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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干公安哩,家里人怎么也没有想到,于富贵干的是这样一种公安。一天到
晚不回家,吃饭也没有钟点,做他的饭他不回来吃,没做他的饭他冷不丁回来了。
那些年没有传呼,你永远不知道他在哪儿,家里有这个人和没有这个人一样。这还
好忍受,最让家人受不了的是,他早晚回来一身脏,臭烘烘的。刚开始,只要他一
进门,爱人就逼着他洗,换衣服。时间一长,也没有办法了,你不能总让他洗总让
他换衣裳吧?只好退一步,白天就算了,夜里上床再逼着他洗换。后来连这一点也
不能够坚持了,有时候他累得不想动,不想洗也不想换,他爱人就不让他上床。他
自己呢,不上床就不上床,睡沙发也可以。大概从睡沙发那一刻起,他在家里的地
位就发生变化了,除了感到社会上的人看不起他之外,还感到家里人也看不起他了。
于是,他在家里也开始自卑起来。他觉得这样也好,反正是被人看不起,也不在乎
多家里这两个人,干脆表里统一起来,也省得玩两面脸。慢慢地先是少说话,后来
就发展到只要感到家里人看着他别扭,他就自己走出家门。
他觉得这种行为是他的一种自觉,他经常这样做。既然不能够使家人高兴,就
不要让家人感到别扭。只是他从家里走出来以后呢,他常常不知道去哪儿好,没处
可去,实在是没处可去,只好抽着烟在街上溜达。通常是溜达着溜达着就进入了工
作,不自觉地就又去办案了。偶尔,如果有什么很重的心事时,他也能够什么都不
干,一边溜达一边思绪,一直溜达到深夜。
他也觉得今天晚上反常了。大概是因为想到自己可能活不成了,心里边忽然涌
上来许多对家人的感情,潮热潮热地往上冒。其实他非常想和家人一块儿看电视,
最好和老婆挤在沙发里,一边看电视一边说话,老婆习惯地把手放在他的膝盖上,
日子过得热乎乎的就像别人家那样,那该有多么好呀。
唉,虽然自己是当警察的,干这一行起码是不怕死,但是现在去死,无论如何
还是有点早啊。
他女儿于苗苗还小,正上初中呢。上初中的女儿已经知道了虚荣,害怕同学们
笑话她家穷,从不把同学们带到家里来。这当然都因为他这做父亲的没有本事。但
是,如果替女儿想想,有一个没有本事的父亲也比没有了要好。妻子虽然对他冷漠
如路人,有他和没有他一样,但是从来对他没有三心二意过。作为一个城里女人,
长得又不难看,世界这么花,能把这一夫一妻制的生活坚持下来,也并不容易。多
少年来自己从早到晚在外边跑着办案,家里完全依靠她一个人支撑。日子本来就不
好过,现在她的工厂又解散了,厂房卖给了私营企业,她也没有了工作,每天推个
三轮车去卖布头,心情怎么也不会好。这年头公家开始扒墙透绿哩,别人家都是住
几室几厅哩,自家还住在厂区的破旧平房里。怎么说也是自己没能耐,怎么说也对
不起她。如果现在出什么意外,突然就死了,欠她的债就永远没法还了……
忽然想到了刘莉。她如今在哪儿呀?他这才发现从来没忘过她。当年刘莉曾经
背着她姐姐刘伟,钻过姐夫的被窝。虽然他们两个人隐瞒得好,一直没有让刘伟发
现,但是却瞒不了自己,总是自己的一块心病。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刘伟早就发现了,
故意没有说破他们,放着明白装糊涂。这才是于富贵在妻子面前一直抬不起头的内
在原因,每每想起来,他就觉得自己对不起妻子。只是对不起归对不起,并不影响
他惦念刘莉。那年刘莉一走,就再没有回来。如今她在哪儿?是死是活?不知道。
她说过她八年后来找他,虽然说她真来了还真是个麻烦,但是如果这次出了事,刘
莉回来就再也找不着他了……
天黑以后,城里的灯都亮了。不过灯就是灯,再亮也没有白天亮。这城市和人
一样,其实也需要休息。马路上的车渐渐少了。不过车少是少了,并不会停下来。
这就是城市,无论白天和黑夜马路上永远跑着汽车,也永远有人走在街道上。想想
人活在世上真是忙。休息像加油,还是为了忙。好像只要你活着,就永远闲不下来。
