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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到,《千字文》本不是识字课文,也不是教书法的,却作为这两种书传了下来。识字书大概从李斯、赵高所编开始,还有史游的《急就章》,是教篆隶字为当时的文字改革服务的。《千字文》有了智永、怀素等名家的草书帖以后成为学草字的名帖,又给小孩子当顺口溜背诵去认识汉字,还能当号码成“天”
字号,这都不是它本来的“意义”。梁朝(六世纪)忽然兴起这种文体,作者不止一人,传下来只这一本。本来当作诗,后来当作字,认字,写字,编字号,所以可以说是一文而兼数体了。古人读《庄子》、《史记》往往不是为哲学、历史而是为文章,读《论语》不是为道理和文章而是为考试。文体的形式是一回事,它的意义,或简单说是所起的作用,往往是另一回事。这大概是讲中国古代文体时值得注意的一点。
《千字文》实际是“千字诗”,是一首四言古诗,又有点像赋,还限制用韵。
现在传本题下注明是作者周兴朋“次韵”。魏晋南北朝时出现了一些新文体形式,例如“七”、“演连珠”等,“千字诗”也是其中之一。这些后来多半中断,唐代出现的新诗文体才一直传到几十年前。这未必仅是文体形式的问题,不能只从语言探究,可是又不能脱离语言探究。文体风格的意义和语言及社会的关系,这是值得注意的又一点。
周兴嗣作这篇诗署名在官衔之上还有个“敕”字。这说明是奉皇帝诏命作的,也许和清朝的翰林作八股文给皇帝审查以便圈定放出去当学政大老爷差不多。这决定了这篇文的内容和作法,不仅是限定了四言,限定了韵脚。这种奉“制”作诗或为神作歌的传统只怕从《诗经》、《楚辞》就开始了。忘了这一点,对中国古典文学作品的认识会有缺陷。这也是文体风格研究不可少的一环。
中国古代诗人文人有作品长久流传的多半有一些各种各样的大小牢骚。有的写给自己和朋友以及后人看,有的在官书中掺杂进私意。前者以屈原为祖,后者的老师是司马迁。尽管文字狱从古不断发生,文人还是警惕不够,不由自主会惹祸。周兴嗣的《千字文》从内容结构措词造句看都是端端正正的。皇帝看了说不出什么。作者也未必想到发牢骚。可是文人习气,尤其是当文官的人的习气,还是免不了。试看这篇文从“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开始,由天地万物说到人,正是“三才”的顺序。一说人,又从帝王开始,“龙师火帝,鸟官人皇”。随后说到人的道德品性,孝、忠,做官“从政”。这一段以“盖此身发,四大五常”开始。“四大皆空”是佛教语,“五伦五常”是儒家言,正迎合尊儒又信佛的梁武帝的口味。然后从“东西二京”起鼓吹一通将相。这是由君而臣了。这里加上了“治本于农”的道理,兼及百姓。官做大了,有危险,于是提出了古代文官的最好出路“殆辱近耻,林皋幸即。两疏见机,解组谁逼?”汉朝有姓疏的叔侄两位高官,自觉自愿自动辞职退隐,送行的官极多,传为千秋佳话。退下来以后呢?
“索居闲处,沉默寂寥,求古寻论,散虑逍遥。”接连下去一大串话讲退隐的好处,有声有色,文情并茂。接着是平常的个人(“员外”之流)生活。许多生活用词排进来了。男的有艺术好的,女的有容貌美的,“并皆佳妙”。但是,“年矢每催”,时间像射箭一样迅速,岁月不饶人,该结束了。收尾很有意思,是这样四句:“孤陋寡闻,愚蒙等诮。谓语助者,焉哉乎也。”真是妙极,把塞不进正文的虚字排到末尾,成为独立的两句,是辅助材料。上两句是谦虚还是讥讽?
