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有什么办法呢?芽谁敢承担这个责任呢?芽只好上交吧!但大家还是心有不甘,于是大家分头,连夜抄写,合成一份,第二天,注释组把原件上交,而偷偷保存了那份“手抄本”。然后回信给王瑶先生,说是已经上交给中宣部了。王瑶先生也没再来信。
这事也就算过去了。过了几个月,忽然看到友人间传阅着一份上海师大鲁迅著作注释组编辑油印的《鲁迅研究资料汇编》,其中却已经将胡风写的第一份材料印进去了。而第二份材料即补充材料,子善他们是没有的,我们也没有告诉他们有这第二份。
这是1977年的事。胡风提供的新材料也被吸收进了1981年版《鲁迅全集》的注释。
1979年,胡风出狱后到了北京,1980年初,我当时正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参加《鲁迅日记》注释定稿工作。二月初的一天晚上,我和包子衍先生一起到北京医院拜访了胡风,但我并没有向胡风提起这事。以后我又多次拜访胡风和梅志,也始终没有提到此事。
但后来的事却跟我个人关系更大一些,还真使我受了点牵连。
这是在1991年,正是鲁迅诞生一百一十周年纪念的年份。我当时在上海鲁迅纪念馆编辑馆刊《上海鲁迅研究》。为了挖掘新资料,我想起了这份胡风写的珍贵史料,决定拿出来正式刊登。虽然曾在小范围传播,但毕竟知道的人不多。
为了慎重起见,我先请梅志先生审读了原稿,征得她的同意。这时胡风已去世,梅志先生说,她到这时才知道,原来我跟这批材料还有这么个过程。她仔细看后,做了一些局部技术处理,并写了一段附记后,交给我发表。在刊登时,出版社逐条对照了有关出版规定,确认没有违碍,还打破“三审”规定,特地由上海市出版局一个分管副局长亲自审看了稿件,一字一句做了斟酌,还写了一段批文,确认最后刊出的面貌。实际上,主要对胡风原文中个别涉及人物定性的称呼做了技术处理。
9月12日,刊登胡风材料的《上海鲁迅研究》第五辑送到,我即开始分发各处,除部分作者外,当天下午就寄发了一部分,其余准备次日早上再邮寄。13日早上,我因孩子生病请假一个小时。到单位时,忽见单位领导正要出门,看我来了,一把拽住,说是出事了,赶紧到局里去。路上我问是怎么回事?领导告诉我:《上海鲁迅研究》刊登了胡风的《二十二条提问》,上级怪罪下来,要我们马上去谈话。
我们到了局里,领导十分气愤,认为这是严重政治错误:因为中央曾有搁置三十年代问题的指示精神。并且当时“风波”刚过,刊登这《二十二条提问》有可能引起不良后果。但把主要责任归咎于我馆领导,批评馆里缺乏政治敏感性,擅自决定刊登这样一份违反中央有关精神的敏感材料。
见此情形,我赶紧声明:这不关馆领导的事,我可以对此负责。因为我是责任编委,而且已由出版局领导再三审查,严格把关,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也责在出版局,不属我局和我馆的责任。
但局领导仍要求我馆领导写出检讨,并作出整改。
之后,我馆马上采取了一些措施:收回已发出的《上海鲁迅研究》,并停止发送该刊。为此还特地派两个人出差去追回已经寄出的刊物。但是,当时该刊已经新华书店征订将近一千份,必须满足,怎么办呢?有个领导想出一个绝招:把《二十二条提问》撕掉再寄发。于是又发动一批人紧急行动,撕掉这篇材料,然后把这缺了整整三十页的刊物邮寄出去。当时拿到它的人,无不为之绝倒。其实,这种行为拿到今天来看,简直是违法行为。可是当时人们却做得严肃认真,而且是绕过了出版局做的。而出版局方面,却是从来没有认为这有什么问题,也不知道后来竟还发生过这些故事。
接着,就是整顿编辑部。我被调出编辑部,去参加鲁迅生平陈列的改建。
到第二年,不知怎么一来,上海的《文汇读书周报》有个记者了解到这事,便大惊小怪起来,就在该报上作了一个连续五期的追踪报道,说是在大力反“左”的今天,居然还有如此荒唐的极左做法。
不久,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原国家出版局局长王子野在中央理论刊物《学习》上发表署名文章,严厉批评“左”的余毒,而他所举极左的例子,就是《上海鲁迅研究》胡风史料被禁一事。
紧接着,《新文学史料》全文刊登了胡风这篇《二十二条提问》,再接着,是《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封面上还用黑体字标出!
