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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克木_书读完了-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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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中世纪有个著名的“奥卡姆剃刀”。英国奥卡姆的威廉是十四世纪的经院哲学家。他提出所谓“思维经济原则”,名言是“如无必要,勿增实体”。所谓“实体”即“共相”、“本质”、“实质”等可以硬加上去的经院哲学的抽象普遍概念。他主张唯名论,只承认一个一个的确实存在的东西,反对唯实论,认为那些空洞的普遍性概念都是无用的累赘废话,应当依此原则一律取消。这句名言和这一原则被称为“奥卡姆剃刀”,被教会认为异端邪说。他被捕后越狱逃出,逝世后留下了这把“剃刀”。现在凡事讲求效率,思维也要“经济”,恐怕有不少古人古书需要“剃头”。《左传》真伪和层累历史问题就可参照现代阐释学方法来解说。作研究首先需要考察所问的是不是经院哲学式问题,不会有一个答案,或者是在《圣经》里及教会中早已有了答案。所有无谓的多余的空话废话可以一刀剃去。剃不动不要紧,那是另一回事。胡子太硬,而且有些胡子还是必要的。
    现在不是要结束,是要另行开始。要有王国维,但不是拖着辫子去投湖。
    这本左传学史是父女合作的书。屠格涅夫发表《父与子》至今已有一百多年,此时两代人怎么样了?子女可以接着父母的路走,但不必跟在父母后面走。走路要先问什么路,什么方向,怎么走,记住无形中有一把剃刀被历史愈磨愈快。
    (一九九三年)
约伯与浮士德
    甲 《圣经。旧约》里约伯的故事,你以为怎么样?上帝和魔鬼打赌,让魔鬼去折磨约伯以证明他对上帝的忠诚,未免太荒唐了吧?
    乙 不可冒犯上帝。正邪不能平等,怎么能打赌?那是考验。《约伯记》里不是明明白白说:“上帝所惩治的人是有福的”吗?考验你吃苦,受冤屈,就是看重你。孟子不是也说:“天之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
    甲 别背下去了。我知道中国的天就是上帝,但还是不明白。约伯被剥夺了财产、亲人和健康。他诅咒自己时,三个朋友来劝慰他。那三场对话是精彩的诗剧。朋友要求约伯认罪,认为上帝是在惩罚他。约伯不承认自己有罪。又有第四个人出来歌颂上帝公平又因为那三个人未能折服约伯而发怒。结果是,约伯信仰上帝不动摇,魔鬼失败,上帝恢复了约伯失去的一切,命令那三个朋友给约伯送礼。这是怎么回事?我实在不懂。也许是我记错了?了解错了?
    乙 读这类“圣书”,除好奇求知外有三种态度。一是信仰,二是欣赏文学,三是研究历史。谁跟你去讲道理?讲道理是神学,不离信仰。看来你还没有分别上帝和魔鬼。你看不出双方依据的是两条不同的原理。那三位朋友不知不觉用了和魔鬼相同的原理议论上帝,自然不对。你也危险。
    甲 你的话使我更加不懂了。我看不出双方的不同原理。
    乙 你以为上帝和魔鬼打赌,这就是说,双方在平等地位上作公平交易,等价交换,以约伯的态度定输赢,这就错了。这是魔鬼的原理。约伯信奉上帝。魔鬼认为这是因为上帝给了他财富、子孙和健康,所以他以信仰回报。若没有好处,他就不信了。这就是依据平等交换原理。上帝授权魔鬼去一层又一层剥夺约伯所有的一切,只是不准伤害他的性命。这不是打赌,是考验约伯,证明魔鬼的原理错误。双方不是处在平等的地位上,否则魔鬼就不需要上帝允许了。权在天上的上帝一方,魔鬼只能照他自己说的在地上游荡。
    甲 那么,三位朋友又是怎么回事?
