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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不以为然,并且辩护说:我并不是赞许程乙本,举文字异同的诸例,
只是“校勘的性质”。云云。
我见胡先生这一点上确乎是不实事求是了,确有强辩之嫌了——因为他
的序文并非如此。
我那时已然感觉分明:这位大学者对中华语文的品格高下优劣是如此缺
乏审美鉴赏力,这使我十分吃惊,也十分失望。
还是年轻之故,我对胡先生的答复不但不服气,出言更欠克制,确实让
胡先生有些不愉快了——我寄给他一篇文稿,论析“白话化”并非雪芹笔墨
的向往与“极则”,除了人物对话,其叙述文字并不像胡先生想像的那样“白
话化”;雪芹著书,也没有“提倡白话文”与进入《白话文学史》的愿望!
而假如我把这部伟著用今天的“白话”再来“加工”改动一番,胡先生是否
还为之作序吹嘘,重排新版?
这实在是说话太不知轻重了,应该自责。胡先生读了这些有意气、带讽
刺的话(《白话文学史》是他所著呀),当然不会高兴。他用紫色笔将这些
话划了一个通页的大“十叉”,并于眉上批注。将文稿寄回来,说这文章无
处发表。
这一点,尤其让我这一名在校学生心中更加犯了书生气,觉得名流大家
如胡先生,其学识水准竟也有其限度,是不能随流盲目信从的。
从这一激发,我更坚定了已立的誓愿:一定要做出一个雪芹真本,来取
代那个害人欺世的“程乙本”!
胡先生对“程乙本”的赞赏与珍惜,似乎终其身未有变改,证据是他晚
年在台湾还特为撰文表明“程乙本”是由他传世的,言之依然津津有味,很
有得意之色。这可见他对雪芹原笔与程高纂笔的高下优劣并无多大识别力,
徒然收藏了“甲戌本”,也并不深加赏会。
后来,又得知他曾评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好小说,因为连一个
PLOT 都没有。”(见《胡适口述自传》所引)我便益发深信,胡先生对芹书
根本没有认真研读,他写《红楼梦考证》,一点儿也不是特别重视芹书,只
不过是为了提倡“白话文”,对几部章回小说名著加以“整理”,为了印行,
才逐一地各作一番考证罢了。
他对《红楼梦》的这些看法与态度,使我对他“失望”,但又不是对他
这个“人”(历史文化学术人物),而是由他引起的一系列的中国文化的后
果与问题。我从此也就常常思索这些问题,而不是只限于“红学”的范围。
我的拙见与妄言,简而陈之,主要有两点:一是他对中华文化,尤其是
语文的特点优点缺少高层理解认识,硬拿西方语文的一切来死套我们自己的
汉字语文。二是胡先生的审美目光与理想境界也都是以西方外国文化的标准
为依归的,他的思想是竭力把中国文化引向西方模式,使之“西化”。我悟
到这是他的思想认识的本质,所谓提倡“白话文”者,也不过是个现象形态
问题而已。
胡先生似乎不求深懂或不愿多理会我们中华汉字语文的极大特点特色。
汉文由单音字组联而成,而这单音又具有“声调”一大特点(由九声到四声、
平仄)。这声调是这个语文的灵魂,它天生带着音乐声律性。而汉语文本身
也自有其“文法”,字的“词性”极灵活,组构关系极紧凑,不需要多余死
板的那些外文中必不可少的“介词”“联词”。。。这一切都与欧洲语文不
同。所以,它又天生带着“文言性”。
这些,胡先生不加理会,要用欧西语文的观念、法则、款式。。来对待
它。
比如,他的著名的《文学改良刍议》所提的“八事”,其中不要无病之
呻,不要陈词滥调。。等条,其实与“语文改良”无涉,古文家早亦如此了。
迨到他提不要用典,不要对仗,要讲文法,这就暴露了他对汉语文的理解认
识确实大有问题了。
在他看来,好像历来我们中国人写的语文有很多是“没有文法”。这真
是奇谈。这大概就是用英文“文法”的眼光来“衡量”汉文的结果——我们
