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第1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言,口之利也。”经说上:“声出口,俱有名。”声发而为言,故说,“言
也者,诸口态之出名者也”。“名”之用在于“举实”“见意”(即“执所
言而意得见。”)。“告”则为“举”。所以,“举”之用也在于“拟实” 
“见意”。经上又说:“实,荣也。”说:“实,其志气之见也。”尔雅释
草说:“木谓之华,草谓之荣。”所以,名对于实,也像荣为实的“志气之
表见”那样,模拟着“实”的真相及其所以然之故,以“告”诸人。因名为
实之荣也,故说“文名”,故又说“告以文名,举彼实故也”。而世所以有
“名”,是由于有“实”,是由于必需有以辨别诸“实”。经说上:“有实, 
必待文名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因
为名是实,实是主,所以名之用在于“貌物”以“举实”。故说:“名若画
虎也。”倩人画虎,若其技艺拙劣,画虎而反类犬,则惟有另请高明,从新
再画;必不能反去责虎令其类犬,以肖所画!如果像画虎类虎那样,“拟实” 
如实,则名称其实,言便正确。这样的言,便可颠扑不破,牢靠如石,故说: 
“谓言犹石致也。”贵义篇说:“子墨子曰:‘吾言足用矣,舍言革(更也) 
思者,是犹舍获而攈(拾也)粟也。以其言非吾言者,是犹以卵投石也,尽
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不可毁也。’”这可说是“谓言犹石致也”的确诂, 
也证明墨家自墨子始,“立辞”怎样不苟,对于自宗的立言怎样自信! 
由此可见,墨家之所谓“名实耦”,是“以名举实”的“耦”,不是“强
实从名”的“耦”。这样的耦,才能得到事物的客观的联系的保证。见之明, 
故信之笃,故有根据可以说“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不可毁也”,而非
漫然的自夸。
(七)最后说“为”——墨经把“为”放在“知、闻、说、亲;名、实、
合、为”章的末尾,其用意是在表明重视实践。这里包含两种意义:一为求
知的目的在于联系实际的致用;一为知识的正确与否须靠实践的检证。所以, 
墨子说:“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兼爱下篇) 
这种联系实际的致用的精神,像一根红线似地贯串于墨经全部,使它放出科
学的异彩。
经说:“志,行为也。”经上:“行,为也。”鲁注说:“人类之动作, 
能有自觉之目的,且有助于意志之主持者,是谓‘行为’。行为具有动机与
效果二者而兼之,不可因其动机之善或不善而断其效果也。盖有正当之志愿, 
非徒感情冲动之欲望也。故曰:‘志,行为也。’”颇得其解。墨子对于“行
为”的估计,虽重效果(上引“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可见其一斑。) 
但也未尝忽视动机。例如耕柱篇说:“巫马子谓子墨子曰:‘子兼爱天下, 
未云利也;我不爱天下,未云贼也(广雅释诂:“云,有也。”张说:“此
两‘云’字,均当训有。”)功皆未至,子何独自是而非我哉?’子墨子曰: 
‘今有燎者(说文:“燎,放火也”。)于此,一人奉水将灌之,一人掺火
(毕校:“‘掺’即‘操’之异文。”)将益之,功皆未至,子何贵于二人?’ 
