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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形势。所以他们说革命尚未成功啊,同志啊,我们要怎么怎么样,同志啊,还要继续努力。这句话是孙中山的话,他们也来了,革命尚未成功,并且引用了二十世纪最伟大的革命家切格瓦拉的话,真正的革命家不是等待革命形势的到来,而是开创革命形势。
现在看了,真正的革命家在这里,我给大家看过这张照片,切在南美玻利维亚搞革命的时候,被地方抓到,被美国人派人抓到,把他打死。打死以后呢还不能确定,他是不是这个切,把他的手砍下来,把这只手拿去运走,一只手掌运走,去核对他们指纹的记录,核对结果才知道他真的是切,被打死了,这就是切。
人家是真正的革命家,一点都没有错,可是人家自我牺牲,人家没有花拳绣腿啊,今天我说台湾这些所谓台独分子啊,都是嘴巴上叫的,他们是花拳绣腿,粉拳绣腿,为什么呢?如果说李登辉是台独分子,你做了十二年的所谓“中华民国总统”,为什么你不敢搞台湾独立呢?
有一个人叫做辜宽敏,他是辜振甫的弟弟,说你搞台湾独立,为什么当年你在日本搞台湾独立,你会投降回来,向国民党投降呢?今天是陈水扁的所谓的总统府的资政,整天逼陈水扁,登报逼他,你当年你投降回来的,你现在逼什么人啊?自己做起来举步维艰的人,今天要吵着要做,闹出笑话来。
所以陈水扁现在耍赖,不想做,他们就给他压力,所以就“万人上街护台”,保护台湾,“反并吞”,谁并吞啊?就是不要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吞,所以抗议中国鸭霸,鸭霸就是也不是乌鸦,也不是霸王,鸭霸就是不讲理,然后怎么样?焚烧五星红旗,你看到没有就是这些人,大家看到啊,看起来像是人山人海,每个人都孬种,为什么孬种呢?你独立啊,你有种你独立啊,你把“中华民国”推翻,成立“台湾共和国”啊?不敢,修改宪法怎么样?不敢,为什么?美国不准就不敢。
所以看到没有,李登辉说“全民拒做鸭霸中国的奴隶”,看到没有啊,“参加反并吞大游行会师”,他们现在口口声声就是反并吞,那么我李敖现在在所谓的“国会”,台湾的“立法院”,那么“立法院”也不甘寂寞啊,大家闹,怎么样呢?看到没有,“立法院”要提声明,反对现在内地,反对北京要推出的反分裂法,叫做反对反分裂法,然后“立法院”要决议,看到没有?他要提出来决议。然后大家看,回应反分裂法,“立法院”通过决议,朝野吁北京三思,看到没有?然后呢就“立法院”通过共同决议文,中午就因应反分裂法的决议文进行朝野的协商。然后就提出来了,提出来四点。我们再继续看,报上又登出来了,“反分裂法立法院一致反对吁中国三思”。
有一个麻烦出现了,我李敖也在“立法院”啊,“立法院”的立法委员,所谓的“国会议员”一共是两百二十五个人,这两百二十五个人除了李敖以外,分别属于五个党团,有的属于国民党,有的属于亲民党,有的属于民进党,有的属于台联,有的属于无党籍联盟,等于被五个党团给分掉了,就两百二十四个人,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李敖。
这个李敖啊,你可以说他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他也不爱姥姥,也不爱舅舅,他不属于任何党团,现在你们搞出来了,你们说立法院一致反对北京的反分裂法,我李敖没有反对啊,你们凭什么代表我来推出这个反反分裂法的这个决议文?你们没有过我这一关啊,你们敢这样跟我玩?好了,闯了祸了,看到没有?“反反分裂法决议文惹来了李敖告立委”,每个人要陪他一块钱,干什么?每个人都是被告。大家看没有,李敖告了两百二十四个“立委”。
全世界有没有这样玩法?从希腊以来从民主国家也好,独裁国家也罢,有没有一个国会里面,其中的一个国会议员把其它所有的国会议员全都告到法院去?有没有这样的国会议员?我告诉你,古往今来,古今中外,不管是民主国家还是独裁国家,都没有这样子国会议员像我李敖这样子玩法,我就这样干。大家看,反反分裂法决议没问他,李敖要告两百二十四个“立委”,求偿“议员”每个人一块钱。
