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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士作传奇以前,那些作者并不自知所撰是后世所谓的“小说”,他们只是
在纪人纪事,即作“史”。自唐人为始,这才有意自觉地写作“传奇”,用
今天的语式讲:“这才有意识地进行小说文学的创作。”
因此,本丛书的定名取“短篇”一词,仍是从俗之义,倘求真实,应曰
“单篇”小说。
然后,可以再看这套书的分类编排体例,也自有特点。
第一就是它分为四大类,每类又各分文言、白语两项,二者仍以本项年
代先后编次入选的作品。
这四大类是:言情、侠义、公案、怪异。我体会编者的用心,是综合传
奇体、话本体、章回体三者从古以来的分类法而定此四类为最有代表意义的。
大体堪称允当。
前三类都是“人间言动”,即社会情状;后一类是不经见的异人异事与
假托的鬼狐灵异的故事,有些非“人事”,有些似非人事而实寓“人理”。
“言情”属于小说,几乎与“言志”属于诗词是一定的“范畴”了。这
个“情”,本来涵义丰厚,但是试看六朝人编《文选》,在赋体的分类中已
经有了“情”类了——入选的是《洛神》、《神女》、《登徒子好色》等名
篇了,可见陶渊明的《闲情赋》被道学先生评为“白璧微瑕”,其误以“情”
为男女间狭义之词,由来尚矣。鲁迅先生著《中国小说史略》,于第二十四
篇(红楼梦专章)独标“清之人情小说”,而不用“言情”旧语,其故可思。
盖曹雪芹虽自言“大旨谈情”,却又特标“悲欢离合,世态炎凉”八个字,
也正可合参互证。所以我希望读者能在这一分类中,将眼光和识地放得稍宽
阔些,而不为俗义所限。
再者即使是“男女之间”,也要看我们如何(以什么样的目光和精神境
界)去理会去识解,比如汉之卓文君,隋之红拂伎,俗眼腐论评之为“淫奔”,
而李卓吾则以为能识材能择人,是为女流豪杰。一提“情”,就只想什么“哥
哥妹妹”、“卿卿我我”、“鸳鸯蝴蝶”。。那未免“水流就下”,不识中
华汉语的这个情字的真谛到底何在了。
侠义与公案,貌似不同,实质却是一个:人心要辨是非善恶,人群需要
正义真理。我们同情于善良弱小而被害而无告者,愤恨凶恶霸横,歌颂廉明,
讽刺昏愦。“大雪满天地,胡为仗剑游?——谁有不平事,同上酒家楼!”
古来真有这等满腔热血、一身绝技的义侠之士,专门锄恶济良,抱打不平。
这种豪客奇人,舍己抗暴,救困扶危,极受人们的崇敬爱慕。清官明察秋毫,
判断昭雪无数的冤狱错案,他们不但要有智慧,更要有勇毅刚正之气,方能
与权贵、恶霸、昏官、上司。。种种压力阻力抗争,一出《十五贯》,是个
典型。难道这不就是当得起“可骇可愕,可歌可泣”八个大字的吗?这就是
人民最爱听——其实也就最关心的人和事的写照。(然而一度有人硬说义侠
与清官的故事都是统治阶级用来“麻醉”人民的东西,让人们发生错觉,以
为只有义侠与清官才是他们的救星,而忘了革命云云。倘如此逻辑而推论,
势必得出一个“结论”:义侠之士与清正之官都是“妨害革命”的罪人,只
有恶霸匪人与贪官黠吏才是“促进革命”的功臣了。这种理论,不知人民认
可与否?)
