集在天河城城北,也就是天都学院的附近。这里的客店早在入学前几天就已经住满了,如果沈倾不是早来几天,那么尽管她是有钱人也没有地方可住。
这几天是天河城一年之内最为热闹的时间,商铺里,街道上到处都可以看见美丽娇俏的少女和英气焕发的少年,他们的脸上都是兴奋的笑容,还有对明天的入学考核的期待。
若是能被天都学院录取,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天都学院是火凰南部三大顶尖学院之一,能进去那里的都是天资聪颖的年轻人。也就是说,进了那学院是个人天赋和实力的证明。年轻人嘛,都爱攀比!
据说,能进入火凰尊主的离火殿的人必需得是天都,辉煌,神圣三大学院的学员,这才使得这些年轻人的父辈们都想尽办法把自己的后代送进这三间学院里,先不说这几间它们都是进入离火殿的阶梯,单单是天都学院里的魔法秘籍和武技都已经够让他们心动的了。
此刻,沈倾斜靠在客店二楼的窗边,看着人来人往的街上那些朝气蓬勃的少年,摸着小狐狸金色的软毛,微微有些出神。可以学习魔法真好,本来她也是可以学的,不过现在,这已经成为遥不可及的梦。
她垂眸掩去眼里的苦涩,坐到桌边把小狐狸放到上面,拿出一根月芒草放到它面前,看它小眼睛里好像发出光一样,沈倾笑了笑,给它吃下。这小狐狸不是一般的怪异,不吃鸡肉只吃草,她还没有听过吃草的狐狸,一开始她拿鸡肉喂它,它却理也不理,只吃这月芒草。弄得她都怀疑是不是自己认错物种了。当然,它吃的也不是普通的草,这月芒草呈月白色,是一种能增强人体对天地间魔法元素的亲和力的灵草。是她这七年中见过,而且采过最多的东西。
以前她是被人逼着去采,用来给她的大哥和二姐使用,这两年逃离了城主府,本可以不用再采摘这灵草,但因为小狐狸喜欢,她弄来了一大堆,够它吃上一段时间的了。
小狐狸吃完草后,长长的尾巴圈了起来,开始睡觉。沈倾看了这吃饱就睡的小家伙,无奈一笑后拿出她购买的银弓端详了一下,拉了拉她用蛟龙筋弄成的弦,她凝聚精神力,四周便有浅蓝色的微光向着长弓汇聚而来。这浅色的蓝光正是弥漫于天地间的灵气。
蓝光渐渐的被压缩,汇集在长弓的附近,好像被什么牵引一般向中间靠拢,沈倾的脸色也越发苍白,额角有汗水渗出;最终她还是放了手,凝聚的蓝光立刻散开。沈倾抹去额角的汗水,叹息一声,还是不行,精神力不够强大,难以让灵气成箭状。
以她如今的精神力,就算凝成了箭状,射出去的箭也没什么破坏力,反而是帮敌人补充灵气,这么傻的事她才会不做。这么想着,她抱起猪一般的金色绒球放到衣袖间,慢慢的走出房间,她想她几天前叫人订做的箭也已经完成了吧。
拿到了令她非常满意的箭之后,沈倾没有回到客栈,去了她在这几天里经常去城西山中。在她看来一个无法修炼魔法的废人没有休息的资格,在这个世界里,如果不想像以前那样任人宰割,唯一的办法就是变强,强大到别人不敢任意欺辱,强大到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练习射箭半个时辰之后,她射出的箭才射中目标,再过半个时辰,她的手指手臂都已经痛的难以忍受,但是射出的箭还是有点偏离。
沈倾的资质不是很好,若不是精神力比较强大,比平常人更能专心于目标上,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成为战士也只是在做白日梦。要是说她有什么长处,那就是她的身体对魔法元素的亲和力极强,是非常罕见的雷,水,木三系魔法师,只不过这一优点在七岁那年的冬天,被一种叫附魔水的极毒之物彻底毁掉。 若不是哥哥在城主,也就是他们的父亲沈衡的房前跪了一夜请来一个药师为她医治,她早就如凌迟般生不如死的过了七天然后死去。
把注意放到箭上,她松开手,箭离弦,射向前方的一颗树干上,又练习了一个时辰左右,她才停了下来,颤抖着手从手腕上如小蛇形状的血红色手镯里取两个沙包绑在脚上,开始向山上跑去。 这沙包当然不是普通的沙包,里面装着的是土系魔兽的晶核,这种晶核有加重的作用,比平常的沙包重出十几倍。
附魔水毁了她成为魔法师的路之后,她没有放弃,因为她不会让害她如此的人笑得这么得意。她痛苦的时候,凭什么那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