为什么要这样子玩他们?就是告诉你们,你们虽然有两百二十四个人,我李敖虽然是一个人,可是我会用你们的规则出你们的洋相,为什么用他们的规则呢?你李敖说为什么这样用呢?因为所有“立法委员”,所谓有“立法院”,所谓有这种“国会”是根据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立法委员的”的权力是由它的法律的宪法上的明文规定,规定了权力,这个权力以外被你闹出来,被我李敖逮到了,你怎么可以发表决议文呢?你们没有这个权力。
所以大家看到没有,我告了一个民事起诉状,原告就是李敖,被告看到没有?像放榜一样啊,这名单,这是两百二十四个人我的被告啊,每个人都会被我告起来,名单出来了。然后,我是说被告“立委”两百二十四人于三月四号突然以十分钟的草率,在“立法院“通过所谓”反反分裂国家法“决议文,他们未曾征询同为“立委”身份的李敖同意,破坏程序正义,违背宪法规定,擅自行事“宪法”赋予职权外的权力,明显的扩权越权,并且公然冒用李敖名义,侵犯李敖人权,显然有滥权,渎职,冒用他人名义等侵权行为。因人人有份,故一一告之。
为什么你李敖这么凶啊?大家看,因为“宪法”的职权规定的很严格,“立法院”的职权根据“宪法”第六十三条明文规定啊,条例其内容范围有什么,有决议法律案,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国家其它重要事项职权。换句话说呢,这个以外的权力你没有啊,你们怎么联合起来通过一个决议文给北京看?你们没有这个权力啊,“立法委员”没有这个权力啊。说我们通过一个文章,这个不是事项吗?对不起,那个不属于国家的其它重要事项,要指事项,你篇文章不算事项。
被我逮到了,不是乱告,乱告不算本领啊,你们这么努力,这么活泼,这样子兴奋,这样的积极,你们两百二十四个人集体做了一件宪法没有给你们权力做的事情,你们做了,集体违法,被我逮到了。
所以大家看到,我真难缠,看到没有,就在这种例子,所以我李敖说的很清楚,民主的真谛在和而不同,能够尊重多元意见与不同声音,强行与程序违法的决议文制造只有一种声音,全体一致的假相,本身就是反民主的现象,也就是明显的不尊重个别委员,也不尊重你。谁是个别委员啊?只有我李敖是,其它的两百二十四位,刚才讲过分别属于五个不同的党团,他们都是集体,而我是个别的。他们想瞒天过海,过不去,因为我太精了,我太尖了,所以他们斗不过我,被我逮到了。每个人罚一块钱,当然是开玩笑啊,可是使你们难堪,使你们觉得整个难堪。就在所谓的民主政治的“国会”里面,居然被一个“国会议员”把你们两百二十四个人全都逮住,然后这样子捉弄你们,羞辱你们。
大家知道这什么样的效果吗?就是全世界人类有历史以来的最大的一个笑剧,就是这样子,我把它找出来了。
我们可以看到,李敖在立法院内并未参加任何党团,但仍有众多选票为民意基础,不能也不容任意抹杀,例如李敖对决议文的题目“反反分裂“即有不同的意见,为什么呢?因为题目若称为“反反分裂”,按照负负得正的逻辑,看到没有?即有代表同意分裂,“反反分裂”的逻辑解释就是同意分裂,绝非李敖及选民所认同!何况台湾的“国家安全法”中明文有反分裂在案啊,何能自打嘴巴?
大家想得到台湾有个法律叫做“国家安全法”,里面讲好了反对分裂国家,你自己早就有小型的反分裂法,今天北京来的反分裂法,你不许它有,你自己有,这个算不算鸭霸?这是太霸道了。可是一般人很少像我这样子,这么细腻的告诉大家有这么一个反分裂法。
大家看没有,“国家安全法”,这个法都把它忘光了,为什么呢?它是在一九八七年出来的,现在都多久了。我们看到第二条,“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主张分裂国土”。你的反分裂在你法律里面有,反分裂、分裂的字样都有,你自己有反分裂,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