那可说不定。全篇一路读下来,这一千个不同的字(个别重复的是形同义异)排得真好。不但文章好,次序及排比工整,而且是古代在朝和下野的文官的写照,有处世的理想,有心情的流露,整篇是一首讲道理的正派诗。智永、怀素两位和尚书法家用草书写多少份传下来不是偶然的。不过自古至今好像还没有当它是文学作品的。我来试一试,自认冒昧,那就算是“愚蒙等诮”吧。
一九九一年
秋菊。戴震
《秋菊打官司》,这个电影名字我乍一见就很不舒服,因为想起了七十年前的活人秋菊。
“秋菊”,这不是大家闺秀的名字,也不是平常农村妇女的名字。一百年以前差不多只有一种女子常起春兰秋菊这样的名字。这是可以买进卖出的货物的标签。我对秋菊能有记忆时她已经不叫这名字了。现在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这个女人叫过这名字。这电影使她突然“名”满天下,真是不幸。什么别的名字不好取?
记忆有时真是可恶的东西,需要时不来,不需要时偏会来。七十年过去了,完全忘记了的名字忽然在面前出现。我实在不愿意见到。电影我没看过,知道决不是她,不可能有丝毫相像,但是同名也不好。早已沉淀了的记忆为什么要浮起?
死人为什么要复活?
她是在一个夏天早晨突然死的。我两三天前还见到她,好好的,毫无病容,怎么会来一个“暴症”,不及请医就咽气了呢?我匆忙赶去,一口没上漆的白木棺材停在廊下,半在堂中,半在堂外。她的六岁的女儿全身白色孝服跪在旁边哀哀哭泣。我走过去对棺材作了一个揖。除她女儿外没有一个人为她戴孝,行礼。
没有人为她说话。没有人来吊唁。没有人来给她上香烛。棺前只有一堆纸钱灰在小瓦盆里。停灵一天就抬出去埋葬了。这是一个没有娘家的女人。我没有去送葬,知道除工人和她的女儿以外不会有人陪伴棺材走。是不是埋在她死去的丈夫坟边也不知道。那里有空地,但没有她睡的穴位。谁给她上坟?只有那女儿,又太小。
推想她死时也不过是二十五岁左右吧。我知道她只比我大十来岁。
一见到棺材,我心中不知怎么冒出一个念头:她不会是含冤死去的吧?随即不再想。大家都说是“暴症”。过了这么多年,我已经超过八十岁了,经历了不少世事,回头一想,她实在死得不明不白。她女儿太小,什么也说不出。没有一个人追问情况。不关心,也知道那问不得,问谁去?她极少说话,好像是不会说话的人。除对我以外,她不曾对人笑过。她没有对别人笑的权利。我十几岁时到她那里去,有时在她屋里伏在放梳妆匣的桌上看书。她站在我旁边,在我耳边轻轻说:“我要是能像你这样看书有多好。你教我认字吧。”不止一次她求我教她认字。我一次都没有回答一声好或是不好,只能对她笑笑。我知道这是办不到的,不能做的。她连穿花衣系红裙的权利都没有。尽管她对我更亲近些也不要紧,不会有人认为不好。我可以住在那里,睡在她的床上,让她单独在我身边。我们彼此习惯性的“授受不亲”。她来回只会说那么几句话,总是说她能像我就好了。
她不敢说,假如她的女儿是像我这样的儿子就好了。但我知道她的心思。我只能是弟弟。她从来不敢叫我弟弟。这是身份,无法改变。我那时也知道,她要求识字,顶多不过是想看看唱本,也许只要认识《日用杂字》能记账就行。我不能教她,这当然是遗憾,可是怎么能想得到,假如她会记帐也许就不会那样含冤负屈有口难言了呢?不过,即使她再多活些年,又会有什么幸福生活等待她过?何况识字又有什么好?知书识字就不会受冤枉了吗?
我说不出她是哪一省人,她没有特别口音。她的低低语声,对我讲话时似愁似喜的面容,离得太近时闻得到的头发上“刨花水”气味。她的衣着行走坐卧姿态,此时竟然越过七十年的距离出现在我面前,比荧屏银幕上还真切,是活人。
当时我一点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想来,她只有我这一个可以接近谈话不必顾忌的男的,对我自然和对别人完全不一样。我茫然不觉,不知怎么会在记忆里留下。
她大概也不知道自己的心。毕竟是二十世纪初期的旧家庭中不识字不见世面不懂事不受重视的青年女性啊。她活着,有若无。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