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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直奔主题!”瞎子说。
“怎么奔?”
“笨!天哪,搞天文的怎么都这么笨啊!笨人只配使用笨办法。”
“什么办法?”
“最笨和最老土的办法就是,给她送花。”
“不错,连我都觉得老土。不过,那也够难的了。”
“为什么?你没钱买花吗?”
“瞎说。我长得像个穷光蛋吗?”
“我看不见……少废话,告诉我,给她送一束花有什么为难的?”
“你想想啊,我一个大老爷们儿,给一个小姑娘送花,这叫什么事啊?”
“你就是因为这个犯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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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她要是把花一下子摔到我脸上,怎么办厂
瞎子将手伸向身边的小圆桌,摸到啤酒杯,呷了一口。突然“噗”自、一声,一大口啤酒从他嘴里喷了出来,陶沙的——条胳膊都溅湿了。
“我实在忍不住了,我花了好大劲,可还是忍不住!老家伙,你要笑死我啊?”瞎子弯下腰去,笑得大口大口地往外呛气。
几乎每次都是这样的,陶沙对这个瞎子说了自己的想法,然后立刻遭到这个眼前一片漆黑、嘴角的茸毛刚刚长硬、额头圆鼓鼓的又亮又干净的年轻人的嘲笑。是的,每次都这样。但是连陶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总是一边恨他的轻佻,一边又按他说的去做了。他说得越轻松,陶沙越觉得他说得在理!
差不多在陶沙到达这个北方城市的头一天,就有人告诉他“说吧”是所有天文发烧友的最理想的消磨时间的地方。你想啊,等那些星球从遥远的另一个地方穿越几万万光年的距离来到他们的寻星镜前,得等多久啊!他们必须有这样一个地方,可以让他们坐等。陶沙于是就来了。他第一次来这里时,刚坐定,瞎子就从他身边走过。然后瞎子又回过头来,在他身边站了好长时间。陶沙也没在意。接着瞎子熟门熟路地拉过一张椅子,在陶沙身边坐了下来。“你是南方人吧?”他问陶沙。陶沙说是。他们就这样认识了。瞎子告诉陶沙,他从他身上嗅到了南方潮湿的气味。陶沙说,瞎子都会算命,他能从他身上嗅出南方气味,不过是小菜一碟罢了。瞎子没理会他的调侃,说他喜欢南方,可惜眼睛不方便,要不然一定要去南方走走。陶沙说,南方到处都是河流湖塘,你的眼睛如果在一马平川的北方都不方便,那到了南方就更没得说了。“不过,你要是有兴趣,我愿意做你的导盲犬。”最后陶沙这样说。瞎子呵呵地笑了起来,听上去很沧桑。他们就这样成了朋友。
“你为什么离婚?”瞎子冷不丁地问。陶沙认为,问这样的问题,就算最知心的朋友,也是有些突兀的,更何况,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离婚。三年前一个夏天炎热的午后,他那做歌剧演员的妻子躺在凉席上又开始唠叨了。她的声音平缓单调,跟她唱歌时的声音完全不一样。陶沙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她能唱那么好听的歌,唠叨起来却这么没水平。在他们家楼下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做铝合金窗的家庭作坊,每到中午,便开始切割。齿轮飞快地咬进去的声音经过空气和窗玻璃的过滤后变得很轻,但还能听到,好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一丝不苟地将陶沙的神经从血肉中间剥离出来。不,是两把,另—·把是歌剧演员的唠叨。他从她身边慢腾腾地爬起来。你干吗?歌剧演员问。我口渴!他干巴巴地说,然后用玻璃杯泡了杯上好的绿茶,捧着,回到她身边,在凉席上坐下。他们谁都没说话,看着茶杯里的茶叶一点一点地舒展开身子,再快速下沉。等到那些茶叶全都沉到了杯底,他端起杯子,扔 了出去。杯子砸在对面的电视机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他们只花了半天时间,就办好了离婚手续。
“你没结过婚,有些事,跟你说也不明白。”陶沙望着从他们旁边走过的一个服务员说,感到十分解气。服务员穿着浅红色的套装,一脸稚气,正好听到了陶沙的话,便转过头来惊讶地望着他。他勇敢地冲她笑了笑。他平时没这么勇敢的,瞎子就像个教唆犯,使他一步一步堕落。
“跟我说说。我早就告诉过你,生活就是说话啊!所有的生活都将成为话语。”年轻的瞎子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
“那好吧,看我能不能把它说清楚。”陶沙毫无把握地说。他突然发现他们从来没有谈论过他的婚姻,这对两个知心朋友来说,多少有点不正常。所以,他真的一点把握也没有,不光是对自己的叙述能力;对过去那段生活的记忆也让他觉得很不真实。瞎子在那边点了头,以示鼓励。
“呃,是这样,”他开始说了,“我觉得,我们的问题出在一些根本拿不上桌面的事情上,譬如,懒惰。那就从懒惰上说起吧。开始的时候,我还算是勤快的。当然我本质上是懒惰的,可是开始的时候我并没在意或者说并没有发现我是懒惰的。还有就是,开始的时候,我对一切还都觉得新鲜。这么说好像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也许我是吧。嗯,瞧,也就是说,头一年,我对一切都觉得新鲜和容易对付。可是很快,我就烦了……你在听吗?”