    乙 他们要求约伯认罪,这就是认为上帝的惩罚必是对着罪恶。这仍然是平等交换原理,正和魔鬼同路,所以第四人认为他们错。约伯明白上帝的原理,对上帝无限忠诚,无限崇拜,所以只是诅咒自己。信仰是不能讲条件的。雨露雷霆都是上天的恩德,“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这里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五四”时讨论“孝”。胡适说,父母不要放高利贷,让子女还一辈子债。子女也不要做白吃不付账的主顾。这是地道的市场交换原理,对忠孝不适用,也不适用于“以服从为天职”的军人,当然更不合乎宗教,包括拜金钱教。
    甲 你这样一说,我有点开窍了。我来推演一下你的说法。魔鬼在欧洲中世纪还有一件传说,由德国诗人歌德编写成著名诗剧。我说的是浮士德博士和魔鬼订契约的事。浮士德本是巫师,后来被写成有学问有思想的人。他的追求永远不得满足,便和魔鬼订立契约,规定一旦他满足了愿望,自认幸福,他的灵魂便归魔鬼所有。于是浮士德在魔鬼帮助下再成为青年,再活到老年,经历了无数荒唐事,随心所欲,无往不利,最后才在为公众谋福利成功时满足了。大诗人歌德把浮士德的这一生描画得有诗情,有哲理,真不愧为世界名著。不过浮士德的灵魂没有照契约规定属于魔鬼。上帝进行干预救出了浮士德。契约有效,上帝更有效。
    上帝不必对魔鬼讲信用。上帝永远正确。魔鬼永远是失败者。平等交换的契约是受上帝制约的。
    乙 你是不是又要说,魔鬼的存在是为了证明上帝的伟大?那又错了。信仰,崇拜,是不需要讲道理证明的。讲道理的前提是各方平等。平等起源于市场交换,然而事实上从来没有过无条件,独立不受干预,全面的平等。卢梭作《社会契约论》、《人类不平等的原因论》,想得太天真了。“此山是我开……留下买路钱。”
    举刀做买卖,平等不平等?
    甲 我们这样谈《圣经》,谈伟大名著,乱发议论,是不是不妥当?
    乙 你提醒了我。我们有多大的学问见识?算得了什么?自己渺小而闲话伟大,自然是不对,快闭嘴吧。约伯的信仰,浮士德的怀疑,和我们有什么相干?
    (一九九五年)
    
读书。读人。读物
    据说现在书籍正处于革命的前夕。一片指甲大的硅片就可包容几十万字的书,几片光盘就能存储一大部百科全书;说是不这样就应付不了“信息爆炸”;又说是如同兵马俑似的强者打败病夫而大生产战胜小生产那样,将来知识的强国会胜过知识的弱国,知识密集型的小生产会胜过劳动力密集型的大生产。照这样说,像过去有工业殖民地那样会不会出现“知识殖民地”呢?这种“殖民地”是不是更难翻身呢?有人说目前在微型电子计算机和机器人方面已经有这种趋势了。从前农业国出产原料廉价供给工业国加工以后再花高价买回来,将来在知识方面会不会出现类似情况呢?不管怎么说,书是知识的存储器,若要得知识,书还是要读的,不过读法不能是老一套了。
    我小时候的读书法是背诵,一天也背不了多少。这种方法现在大概已经被淘汰了。解放初,有学生找我谈读书方法。我当时年轻,大胆,又在学习政治理论,就讲了些什么“根据地”、“阵地战”、“游击战”之类的话。讲稿随后被听众拿走了,也没有什么反应,大概是没多大用处,也没有多大害处。后来我自知老经验不行了,就不再谈读书法。有人问到,我只讲几句老实话供参考,却不料误被认为讲笑话,所以再也不谈了。我说的是总结我读书经验只有三个字:少、懒、忘。我看见过的书可以说是很多,但读过的书却只能说是很少;连幼年背诵的经书、诗、文之类也不能算是读过,只能说是背过。我是懒人,不会用苦功,什么“悬梁”、“刺股”说法我都害怕。我一天读不了几个小时的书,倦了就放下。
    自知是个懒人,疲倦了硬读也读不进去,白费,不如去睡觉或闲聊或游玩。我的记性不好,忘性很大。我担心读的书若字字都记得,头脑会装不下;幸而头脑能过滤,不多久就忘掉不少,忘不掉的就记住了。我不会记外文生字;曾模仿别人去背生字,再也记不住;索性不背,反而记住了一些。读书告一段落就放下不管,去忘掉它;过些时再拿起书来重读,果然忘了不少,可是也记住一些;奇怪的是反而读出了初读时没有读出来的东西。忘得最厉害的是有那么十来年,我可以说是除指定必读的书以外一书不读,还拼命去忘掉读过的书。我小学毕业后就没有真正上过学,所以也没有经历过考试。到六十岁以后,遭遇突然袭击,参加了一次大学考试,交了白卷,心安理得。自知没有资格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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