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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窝里暖烘烘的,满满当当全是陵兰的味道。地弦侧躺在床沿,不敢乱动,脊背紧绷得像一只紧张的大虾。
“睡那么远,抢我被子。”陵兰嘟囔了一声,揽住她的腰猛地一拖,拖进自己的怀抱,“嗯,当枕头抱也不错……”话未说完,已进入沉沉的梦乡。
地弦贴着他的胸膛,听着他平稳的心跳,大气都不敢出。心脏像受惊过度的小兔子,拼命地乱跳。但渐渐的,小兔子平静下来。
其实也没什么嘛,和嵇苍睡觉一个感觉。也不知道嵇苍怎么样了,改天偷偷去看他吧。
她迷迷糊糊地想着,睡着了。
第13章 第13章
成为地阁主的亲传弟子,训练安排得更紧凑。从早练到晚,几乎没几分休息时间。地弦知道这个机会来之不易,每天用心练功。
但好一阵子没见嵇苍,她担心得不得了。担心嵇苍在天阁惹祸,被人欺负。担心嵇苍吃不饱。担心嵇苍的衣服破了没人补。担心来担心去,一天半夜,她终于壮起胆子,拎着鞋,蹑手蹑脚地推开窗户,想趁陵兰熟睡偷偷溜出去见嵇苍。
突然,背后传来陵兰睡意朦胧,极不耐烦的声音:“找他?”
地弦一愣,僵硬地回头媚笑:“五少,我快去快回。”
陵兰拥着被子,连眼睛都懒得睁:“不许去,睡觉。”
地弦双手合十,小声祈求:“五少,我一会儿就回来。”
陵兰翻了个身,背对着她:“心绪不宁,必定练不成血魔引。这几日你使的全是胡招滥式,与其让你以后害死我,不如我禀了师傅,把你换掉。话说到这,自己看着办,你若敢去,便不要怪我。”
看着陵兰冰冷的背影,地弦的胸口像堵着一块石头似的,硬邦邦卡得难受。她咬了咬嘴唇,央求道:“我就看一眼,看完我马上回来。”
陵兰冷笑一声:“师傅说过的话,不用我重复。”
地阁主说过,她敢偷偷见嵇苍就死定了。按地阁主的性格,这话绝对不只是恐吓。
吸吸鼻子,地弦沮丧地回到床上,背对着陵兰躺好。
陵兰呼吸平缓,也不知道睡着了没有。地弦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想嵇苍,恨地阁主不让她和嵇苍相见。又琢磨着陵兰说她胡招滥式,要将她换掉的话,心里翻江倒海。
这阵子她的武艺远远被陵兰甩在身后,两人练血魔引时根本不能好好配合。地阁主已经说了好几次“后悔替陵兰选了个废物”之类的话,要不是陵兰替她说情,她早就被地阁中比比皆是的天才们换掉了。要是被换掉,赶出魇,她就真的再也不能和嵇苍见面了。
不安地想了一夜,她终于想出了对策,四更刚到便跑到练武场认认真真地连起了功。等练出名堂,再也不怕被地阁主赶出去,她和嵇苍迟早能见面。
等太阳露出一丝笑脸的时候,她已练得大汗淋漓。
陵兰端着碗走出来,靠在走廊上悠悠哉哉地喝粥:“再用点心,三年之后准能见他。”
见陵兰猜出了自己的心事,地弦没出声,认认真真地重复著复杂的刀法。
手中的刀名叫雀魂,传说是用一人一雀的灵魂淬炼成的,是把杀气腾腾的古刀,也是她的专属武器。雀魂很重,拿在手里将步伐都拖得笨拙了。
“笨驴,我教教你吧。”陵兰喝完粥,将碗放在护栏上,一个空翻旋过到她身后,一手搂住她的腰,一手握住她拿刀的手舞起来。
地弦努力地跟上他的步伐,随着他的指引一起移动身体,手腕翻转,最难做的动作居然很轻松地就练过去了。
陵兰放开她,笑着往院外走:“继续练,我晚上回来泡血池。”
地弦忙喊:“五少,师傅要咱们这几天练刀剑合璧。”
陵兰回头,轻笑出声。右手已多了一把折扇,扇柄银白,扇面用万年寒铁打造,整把扇子如冰似雪。
“对,刀剑合璧。”说话间,手起扇舞,柔风阵阵。可风中暗暗隐藏着道道利气,将一朵朵金黄的蔷薇掀到半空,裂成了无数碎片,缓缓飘落,恍若花雨。
陵兰收扇回袖:“我练好了,你努力,别忘帮我收碗。”
他的扇舞,融合了血魔引的剑术,使得完美无缺。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地弦咬咬牙,更卖力地练了起来。她没有陵兰的天资,只能靠勤奋追赶对方了。