巫马子曰:‘我是彼奉水者之意,而非夫掺火者之意。’子墨子曰:‘吾亦
是吾意,而非子之意也’。”这段对话,可作墨子未尝忽视动机的证明。这
种见解,在鲁问篇表现得更具体而明显。鲁君问立太子于墨子,墨子的答语
有“未可知也,或所为赏与(孙读‘与’为‘誉’,是。)为是也。魡(钓) 
者之恭,非为鱼赐也;饵鼠以虫,非爱之也。吾愿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观焉。”

“志”即“志,行为”的“志”,即指意志方面的动机;“功”即效果,墨
经所谓“志,行为也”,大取篇所谓“义,利;不义,害;志功为辩”,都
是推衍着墨子的这种思想。
墨家在行为上注重联系实际的效用,因而他们在认识论上注重实践。贵
义篇说:“子墨子曰:‘今瞽曰,皑者白也(“皑”旧作钜,依前校改。), 
黔者,黑也。虽明目者,无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 
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虽禹、汤
无以易之。兼仁与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
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经下: 
“知其所不知。说在以名取。” 
这即是推衍着墨子的这种思想。故本章说: 
“知,杂所知与所不知而问之,则必曰,是‘是所知也’,是‘所不知
也’。取去俱能之,是两知也。” 
(校注)说文“知”,旧并讹作“智”,据鲁校改。
说文所谓“取去俱能之”的“取、去”,即是选择的“行为”,也即是
实践。对于知识本身说,也就是“致用”。由墨家看来,一切知识,必须名
实悉辨,取去俱能,才算能致用,才可谓为真知识。不然的话,就不算知识, 
就等于“瞽不知白黑”,所以说“天下之君子不知仁”。
其次,知识之正确与否以及其正确的程度,尤须从实践中得到证明。墨
子立论,已经有所谓“三表法”。从逻辑的观点说,三表法自然远较墨经的
方法素朴,但它已经充分地包含着以实践为认识真理的检证的尺度。
三表法,推其究竟,前两表仍然是以实际的经验为基础的。所谓“本之
于古者圣王之事”,即是根据古时圣王实践所得的经验,所谓“原察百姓耳
目之实”,即是参酌当时百姓在实践中所获得的经验。至于第三表,所谓“发
以为刑政,见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即是要在实践中去检证理论是否适
合于实际,换句话说,就是以实践来做真理的规准。墨经在认识论上,继承
了墨子这种见解,更作出了理论的阐扬。
经上:“法,所若而然也。” 
说:“法,意、规、员,三也(者)俱,可以为法。”(校注)毕校: 
“‘若’,顺也。”梁校:“‘若’,顺也,似也,肖也。说文法字下说, 
‘法,刑也。’刑字下说,‘刑,从井;井,法也。’型字下说,‘型,铸
器之法也。’模字下说,‘模,法也。’范字下说,‘范,法也。’足证法
之本义为模型或模范。”张纯一校:“然,如是也,礼记大传‘其义然也’ 
注。”“员”同“圆”。“也”同“者”。
“法”即模型或模范。“所若而然”,就是说,顺着这模型制作一种物
件,而产生出来的物件就和原模一样。例如由一个钱笵铸出来的钱,其形状
花纹,都和钱笵相同;同时,其钱也彼此相同。拿“圆”来做例子吧,脑子
里所意(臆)察的圆形的观念、画圆的工具的圆规与画出来的圆形,三者俱
备,就可以为作圆的模范。故说:“意、规、圆,三也(者)俱,可以为法。” 
法是模范,引申起来,就是“法则”的“法”。我们要得出一抽象的法则, 
第一,必须有“方案”(“意”);其次,又须有可以实现这一理论的工具
——方术(“规”);最后,还须能够把这一方案实现为事实(“圆”)。
经过这样的实践的检证,然后才能够成为真理,成为法则。这就是墨经着重
实践检验的明证,也就是墨经作者对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见解。这较墨子

的三表法,已有很大的进步。因为它已不仅从政治理论的观点立论,而是从
法则本身的性质上,从认识的理论上,来阐扬这种见解。
这里,依照次序要从墨经的知识论转到逻辑学了。
墨经讲思维过程尚未形成概念时,叫做“虑”,例如经上:“虑,求也。” 
说:“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现在我们先研究概念
(名)。墨经把“名”分为三类: 
经上:“名,达、类、私。” 
说:“名,‘物’达也,有实必得之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
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 
这里讲的是大共名、类名、专有名。何谓实?上面说过,“所谓”即实, 
在思维中即是判断的对象;依据“所谓”的判断给以名,即为概念,故说“所
以谓,名也。” 
墨经中所讲的“实”,指主词,所讲的“名”,指叙词,故又说:“名
实耦,合也。”合即成了“辞”,所谓命题。
墨经所讲的命题,皆指事物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