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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样。我们互相帮忙输血的时候都不忘了互相鼓励,不要太早送命影响其他人。”
蒋清清脆地笑出声来:“听起来更象是玩笑。不过,你的样子确实象个军人。”
侍者推车轻手蹑脚地上来,在晶莹的冰块中取出一只红酒,白色的大毛巾裹了瓶身,在杯中熟练地倾入酒液。常啸天用手点着桌子颇有感喟:“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阿清,愿意听我的故事吗?”
“当然!”蒋清从未听他讲过过去,充满好奇。
“我出身寒贱,不到周岁父母双亡。亲戚们搜刮了财产,嫌弃孤儿,把我送到族里的最穷的伯父那儿。他是老秀才,穷困潦倒,家徒四壁,常把自己灌成醉猫,到死没讨上老婆。小时候我唯一的骄傲是念书,伯父不喝酒的时候教我四书五经,我记性好,没给他多少打我的机会。后来我考上县里的洋学堂,衣着褴褛常被同窗齿笑,可我从没考过第二,后来就成了那个县城唯一到北京念洋书的学生。”
“那时候,我从来没为自己设想过未来,只想快点离开伯父,因为他越来越醉生梦死,实在叫我害怕。大学第一年的假期,我没回家去。因为我到了京城眼界大开,疯狂地读各种各样的书,苦行僧似的锻炼身体,不断向脑里灌注舶来的思想。我开始痛恨社会的不平等,热衷所谓社会工作。发誓要和自己深恶痛绝的家族决裂。这一切现在说起来天真好笑,可这是我们那个时候很多青年的梦想。我们试图在拯救民众的同时,拯救自己。”
“可是,就是在那个冬天,伯父死了,为了等我,他在宗祠孤孤零零停到七七四十九天,因为其时我已是族人心目中的大人物。他们怕我,所以才等我。我最后还是没回去,没当孝子去摔那只丧钵。现在想起来很后悔,后悔我那时无情无意。我只怨恨伯父的冷漠和打骂,可我从来没有关心过他,照顾过他。说起来伯父对我还算不错,小时候看我孺子可教,他仗醉和族长吵骂,为我争得念书的机会,不然的话,我会和大多数同龄孩子一样,早早去做小工当学徒。上中学后,他再困难,教书和替人写字挣到的钱总是分成均匀的两份,一份是我的学费,一份是自己酒钱。伯父死了,我再没回过家乡。”
“自己出来闯荡,我经历了许多坎坷、挫折。搞学生运动,坐过牢;当兵,当过逃兵;曾梦想凭一只生花妙笔唤醒民众,可差一点在牢里生伤寒死掉;也想要轰轰烈烈地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可在上司那里,差点把命枉送掉;我也想饮菊东篱,悠然南山,可躲在林健家里,害得他一家十几口惨死。我早就不期待拯救民众,只想拯救我自己,可是我却一而再再而三的碰壁,直碰到头破血流,遍体鳞伤。我走到今天,不是心甘情愿,实是情非得已。”
蒋清早就敛了笑容,她轻轻摇着头,常啸天的这些个遭遇,对在国外长大的她,更象是天方夜谭。
“不管老天对我多不公平,我始终认为,我,常啸天,注定不会平平凡凡地活这一生!我当每一个挫折,都是上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我总对自己说,每天早上太阳都是新的,上海就是我一个新梦想!阿清,知道吗,你是全上海向我微笑的第一个人。那天早晨,你在码头上向我伸出手来,问我的名字,叫我常先生的那一刹那,我才发觉这座城市是这样美丽动人。也正是从那以后我开始转运,慢慢发达。每当我有一个成功,我都会首先请你吃饭庆祝,让你一起分享喜悦。还记得我们这一年吃过几次饭吗?”
蒋清已经完全被他突然振奋的神情吸引了,听到有此一问,缓缓神答道:“嗯……三次吧!”
“不!是四次!”常啸天认真地扳起指头:“头一次,是我领了第一个月的薪水;二次,是我被倪子善赏识,收到他的门下;第三次,闫森看中了我,提拔我在天洋实业公司的正昌洋行做事;这是第四次,我接手了洪门的一个大堂口,做上了正昌洋行副总经理的位置。”
蒋清惊喜:“噢,当上了老板,怪不得今天这么隆重!”
常啸天笑了:“阿清,我这个老板在你面前是不值钱的。不过在上海除了阿健,我再没有别的朋友。你对我非常重要。答应我,忘掉刚才的不愉快,来,碰一杯祝贺我!”