只有你死了,才能够真正闲下来……
于富贵就这么溜达着想着,想着溜达着,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在马路上磨蹭。一
直到夜里十点时思路才拐回来,重新来想那个神秘的传呼。传呼里说一个星期之内,
要他准备好,有人来找他取东西。从来就没有人让他准备什么东西,却有人要找他
取东西。取什么东西?再明白不过了,那就是来取他的脑袋他的命。因为是传呼,
不能够说得太明白,太明白了人家不给他传,只有说这种双关语暗示他。
于富贵苦笑笑想,看起来人家早就整到了他的传呼号码。不过现在这年头,要
说也不能怪小偷,只要是个活人,随便找个借口一打听,就能把他的传呼号码打听
出来。想到这里,他自己也笑了。笑过之后他又想,也不用去查这个传呼是从哪儿
发出来的了,那也没什么意思,不用想也知道用的是街头的公用电话。
问题是这个神秘的传呼为什么会发给他。
问题是这个传呼和他近来办的哪些案子有直接联系。
夜渐深时,他开始仔细追着往回想……
2
于富贵记得,收到那个神秘的传呼是中午饭后一点二十分。这个时刻作为唯一
的线索,还保留在他的呼机上。在这之前,他正和王海在老百姓烩面馆里吃烩面。
多少年了,只要不回家,差不多他都是吃烩面。时间一长,于富贵爱吃烩面就出了
名。不仅局里的同事们都知道他爱吃烩面,而且连小偷们也知道他于富贵爱吃烩面。
有一个时期,小偷们中间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中午做活安全,咱于哥正在烩
面馆里吃烩面哩。
其实他并不是只爱吃烩面,也爱吃鱼吃鸡,更爱吃虾吃螃蟹。特别是虾和蟹蘸
着姜汁吃,再有口啤酒喝,他觉得那真是妙不可言。只是那些东西都太贵,他没有
钱买,吃不起。而一碗烩面十年前才卖两块钱。虽然后来这些年物价一涨再涨,高
级烩面已经卖到十五块钱一碗,五块钱也还能买到一碗普通烩面。普通人吃普通烩
面,好吃不贵,一碗烩面就能够把肚子吃饱,这才是最主要的。于是,别人问他爱
吃啥,于富贵就说自己最爱吃烩面了。
本来是没钱吃别的,只能够吃烩面,于富贵却说自己最爱吃烩面。一个“爱”
字,就牢牢地掩盖了自己的自卑心理。事情虽小,细微处也透露着做人的无处不在
的苦涩。
其实我想不仅是于富贵,好多郑州人怕都是这样。
就像西安人好吃羊肉泡馍一样,好多郑州人都好吃烩面。其实这烩面并不是郑
州的特产,最早还是从陕西传过来的。如果细查一下,到郑州也就十几年的历史。
因为碗大,实惠又便宜,就在郑州流行起来。这就是郑州,好像表面上很繁荣的样
子,吃喝嫖赌都报销的人也有,但那是少数,穷人还是多。再就是郑州这个城市没
什么特点,就如同一个人没什么个性,好像自己本没有什么要坚持的,只要实用就
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
于富贵和他的搭档王海吃烩面的这家小饭店,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老百
姓”烩面馆,让普通人听了很亲切,正好和那些高档饭店什么“皇家花园”一类形
成对比。其实高档也好,低档也好,说白了没有哪一档是完全为人民服务的。高档
低档,全都是为了赚钱。档次不同,不过是商场上通过竞争演化出来的一种自然割
据现象,或者说自然形成的一种默契,你赚这一部分人的钱,我赚那一部分人的钱,
全是为了挣老百姓的钱。
老百姓烩面馆开张那几年,生意曾经很红火。早晚来这儿吃烩面,要排队等座。
人越多,越是有人来,郑州人好赶热闹。那时候到老百姓烩面馆来,好像不是为了
吃面,而是为了抢座。不过也就是红火了二年,很快就冷清了。这才是郑州特产,
或者叫郑州现象,他们很容易就能把生意做大,但是不能持久,很快就降低质量糊
弄客人,激流勇退下来。好像急于表明咱本不是老实人,只能够装几天忠厚相给人
家看,长期做老实人办老实事,那可受不了。
于富贵是这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