刻苦的修炼终于换来了回报,一年多过去,地弦终于接到第一个任务,同陵兰一起刺杀礼部侍郎。
期待已久的任务到来,地弦非常兴奋。
有任务,意味着她可以为魇出一份力,不用再吃闲饭。还可以出门逛逛,魇宫不大,她早就呆腻了。她相信自己一定能完成任务。不就是做杀手吗?只要对准人的要害,用力挥刀便可。
肃州城内热闹非凡,一进城,地弦兴奋地在集市中东瞅西望,她已经快十年没见过这种热闹景象了。
见她笑得如此开心,陵兰大发善心,替她背起包裹,又给了她几文钱让她买小吃。
本来这个任务陵兰一个人做就行,但实战是培养血魔引最好的方法,再不让地弦接触实战,以地弦十五岁的“高龄”,就快被归入废物类赶出去了。毕竟朝夕相对了一年,陵兰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地弦一把。
得到陵兰的支援,地弦更加兴奋。她激动地买了一个油饼,边啃边玩。
走到一个胭脂摊铺前,她停住了脚步。
胭脂铺不大,柜台上摆着精致的玉梳子,小巧的铜镜。还有盛在一个个青花瓷胭脂盒中,散发着淡淡的甜香胭脂。粉红的,淡红的,大红的,美丽的颜色像不可抗拒的魔咒般,牢牢地抓住了她颤抖的视线。
真漂亮,地弦使劲捏着兜里的三个铜板,不肯挪步。
胭脂铺老板是一个微胖的妇人,看着铺子前那个身着男装,目光发直,哈喇子都快掉下来的假小子,老板很不耐烦:“京城苏家胭脂,一两一盒,不买让开,别挡我做生意。”
地弦呆呆地往旁边让了让,眼睛依然直勾勾地盯着胭脂,表情简直陷入了呆滞状态。爱美是女孩的天性,胭脂是将女孩变美的魔法,她真的好想买一盒呦。
发现身后的人没跟上来,陵兰转身喊:“快走。”
“哦。”地弦应答着向前走,眼睛还是没离开那些美丽的胭脂。
见状,陵兰微微一笑,走过去掏出一两银子钱递给老板。
地弦看着他拿起一盒淡粉色的胭脂,又看着胭脂盒被他托在手心,送到自己面前,感觉像是做梦一般。
“送给我?”她抬起头询问道。
陵兰点点头。
“谢谢。”道完谢,地弦激动接过胭脂盒,打开,放在鼻子下嗅嗅。淡淡的味道,像极了月光下沁人心脾的桃香。用指尖碰碰,滑而细腻,连指尖上都染上了这种的幽香,让人哪里忍心往脸上蹭?用舌头一舔,那种香味又窜到嘴里去了。
“笨驴,”陵兰轻笑出声,双眸深邃如渊,“胭脂不是用来吃的。”
地弦的脸腾的就红了,她也知道胭脂不是用来吃的,可她实在爱极了这盒胭脂,爱到恨不得将它吃下去。
陵兰却真当她不会用,他拿过胭脂,用铺子上的梅花簪挑起一点,细细地抹上她的双颊。
要变成美人了。地弦幸福得满面通红,眼中闪烁着点点亮光,两颊的红霞映着胭脂色,桃花仙子般娇羞可人。
陵兰笑盈盈看着她,眼中流淌着柔和的波纹,手上的动作越发轻柔。
这时,做成了生意的老板夸道:“真是一对恩爱小夫妻,娘子长得好相貌。”
陵兰笑意更浓,附和着老板,柔声道:“嗯,我家初弦日后会是个大美人。”
好久没听人叫自己初弦,地弦更羞了。她飞快地从陵兰手中抢过胭脂盒,收到贴身的荷包内,转身就跑。
望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陵兰眼底的笑意慢慢淡去,眉间浮起了一丝沉思之色。
“公子,这上好的镜子,替你娘子也买了去。”身旁,老板热情地招呼。
陵兰笑笑:“暂时不用。”
第14章 第14章
刺杀地点在齐州郡守府内。据情报,那官员到齐州视察,身边只带几个随身保镖,齐州郡守府内的兵丁不多,没有高手,刺杀难度不大。
落脚点内,陵兰仔细给地弦讲解了行动要领,问:“什么不明白?”
真到任务关头,一直没感觉的地弦终于忐忑不安起来。她要去杀人,杀一个不认识没仇怨的人。虽然这是魇宫的任务,可为什么她要杀这个人呢?
“五少,”她小声问,“这个人该死吗?”
陵兰答:“别多问,只管服从命令。”
“那么,他不该死?”
陵兰抬头看着她,神情散淡:“有谁该死?”
有谁该死?
屠杀北岭全村的墨家军?就算是墨家军,他们死了就有用?能让爹娘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