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袄纯聪范枷袷遣渭右淮尉憷植康木刍幔蠹抑勒饫锏脑级ㄋ壮桑┳糯虬绫愎婀婢鼐亍L丈尘醯妹扛鋈硕纪γ媸斓模残硭芬淮卫凑饫锸本图亲×怂堑拿婵住�15岁那年,他跟他的数学老师来这里听歌剧。数学老师是个高个子,骑一辆 28寸的飞鸽牌自行车。他那时已经长高到完全可以坐在后架上,但她还是让他坐在前面的横档上,还不停地单手扶住车把,伸出另一只手捏他的脸蛋。他一回头就能看到数学老师那张黑黝黝的俊俏的脸,事实上,他的耳朵时时蹭在她的脸上。有一次,她还咬住了他的耳朵。他记得她的牙齿白得发蓝。他在检票口左手边一面巨大的镜子里,看见自己的两个脸蛋被捏得红通通的。那是他头一次听歌剧。从此以后,他便记住了数学老师的白牙和那首《阿芒咏叹调》:你在普罗旺斯那地方,度过幼年好时光,自从离家去远方,亲爱的故乡都遗忘……数学老师将头凑近他的耳朵告诉他,这个将这首歌唱得像帆布那样厚实的大胖子,就是她的男朋友!他的眼泪紧接着就掉下来了,不知道是被那首歌感动了,还是因为听到这个消息而伤心。
这回他买的是前排甲级票,因此当大幕拉开时,舞台仿佛碰到了他们的鼻尖,或者不如说他们直接就坐在了那个色调灰暗的场景里。
“知道吗,坐在这里,我连大气都不敢出啊!”白珠轻声嘀咕道。她的肩膀向他这边靠了靠,“我从来不看这种戏。我才不在乎你说我俗呢!我就是不习惯这种氛围。”
“我没说你什么,恰恰相反,我很感谢你帮我这个忙。你都瞧见了,没人会连个伴儿也不带的就到这里来。” “那你干吗非得来?” “唔,你改主意了吗?你如果实在不愿意,我这就送你回去。”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陶沙侧过脸去,看见她两眼熠熠发光,就跟发高烧似的。一阵歉疚的热流忽然滚过他心头。两束光柱无声地投在大红的帷幕上,离开场只剩下几分钟了,嗡嗡声渐渐小了下去,白珠忽然笑了起来。
“你想到什么好笑的了?”他问。
“这个地方这么雅,我忽然想起了我小时候那些十分不雅的事情……”她兴致勃勃地说,声音不知不觉就高了起来。
“哦,说说。”
“我小时候有个不好的习惯,嗯,我会忍不住挠痒痒……哈哈哈……”她管自笑了起来,前排有几个人回头向他们这边张望。陶沙有些尴尬,但却不由自主地也跟着笑了起来。
“那很正常啊,这谁都难免。”
“可你不知道我挠在哪儿了……”她笑得快喘不过气来了。
“哦,哪儿?”
“这里,”她指了指自己的下体,“要命的是,我还不好好挠,非得把两腿分得很开,弯曲着,就那样使劲挠。大多数时候,那里并不痒,只是有些潮乎乎的,或者就是布料的透气性不怎么好,就跟橡皮膏似的贴在了皮肉上。你知道,这样挺难受的。于是我就忍不住伸手下去挠,要么就忍不住想揭一下,糟糕透了,这种事情往往越挠越难受……”陶沙恨透了自己,要是一开始就告诉她他们是同乡,她就不会这样用谁都听得懂的普通话跟他讲这些烂事了——还用这么嘹亮的声音!