“我在听呢,你说吧,放心。我尽管戴着墨镜,也看不见你,可你得想像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你。”
“嗯,好吧,我接着说。我很快就烦了。我不愿做饭,也不愿洗碗。我是搞天文的,天文不是件急活儿,比较起来,我的工作还是轻闲的。谁在乎天上的一颗星飞过去时会不会碰上另外一颗星呢?就算是碰上了地球,那也是大家一起倒霉。嗯,如果大家一起倒霉,就没什么可抱怨的了你说是不是?”
“注意你的话题。”瞎子冷冷地说。
“是,你得时常提醒我。我上班活儿不重,时间比别人多,最要命的是,我上班的地方离家还很近,所以,做饭啊买菜啊之类的事情就该由我来干对不?可我恨这些。是的是的,开始的时候我不恨这些,能干就干了,可到后来,我不愿干了。嗯,肯定是因为烦了。你瞧人家外国人多好啊,老婆不用上班,就在家里伺候男人,我们为什么不能这样呢?因为如果我们也像外国人那样,我们的收入就要少—半,我们就付不起房屋按揭的利息了,还有鸡零狗碎的电费水费电话费煤气费等等。所以老婆也得上:班挣钱贴补家用。嗯,这样一来,两个人就没有高下之分了。瞧,这里有个社会分工的问题……”
“等等,等等,这些深奥问题,留给社会学家去思考吧,你讲你的。”
“好,我讲我的麻烦。回到家里,我啥都不愿干。不瞒你说,我连盛碗饭都不愿意,每次都是她盛好了递给我的。是这样:我们吃饭的时候,她就把装饭的高压锅端出来,放在她边上的小方凳上,揭开锅,把米饭盛好了递给我,我呢,总是坐在她的对面。吃完了一碗,就把空碗递过去,让她盛第二碗。我饭量很大的,一顿能下去三碗。这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固定的场景。我是个饭桶,吃饭很快的,三碗下肚,撂下碗筷就走人,毫不含糊。就像有首歌唱的那样:这样过了多少天,这样过丁多少年……突然就遇到了难题:我们闹别扭时,谁也不理谁时,我的空碗就递不过去了。你瞧,我是听到她摆放碗碟的声音后走进厨房的,大多数时候,我的头一碗饭她已经盛好了,放在我的位置前,即便我们吵过架了,也是这样。这碗饭吃完后,你说我怎么办?别忘了我们正闹着别扭打着冷战呢!我只得放下碗,掉头就走。接下去我就得挨饿啦,因为我只吃了三分之一啊!当然这是特殊情况,要命的是,自从这样以后,即使我们没闹别扭,当我把空碗递过去时,仍然很不自然。不,她没有不肯为我盛饭,她还是替我盛的,只是我心里就有了障碍。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你说怎么办呢?我开始尽量不回家。早饭和中饭就都在街上吃丁,我感到舒坦极了,我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不用求任何人为我做任何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