本丛书在分类名称中,各系以“奇观”二字,我看也是可以的。第一,
它有传统依据,即采自明人所编小说集《今古奇观》,而非自造杜撰。第二,
它似乎有一点儿夸张色彩,但若想到我们曾有的“第一奇书”(《金瓶梅》)
和“新大奇书”(《红楼梦》)等名目,便觉这个奇,是“有来历”的——
是一种民族小说文化意识的表述方式,未可厚非。人总得有点儿情趣与风趣,
道貌岸然并不是“小说王国”的神情特色,又何妨旧词新用?当然不一定就
“化腐臭为神奇”,但还是有“换新耳目”之妙用吧。我是支持这个书名字
的。
观本书体例,每类中兼收文、白两种文体而又分成两“栏”,不相厕杂。
这种编排法也自成特点。今日之读者,分看合看,可领悟我们的汉文汉语的
历史发展与相互关联。“文言”、“白话”是个异常复杂的文化问题,二者
的关系是千丝万缕的,并非像有人想像的那么泾渭分明,冰炭敌对。那样看
我们中华的语文,是非科学的机械观点。漫说古代,即在今时,人们的“口
语”、“白话”中,还涵有很多的“文言成分”,不过是不细思,不自觉罢
了。广东“白话”里那“文言”可以吓倒一些小儒!中华语文似乎“天生”
地就具有“文言性”,——你如不相信,请把广东人赞赏女郎之美的“靓”,
请柬上通用的“敬请光临”的“光临”,讣告消息中的“遗体火化”的“遗
体”。。都请你说说这究属文?还是属白?如属文,你将如何把它们“译”
成白?这不是笑谈,这是科学的重大课题——我提这些“闲话”,意在提醒
读者,当你披阅本书时,从文、白两方的并举中,你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文化、
文艺、语言、历史、社会。。诸多方面的学识与教益。并不是“看小说等于
消闲解闷”。
正因如此,我深感这套丛书的意义是多层面的。它的出版,将对教学、
科研、阅览、赏析、创作借鉴等不同领域均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它的涵盖广,
遴选精,不但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扩展眼界的方便机会,而且还能让读者获得
一个中国本土小说的史的概貌,史的脉络。这将大大医治某些“言必称希腊”
病症。中华文化之弘扬,虽然仪态万方,气象万千,然而舍历代小说而不观,
哪儿再去寻找更便利更丰富更有意趣的“捷径”呢?
祝愿此书的“问世传奇”,广行寰宇,光焰不磨。
壬申六月初吉于燕东眷玉轩
《历代百字美文萃珍》序
这确实是一部“奇书”。说它奇,奇在何处?第一,奇在“百字”。第
二,奇在“美”文。第三,奇在它选录的这种奇文竟达400 篇之多。还可以
再列几奇。但我提出的这三奇,已是大观了。
晋代陶元亮首先标出了“奇文共欣赏”的名句,成为中国文艺审美学中
的一个崭新的概念,影响实在大极了。文何以重奇?只因“文似看山不喜平”,
山之美就在它的“不平”——寻求“平之美”的人,绝不会跑到山那里去,
“缘山求平”比“缘木求鱼”还更稀罕些。文之美亦在“不平”,不平即其
美之所至。因此,我一向认为:奇文与美文,其致一也。
我们中国人讲文,似很早(魏之曹丕)就标举一个“气”字,此气须“遒”
——大致粗解为健举与紧凑,即不平不缓,不塌不蔫。打比方,某地方的人
讲话时,通常多是“低眉顺眼”地绵绵絮絮地讲下去,无起落,无节奏,无
警策,无停断,无转折,无休止——听得人简直要睡。那就是一个“平缓”
之病,为文之大忌。而今日“文章”,此病为“常发症”。由此可见,美文
者,并非出于雕描粉饰的俗义之“美”。这是第一点。
那么,为何又来标榜一个“百字”呢?语亦有之:“文不制繁”——下
笔洋洋万言,“不能自休”,这自古是为文之大忌,为文之可笑处。纵观文
之史,越到后世越罗嗦冗赘,浮文涨墨,废话连篇。这种文是催眠良剂,读
多了甚至会降低“智商”的。故意拉长篇幅,断乎成不了奇文美文,因为那
必然是“不平”的反面教材。如今本书为了强调警醒这种文弊,特标“百字”
一义,真可谓奇中要害,一箭破的,非真知文者是提不出这个关目的。
那么,“一百零一字”的文就不会入选了吧?这叫抬杠,或者缠夹。本
书所选,有一百好几十字的——但一超过二百字就不收了,以“百字”为基
数,取其警策,是用不着胶柱而鼓瑟,食“今”而不化的。百字,好极了,
精精神神的,干净俏丽的,磊落斩爽的,——奇、美,皆于百字而得见之。
这还不真是好极了吗?
有人说,现代世界,生活节奏愈来愈快了,时间更紧张了,没有足够的
余暇去读长文,所以短的更适合今世读者之要求。如此云云,自然也成章顺
理,很觉不差。但从认识中华之文而言,那是枝义,与文的本体本质并无必
然关系。
这一切,我们是在讲中华之文,这是大前提,不能忘记。汉语的“文章”
这个名目,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