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北京大学__犯罪心理学-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4.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据调查,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中未真正改造好的人,容易重新犯罪。为了预防他们重新犯罪,犯罪心理学有必要把他们作为研究对象。
5.揭露与惩治犯罪的有关人员。揭露与惩治犯罪是公安、司法部门的主要任务。具体担负这项任务人员的心理状况直接影响着任务的完成。因此,犯罪心理学有必要把担负揭露与惩治犯罪任务的警察和司法人员的心理作为研究对象,以提高办案质量。在揭露犯罪的过程中,证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证据的主要来源除犯罪人的供述外,还有被害人的陈述和证人的证言。为了取得可靠的证据,犯罪心理学不能不研究被害人和证人的心理。
6.监管矫治罪犯的人员。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由监狱工作人员实行监管矫治,他们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罪犯心理矫治的成效。为此,犯罪心理学亦有必要研究监管矫治罪犯人员的心理。
研究哪些课题
1.犯罪心理形成和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因。
2.犯罪的心理机制。
3.犯罪心理结构。
4.犯罪心理发展和变化规律。
    第三,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的关系。犯罪心理是指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如犯罪动机、犯罪人格、犯罪思维模式、反社会的价值观念系统等等。犯罪行为是在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杀人、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有一系列可见的外显动作。有研究发现,有犯罪心理却未发生犯罪行为的人比有犯罪行为的人多出数百倍(高锋,2002)。也就是说,有犯罪心理并不一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犯罪行为的发生与否还涉及很多其他因素,如犯罪时机等。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行为是在犯罪人犯罪心理的支配下进行的,但也有例外,如防卫过当致人死亡。所以,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关系是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出合理的解释。
    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这些心理因素包括认识、情感、意志、性格、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及心理状态等。
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失犯罪行为两大类。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二者的关系错综复杂。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有三个:
    1.犯罪心理具有内隐性特征,犯罪行为则具有外显性特征。犯罪心理是犯罪人大脑的活动,在没有以言语和动作的形式表现出来即没有发生犯罪行为之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而犯罪行为总是犯罪心理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外部活动。
    2.犯罪心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犯罪行为则具有依存性。在犯罪人犯罪行为发生前,犯罪心理就已独立存在,犯罪行为结束后,犯罪心理也不一定立即结束,它可以继续存在于犯罪人的头脑之中。通俗地说,有犯罪心理的人,不一定必然是现实的犯罪人,如果没有合适的情境刺激,可能终生都不会犯罪;而另一方面,有犯罪行为的人,则一定会有犯罪心理。
    3.犯罪心理形成在先,犯罪行为发生在后。犯罪心理总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前就已形成,犯罪行为总是在犯罪心理形成之后才可能发生。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犯罪行为总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的影响和支配下发生的,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行为。
    2.要了解犯罪心理,必须先了解犯罪行为。只有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发生之后,才能从行为表现入手,对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作归因分析。没有犯罪心理的外部表现,就无从了解犯罪人的犯罪心理。
    3.犯罪行为的性质往往由犯罪心理状况而定。如刑法中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分即是如此。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的关系错综复杂。具体地说,二者的一致性表现在:在某种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如在贪利性动机支配下,实施盗窃犯罪行为;在某种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多种犯罪行为,如在贪利性动机支配下实施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在多种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如贪利、报复、嫉妒、友情、好奇心、显示欲等心理都可导致盗窃行为的发生;在多种犯罪心理支配下实施多种犯罪行为,如在贪利、性欲等动机支配下,实施抢劫、强奸、杀人等犯罪行为。
一般情况下,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是相一致的,但在主客观因素影响下,也存在着两者不一致的情况,具体表现为:一是犯罪动机和犯罪行为的结果不一致,刑法学中的间接故意犯罪即属这种情况。如某犯罪人在报复动机支配下,趁黑夜潜入仇人卧室欲杀仇人,因事实上的认识错误而误杀仇人之妻。二是犯罪人本无犯罪动机,只是在别人胁迫下不得已实施了犯罪行为。
二、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内容
基于上述对犯罪心理学对象的理解,结合我国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现状及司法实践的客观需求,犯罪心理学主要研究下面一些问题:
(1)犯罪心理学的基本问题,包括学科性质、对象、任务、研究方法以及国内外犯罪心理学理论研究的历史。
    (2)个体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理论,包括个体犯罪心理形成的静态分析——哪些因素与个体犯罪心理形成有关;个体犯罪心理形成的动态分析——个体的犯罪心理和外在情境如何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前后以及犯罪过程中心理状态的变化,犯罪人犯罪动机、犯罪人格的形成等等。
    (3)不同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包括不同主体的犯罪心理分析(年龄、性别、犯罪经历等)、不同犯罪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财产犯罪、性犯罪、毒品犯罪、计算机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过失犯罪以及变态心理犯罪等等)。
    (4)犯罪心理学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本书主要涉及近十几年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影响较大并有较丰富研究成果的两个方面:第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即“测谎仪”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第二,罪犯心理矫治,即运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原理和技术对监狱中服刑罪犯进行心理矫治。
    本教材的基本体系按上述问题安排,全书共分为十四章。第一、二章为犯罪心理学基本理论部分,涉及犯罪心理学的对象、任务、方法、发展历史以及国外犯罪心理学的重要理论。第三章至第六章为个体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理论,包括犯罪心理形成的静态分析、犯罪心理形成的动态分析、犯罪动机和犯罪人格等内容。第七章至第十二章为不同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主要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犯罪心理进行描述。第十三章至第十四章是犯罪心理学理论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其一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刑事侦查阶段的应用;其二是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技术在改造罪犯工作中的应用。
三、犯罪心理学与邻近学科的关系
就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而言,它是一门由法学与心理学相结合而形成的综合性边缘学科。因此,犯罪心理学既与众多的法学学科关系密切,又与心理学的许多分支学科紧密相连。下面介绍几个重要的相关学科。
1.犯罪心理学与刑法学
    刑法学是研究刑法规定的犯罪与刑罚的学科,其中包括犯罪及其构成要件、犯罪形态、刑事责任、刑罚及其种类、刑罚的具体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犯罪心理学所研究的犯罪,是以刑法中有关犯罪的规定作为依据之一,从这种意义上说,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刑法学的制约。例如,犯罪心理学在研究如何确定犯罪的定义、划分犯罪的类型、控制和预防犯罪等问题时,要受到刑法学研究的制约,刑法学的研究为犯罪心理学提供了法学和法律上的依据。反之,犯罪心理学对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研究成果,又为刑法学研究犯罪提供了某种认识和理论的基础。例如,刑法学中对犯罪主观要件的认定,要以犯罪心理学对犯罪心理形成机制和刑事责任心理基础的研究为依据。
2.犯罪心理学与犯罪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