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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账户;在登记有关记账本位币账户的同时,按照外币金额登记相应的外币账户。
第二,期末,将所有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第三,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时,将其外币结算金额按照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二、即期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一)即期汇率的选择
汇率是指两种货币相兑换的比率,是一种货币用另一种货币单位所表示的价格。我们通常在银行见到的汇率有三种表示方式: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买入价指银行买入其他货币的价格,卖出价指银行出售其他货币的价格,中间价是银行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平均价,银行的卖出价一般高于买入价,以获取其中的差价。
无论买入价,还是卖出价均是立即交付的结算价格,都是即期汇率,即期汇率是相对于远期汇率而言的,远期汇率是在未来某一日交付时的结算价格。为方便核算,准则中企业用于记账的即期汇率一般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但是,在企业发生单纯的货币兑换交易或涉及货币兑换的交易时,仅用中间价不能反映货币买卖的损益,需要使用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只涉及人民币与美元、欧元、日元、港元之间折算的,可直接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涉及人民币与其他货币之间折算的,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兑美元折算率采用套算的方法进行折算,发生的外币交易涉及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之间折算的,可直接采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进行折算。
(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在汇率变动不大时,为简化核算,企业在外币交易日或外币报表的某些项目进行折算时,也可以选择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是指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加权平均汇率需要采用外币交易的外币金额作为权重进行计算。
确定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的方法应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如果汇率波动使得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适当时,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至于何时不适当,需要企业根据汇率变动情况及计算近似汇率的方法等进行判断。
三、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外币是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外币交易是指企业发生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包括:(1)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或者劳务;例如: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国内A公司向国外B公司销售商品,货款以美元结算;A公司购买S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A公司从境外以美元购买固定资产或生产用原材料等。(2)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例如,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甲公司从中国银行借入欧元、经批准向海外发行美元债券等。(3)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指除上述(一)、(二)外,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或结算的其他交易。例如接受外币现金捐赠等。
(一)初始确认
企业发生外币交易的,应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这里的即期汇率可以是外汇牌价的买入价或卖出价,也可以是中间价,在与银行不进行货币兑换的情况下,一般以中间价作为即期汇率。
【例20—3】 甲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选择确定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其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20×7年3月12日,从美国乙公司购入某种工业原料500吨,每吨价格为4 000美元,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7。6元人民币,进口关税为1 520 000元人民币,支付进口增值税2 842 400元人民币,货款尚未支付,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由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500×4 000×7。6+1 520 000) 16 7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842 400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美元)15 200 000
银行存款 4 362 400
【例20—4】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对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20×7年4月3日向乙公司出口销售商品12 000件,销售合同规定的销售价格为每件250美元,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7。65元人民币。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货款尚未收到。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美元) 22 95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 000×250×7。65) 22 950 000
【例20—5】 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对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20×7年3月3日,从境外丙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设备价款为250 000美元,购入该设备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7。6元人民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尚未支付,增值税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250 000×7。6)1 900 000
应交税法——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3 000
贷:应付账款——丙公司(美元) 1 900 000
银行存款 323 000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无论是否有合同约定汇率,均不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而是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这样,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相等,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例20—6】 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对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根据其与外商签订的投资合同,外商将分两次投入外币资本,投资合同约定的汇率是1美元=8。O0元人民币。20×6年7月1日,甲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收到外商投入资本300 00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8元人民币;20×7年2月3日,第二次收到外商投入资本300 000美元,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7。6元人民币。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20×6年7月1日,第一次收到外币资本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 (300 000×7。8) 2 340 000
贷:股本 2 340 000
20×7年2月3日,第二次收到外币资本时:
借:银行存款——美元 (300 000×7。6) 2 280000
贷:股本 2 280 000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 81号),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只能采用收到出资当日的即期汇率,不再使用合同汇率,也不使用与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与其相对应的资产类科目也不使用与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这样,外币投入资本不会产生汇兑差额,资产类科目在期末仍分别货币性项目与非货币性项目处理。
虽然“股本(或实收资本)”账户的金额不能反映股权比例,但并不改变企业分配和清算的约定比例,这一约定比例通常已经包括在合同中。
【例20—7】 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对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20×7年4月1日,从中国银行借入1 500 000港元,期限为6个月,借入的港元暂存银行。借人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港元=1。10元人民币。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港元 (1 500 000×1。10) 1 650 000
贷:短期借款——港币 1 650 000
【例20—8】 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20×7年6月1日,将50 000美元到银行兑换为人民币,银行当日的美元买入价为1美元=7。55元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7。60元人民币。
本例中,企业与银行发生货币兑换,兑换所用汇率为银行的买入价或卖出价,而通常记账所用的即期汇率为中间价,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 (50 000×7。55) 377 500
财务费用 2 500
贷:银行存款——美元(50 000×7。6) 380 000
【例20—9】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的即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