场灯忽然灭了,音乐声潮水般从四面八方涌 出来。她立即闭上了嘴,陶沙松了口气,这时他才感觉到她的一只手是搭在他的胳膊上的。
他发觉他没法静下心来听歌剧,而她,反倒显得十分投入。她的手就那么随意地放在他的小臂上,干燥,坚硬。离婚以后,他还是头一次跟另一个女人的皮肤贴在一起。他的毛孔能感觉到她的随意。他竭力让自己相信她的随意。说真的,他不愿意她是故意的。她的手于是成了一块烧红的炭,他听到自己的小臂因为灼烧而发出的嘶嘶声。在他的后排,两个人在小声说话。他很高兴听到别人说话,他们说话的嘶嘶声,从恢宏的管弦乐中漏出来,清晰地进入他的耳朵。
“你还别不信,现在最假的,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了。哼,一分手,就跟陌生人似的。”说这话的是个女人。他仿佛还能看见这个女人一边说话一边撇嘴。
“就是,你瞧,两个人又没血缘关系,分了手,自然跟陌生人没两样,不跟仇人似的,已经烧高香了。话又说回来了,就算有,也还是假。”一个男人的声音慢悠悠地应和着。
“我算是看穿了,两夫妻是最假的!”女人的声音又一次愤愤不平地响起。
他很想回过头去看看是怎么样的一对男女在说话,头转到一半,终于忍住了,却发现白珠看得十分投入。所有的人都在要求别人,他沮丧地想。
舞台上,他的前妻正在放声歌唱。他已经好久没听她唱歌了。以前,他们住在一起的时候,他一天到晚都能听到她的哼唱。跟那时候比起来,她的嗓子似乎多了一些……烟火味儿。‘
“快四年了。”他忍不住稍稍向她那边倾过上身,轻声说。
“什么快四年了?”她大声问。她的目光依然专注于舞台。显然,她被那个故事或者音乐吸引住了。
“四年前,我跟她离婚了。”他伸出一根手指头指了指台上,说。
她终于回过头来盯着他看。这时候,他的前妻正心满意足地抚摸着那只皮手笼,慢慢闭上眼睛。他则看到白珠的眼睛里湿淋淋的。他不知道她是为刚刚死去的咪咪哭泣,还是为了别的什么哭泣。
镜
子
快四年了,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她长什么样了。“说on,,的橡木门不时被打开,但进来的都是陌生人。当然,没准她也成陌生人了。陶沙掀开窗帘一角,看到外边马路上已亮起橘黄色的路灯。一缕暖洋洋的光从外面打进来,从瞎子的脸上路过,把他分成两半。恰恰是明亮的那一半让陶沙心里涌起一股感激之情。光是没有重量的,所以瞎子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割开。正是午饭时分,街上的人不是很多。陶沙放下窗帘,瞎子的脸重被吧台上紫色的光线占领。
“说说,你为什么不肯脱衣服给她?”瞎子问。
“后来我想了,原因只有一个:我怕这会成为一个先例!”
“嗯哼,有意思!说来听听。”
他们仍然坐在“说吧”的角落里,背后就是遮着窗帘的大窗。陶沙一如既往地神不守舍。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个男人独自坐在另外一张桌子上,不知道是不是在等人。陶沙仔细地打量这个男人,简直人了迷。看得出这人是个高个子,腰板坐得笔直,穿一件米色的休闲西服。头发剪得很短,所以看上去很精神。不过吸引陶沙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这个男人竟然能长时间地一动不动。陶沙发现从一开始,这个男人的头就呈45度角朝着面前的一杯咖啡。陶沙过一段时间回过头去看他,他还是原来的姿势,让陶沙怀疑那是不是一座雕像。这太好了,陶沙想,人要是能这样活着该有多好。陶沙是打死也做不到这一点的,无论是坐着还是躺着,陶沙总是不停地动着,永远都在寻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却永远也找不着。陶沙断定这是个单身汉,但是过了一会儿,来了个女人。女人坐下后,叫来咖啡。他们说话很轻,陶沙只能看到他们的脸。女人一直脸色沉静,男人则一直微微笑着。等咖啡端上来后,女人拈起乳白色的杯子,轻声说了些什么,随后侧过头去。陶沙看不到她的脸了,只能看到一个侧面。很快的,女人仍然沉静着脸色,手腕一抖,一杯咖啡就泼在了男人的脸上。女人放下杯子,依然脸色沉静,站起身来,将小包挂到肩上,迈着坚定的步伐走了出去。所有的人都看着她出去,所有的人又回过头来看那个男的。男人脸上始终挂着微笑,抬手抹了抹脸上的水珠。又招呼目瞪口呆的女招待过来结账。然后也走了。
整个过程中,瞎子好像也能看见似的,一声不吭地倾听着。他又能听见什么呢?陶沙想。但瞎子就是这一点好,他总是胸有成竹,好像他的酒吧里 所发生的一切,都逃不过他的预想。所以他总是什么也不问,让陶沙省下许多口舌。
“我想,只要头一件衣服盖上去了,接下去就会有第二件,第三件,没完没了。”
“为什么?”
“老天,你哪来这么多的为什么啊厂陶沙绝望地叫道。
“别忘了,我是在帮你。帮你分析,帮你达到目的!”
“我怎么不知道我有目的?我有什么目的?”
“别自欺欺人了,你当然有……行了,为什么说还会有第二件第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