这下,事情才算起了变化。到1992年底,有关领导便悄悄下了一道指令:《上海鲁迅研究》可以发行。
后来我才了解到,原来,有个领导原是《二十二条提问》中涉及的某公的弟子,胡风在文中对某公有些不敬之词,而当时某公还健在。这位领导看了,觉得在前辈面前不好交代,就向局主管领导提出:这材料有严重政治问题,发出去要出大乱子?选当时主管领导原是正直之士,但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哪里知道个中奥妙,听他说得吓人,不敢不出重典,于是就有了后来的故事。以后当他们了解到真相以后,对我却是另眼相看,给了我很多奖掖,使我至今铭感。如今这些领导全都已经下世,常令我想起来仍不胜感慨。
靠天吃饭
靠 天 吃 饭
? 郭 梅
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是靠天吃饭的,风调雨顺的时候可以维持温饱,一旦有个洪水大旱冰雹之类的天灾,就只能啃着草根树皮挨饿了。其实古时候还有一个职业也是靠天吃饭的,那就是优伶,不过这个“天”指的不是管刮风下雨的老天爷,而是指“天子”。作为封建王朝最高统治者的皇帝,对优伶、对戏剧本身及相关联的人和事都拥有生杀予夺的决定权。
皇帝的个人好恶可以成就伶人,最直接的例子就是那些至今还没有从历史的名册上消失的优伶的名字,我们比较熟悉的有李延年、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都沾着皇帝的光留名。皇帝的喜好也成就了戏剧。明代戏剧的繁荣和皇子朱权和皇孙朱有燉有密切的关系。朱权是朱元璋第十七子,在皇子们为了抢夺金銮殿里那张椅子而同室操戈的情况下,为了避祸求安,他便选择了沉浸在戏剧创作和演出中。文学史上也承认他创作的杂剧“兼古朴与共丽于一体,语言颇有可观处”。此外,他还主持编写了兼戏曲史论和曲谱为一体的《太和正音谱》,收录、品评了从金代董解元至明初的杂剧、散曲作家共计二百零三人的作品。朱有燉是朱元璋的孙子,同时也是一位多产的剧作家,他最大的贡献是突破了元代杂剧一人主唱的僵化格局,安排了灵活有趣的对唱、轮唱和齐唱,为后来的杂剧南曲化奠定了重要基础。至于清代中叶以后,京剧的产生和发展,则和乾隆皇帝的八十大寿、道光皇帝在宫中设立皇家戏班升平署以及慈禧太后对“乱弹”(乱弹是清代中后期对除昆剧以外的“花部”地方戏的统称,京剧在当时是乱弹的代表)的偏爱是分不开的。
同样,皇帝的个人好恶也可以轻松毁掉和戏有关的一切。演员是首当其冲的,清代有个倒霉的伶人,一次给雍正皇帝表演,演的是《绣襦院》中《郑詹打子》一折,演得很好,唱念做打都让雍正皇帝相当满意,因此获得了赐食御膳一道的殊荣。但是,这个家伙有点不识相,因为戏中他演的郑詹是常州刺史,就顺口多嘴向皇帝打听:“如今的常州府台是谁?”雍正是个极其严厉、“刻薄寡恩”的皇帝,一听这话,勃然大怒:“你只不过是个卑贱的优伶,有什么资格擅自询问朝廷官员?”立即命人将其杖毙于戏台下。
整个演出行业亦是皇帝好恶的牺牲品。清军初入关的时候,以顺治皇帝和掌握实权的摄政王多尔衮为代表的满洲贵族出于对明朝从皇帝到大小官员彻底地堕落和腐化的恐惧,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不但解散了宫中的教坊,将司职其中的艺人不论男女统统遣送出宫,还发文明令禁止戏班子在内城范围之内演戏。这道命令对京城戏剧界的打击是近乎毁灭性的,许多演员因为没有办法演戏而被迫下岗,可怜那些从紫禁城里被赶出来的女艺人,有很大一部分无法谋生,最后沦落为下等娼妓,而许多原本以唱戏为生的男艺人则在禁止官员狎妓的政策下做了“相公”,也就是钻律法的空子、代替妓女陪客人(多数是达官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