不同于英文,那必须讲“完整句法”,即:主语(旧称“句主”)——动词,
“及物”动词后头还得跟着“受事”(亦称“宾词”),其他字与字、词与
词之间必须有“介词”“联词”。。,否则即为不通的错误的“句子”;“句
子”如彼“完整”了,才可以用个“句号”,否则也大错。。。
那么,依胡先生(以及同意者)这样一比,我们自古以来的很多话、文、
句。。都“不通”和“没有文法”了①。
胡先生反对用典和对仗,大约是因为他觉得一用典一对仗就“文言”了,
不再“白话”了。这也是一大错觉。其错觉之根源仍然是不懂汉字语文的极
大特点。“白话”里的用典与对仗其实多得很,比如胡先生自己说他倡导的
“文学革命”是“逼上梁山”,这句话里就有三个“典”:①“文学”,孔
门弟子的一项专长之名目也。②“革命”,武王伐纣的一个典故用语也。③
“上梁山”,乃《水浒》历史故事之一“典”也。成语谚语歇后语,几乎大
部分是个“典”,不胜枚举,“更仆难数”了。至于对仗,是汉字音义特色
的一大奇观妙境,“天对地,雨对风,上下对西东。”一知十用,深文周纳,
眉开眼笑,兴高采烈,钱大气粗,人穷志短。。“有理的五八,无理的四十。”
“横针儿不拿,竖线儿不拈”。“人配衣裳马配鞍”,“上梁不正下梁歪”,。。
请问这都是不是对仗?许不许说、写、用?
胡先生对我们文学艺术史上向来最为重视的“文笔”的高下之判,其鉴
① 举小例作为“打比方”的办法——一、见面习惯问“吃了吗?”这不行,没有“主语”也没有“宾词”,
应说“你吃过饭了吗?”最好“饭”字前边要加上“午”“晚”等“形容词”——这“句子”的“文法”
才“对”了。二、“天津发现西周遗址”,这“不通”:天津是个地名,它不能“发现”,必须说“天津
一处西周遗址被发现。”才“对”。三、“幕天席地”不能说,太“文”,也“没文法”,必须改成“我
们把天空当作帐棚,把地面当作坐垫”才“好”,因为“文法”改“顺”了,也“白话化”了。四、“人
睡腿,狗睡嘴”,这谚语“不通”:“睡”是“不及物动词”,怎么能跟接一个“受事”“宾词”?必须
改成:“人睡觉的时候,是把腿部的保暖作为首要措施的;而狗则不然,它睡觉却总是要把嘴藏在身体暖
和的部位,以便保持那儿的特殊体温高度。”才行。五、苏轼诗“不知江柳已摇村”,秦观词“碧水惊秋,
黄云凝暮”,此等句例,又如何用西洋“文法”来解说?来“改正”?请看,上举四例,也“白话化”了,
“文法”也通了,“句子”也“完整”了——可是中国人的语文的极大特色与精彩,统统荡然无余、索然
寡味了!因为什么?因为那已不再是真正的中国话,已经是“外语中译本”了!问题正在于:现今的很多
“白话文”,已走上了这条歧路。
别力如彼其不强,是令我最为诧异惊讶的事。例如程、高篡笔与雪芹原笔的
高下优劣,从五十年代起,直到近时,不断有人列举评例加以比照分析,程、
高的点金成铁,与原笔时时有地天之隔,故我此处不必再作赘叙。而胡先生
则始终认为:“白话成分”“描写细腻”的程度之多寡大小,方是区分文笔
优劣的“标准”①。
再一个,就是他不知区分“文体”的不同质素与需要,而也一律以“白
话”来“绳”其好坏,或者实际是主张任何文体都以“白话”为上品,为定
法。法令、文告、宣言。。郑重的文字,和小说里人物的“对白”,在他看
来也都是越“白”越佳的。这就整个儿搅乱了(说得严重些是破坏了)汉字
语文的优良传统。陆机的《文赋》,刘勰的《文心雕龙》,标志出中华文论
是以文体为中心的。连“文各有体”也不知讲求,一概机械求“白”,所以
从“五四”以来的“文献”的“字数”,要超过几千年的总和!浮文涨墨,
赘词废话,都从“求白”“尊白”而生。胡先生反对读“古书”,因为那是
“文言”。在中国出现第一个“文化大断层”,从何时开始?值得思索。
中华语文的问题,是中华文化的最巨大的问题。现今批胡反胡的人,常
常是不自觉地在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