盛了红酒的高脚杯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一声撞响。蒋清浅浅尝了一口,远远的台上一阵钢琴声急促地奏响,乐声中常啸天竟把一杯红酒一饮而尽,蒋清一点不觉得失仪,反倒近乎崇拜地看着这个且熟悉又陌生的男人。也许,是这曲《英雄交响曲》适时幻化了常啸天。侍者布上龙虾,常啸天操起刀叉,向蒋清示意一下切虾入口,用餐巾抹了一下嘴角:“阿清,你知道吗?你笑的样子很感染人,我还从来从见过哪个女孩子象你笑的这样灿烂。”
蒋清收住笑容,常啸天感慨:“一般女孩子经这一吓,早破了胆了,哪会象你笑得这么开朗,你确实与众不同。”
蒋清不知为何面热,亏得烛光摇曳,掩饰了脸色。看见常啸天还在津津有味地吃那龙虾,不由提醒:“少吃海鲜,对伤口没好处!”
常啸天果然听话,放下一块切好的龙虾肉,复举起酒杯。蒋清又道:“酒也不能喝太多。”
常啸天又放下酒杯,他似乎有了些醉意,是红酒醉人,还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蒋清不得而知,她这一晚都在倾听。烛光中,是一双款款深情的眼睛,脑海中,不住地回闪着常啸天携着她那惊心动魄的一瞬。
蒋清那一年二十三岁,在欧洲她经历了战争,阅历与同时代的中国女子有着许多不同,但她是单纯的,一种不谙事故的单纯。她自认为遇上了一个充满英雄气概的男人,他的生活是她从未接触过的,而他身上散发的不可一世和沉着冷静,不正是她一向梦寐已求的吗?
他们相拥起舞,她第一次和一个男人吻得如此深入透彻,当他们紧紧拥抱时,蒋清嗅到了血的味道,她爱上了这味道,年轻的女子竟为这味道陶然而醉了!
第五章 风云突变
当常啸天有美人相伴,在徐公馆的圣诞舞会上大出风头时。林健仍是静静坐在饭店的一隅,独自看着外面的街景。上海是个充满国际气息的大都市,人们对平安夜、圣诞节这些洋节趋之若鹜,在他的家乡,只是春节、端午才有节的气氛。
望着街对面影影绰绰小教堂的尖顶,桌上的白玫瑰散放着,象是刻意为他的心境提供祭奠。两年来,每在节日或是热闹的场合,他定会想起惨死的家人。他独自饮进一杯酒,转头看着还在桌上划拳行令的兄弟们,正想如何结束,却见一个穿了长衫微胖的中年人正含笑向他走来。林健略觉奇怪,起身迎候:“钱堂主。”
“林老弟!”
来人是猛虎堂堂主钱朗,钱朗拍拍林健的肩,拉他一同坐下,仍然微笑着:“叫朗哥!别这么客套。你们在这里过节呀,怎么不见阿天?”
林健道:“天哥有事,朗哥,这么巧来这里?”
钱朗道:“这是我自己的一处生意,平时都是亲戚打理,不常来。今天刚好路过进来看看。相请不如偶遇,咱们喝两杯!”
对这位在门中颇有身份地位的堂把子,林健虽然不甚熟悉,却也无法拒绝,两人干了一杯。
钱朗道:“林老弟,说实话,门中上下对你和阿天都是非常赞扬,你们出道不过一年,整个上海滩都知道了你们的名头。我和门里几个老人都向闫老大提过,你们是后生可畏呀!”
“过奖!我们有许多地方还要向朗哥学。”林健说起场面话也是冷冷的样子。
钱朗却不在意,轻轻一击桌子:“少年得志而无轻狂之色,实属难得!说真的,我打心眼里喜欢你,你的身手在洪门里属数一数二,假以时日必成大器。我第一个看好你!”
林健淡淡一笑,不好往下接这个话题,但听见一个门中前辈如此夸奖,心中也有些感激,举杯相敬,一饮而尽。两人又聊了几句,钱朗眼光一亮:“阿健,给你介绍一个人。”
林健顺了他的眼神看去,见一个亭亭玉立的年轻女子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身后,林健不解,复看着钱朗,钱朗只是笑。
那女子很是大方,过来放下一瓶酒,向林健嫣然一笑:“这花好漂亮,给我一枝好吗?”
林小健没想到她会有这样的要求,点点头,那女子手拈一枝转身飘然而去。
钱朗笑道:“真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