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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猛然想起了什么,冲到撒玛拉杜塔的脚下,而她还是那么笑着。她开口了。
在你抢走我的那一瞬间,我便知道离不开你了。我是哈默默人的女神,在经历了这场磨难后,即便失去我他们也会生存下去的,我仅仅是一个象征。而我导演这二十多年的故事,仅仅为了能与你永远一起。请原谅我用了这么长时间,制造了这么多劫难,但终于还是实现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换回了永恒。你不觉得幸福么?
我说不出话来。这一切原来她早就看透,而所有的人,仅仅是她的演员。不过这一切,不都是为了她与我的爱情么?我释然了。
她牵起我的手,在漫骂与咆哮中和我静静走入后宫。在那个与她曾经度过了无数个销魂之夜的床铺旁,她与我停住了步子。床边放着早已准备好的美酒。
我和她坐在床头静静看着对方。她盛满了酒,敬我一杯。我明白了她的意图,拿出纸笔,写下了王位继承人的名称,算做对这个世界最后的交代。
我接过她的酒,慢慢喝了下去,她拿起另一杯,微笑着饮下。我们静静地看着对方,笑着,等待着毒酒发挥它的作用。
门外的咆哮声依然,而这一切,已与撒玛拉杜塔和我无关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和一次死亡,我们得到了永恒。幸福么?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一次,撒玛拉杜塔绝不会离开我,我也不会失去她了。
我问她,你到底爱不爱我,她笑着不说话,我追问,她仍然不说话。
我再一次问她,她含笑而死。
我突然想起,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她并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她到底爱不爱我?我突然紧张起来。可如果她不爱我,又如何解释那二十多年的等待与温柔?
然而,比这个问题更恼人的是,那毒酒为何迟迟不发挥作用?
难道我喝的那一杯不是毒酒?
一切都晚了。从窗户,从门外瞬间挤进了无数的哈默默人。他们拿着锋利的刀,比肉案旁的刀还要锋利,并且,他们看到了死去的女神撒玛拉杜塔。
而我,只能静静等待着这迟到了二十年的屠戮。困惑,并且伤心,但并不惊讶。
我喝的那一杯并不是毒酒,看来撒玛拉杜塔决意要用这种方法使我永恒了。
她为何赐予我这分别的永恒?
或者那二十年的爱情不过是另一种仇恨?
我的忧郁症复发了。
一条偷吃的白狗第一节 MM,你的裙子很短(1)
爱情是由激情,承诺和亲密关系组成的。――斯特伯格(心理学家),1986
这是一个理论,理论就是某个人的言论,带有主观色情成份。
我喜欢在夏天看见爱情,通常那个时候,它穿得不多,比较可爱。
我住在一条村子里头,村子住在一个城市里头,城市住在一个国家里头;我居住的原因除了我不是无业游民之外,主要因为这里的出租屋很便宜,而且风景很好,撇开那几亩绿油油烂田,那些个绿头绿脑的治安队员,那条墨绿墨绿的水沟,这里有很多让我住下的理由,这里有很多女孩。村子对面有座学校,学校里面有很多女孩,我在那里逃过课,打过架,亲过嘴,毕过业,很有点感情,和我对那条能正反穿的内裤感觉基本一致。
我喜欢在校园里面散步,尤其在夏天,闷热的季节宿舍的电脑会死机,超频就这不好,所以我的主机没穿衣服,联机的人多了,就会比饭堂的队伍还要慢。校道不长,在气温的怂恿下,会有很多女生开展一项别出生面的比赛,主要是看看谁的大腿日照时间比较少,我比较喜欢健康的肤色。这种良好的习惯,从大一陪到我毕业,经过长期的自我培训,我的眼睛已经进化到了植物级别,象向日葵一样,通过光滑的大小腿皮肤吸收折射的太阳能,少了紫外线,特别滋润。我有一张椅子,写着93界全体同学捐赠,我一个也不认识,但也很谢谢他们,因为椅子地理位置很好,附近有盏路灯,很黑,有些女生怕黑;我有个耳机,常听电台,看看里面的英文发音有没有自由的味道,那个电台叫VOA。
今年我随大流地毕了业,然后随大流地找了份工作,有工作就有工资,有工资就有老板,有老板就有尊卑。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营业员,公司不大,大概有二十多个人吧,我也不清楚具体数字,有些人很少露面,反正我和小城这个每天认真为大家选择合饭的中专生,在公司行政架构的最底层,唯一区别是他比我多两百元收入。每张桌子上不一定都有一台电脑,这是我们公司的优势,不会同一时间所有人都在上黄色网页,对客户造成不必要的精神压力,于是我这个营业人员是没有电脑的;小城有电脑,因为他是副经理的表弟,我很佩服他,而且他除了学历,身高不比我高,就都比我高。公司里另外还有一张很干净的茶几,因为每次高层们打牌前后我都会义不容辞地听从吩咐去打扫,因为清洁的大婶每次都参与牌局。
我每天除了肩负起大婶打牌时的清洁任务,就是跑跑业务,打打稿件,和冲茶倒水,经理曾语重心长地谈到,我的岗位是全包的,不可或缺的,很划算的,因为我只拿一份工资,2000元不整,有些不见了,据说给那些先富起来的人拿去喝茶了。其实我并不知道公司是怎么盈利的,以及我的工资会不会是希望工程的捐款,我们平常的生存着,反正作为一个基层人员,我需要知道的已经够多了,好象老板有个当师长的爸爸,经理经常去理发顺便洗头,部长有两个女朋友,听说有个同事姓王,有个不姓王。在这样一个信息时代,我每天八个小时的工作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故事,丰富着我的业余生活,刺激着我的括约肌肉,厕所里面人们说谎不眨眼。
毕业是个关口,毕得好就就业,毕不好就失业。我幸运地过了,有些人没有。
我是个毕业生,已经毕业了,毕业前我就住在一条村子里头了,和小时候一样,里面有一个人我认识,他也和小时候一样叫老么,是我同学,也是我同乡,从他爸和我爸打陈明他爸的日子开始我们就是好朋友了。我有一个在九楼的房间,房间有三条不同的钥匙,一条在天台的花槽,一条不见了,一条在老么那里。从小村子里,就有种说法,说我和老么很像,怀疑是前世的兄弟,因为我爸和他爸有不同的老婆,所以这种说法很有争议。其实,大学之前情况是这样,我们用几乎相同的步伐走着各自的人生。
我和老么尽管是同学,但学的东西并不同,我学的是英语语言文学,他学的是别的。我和他在大学里渐渐地有了分歧,我每个星期逃十节,八节课的,而他却逃二十多节,有时候某个星期的课不足二十节,他就会去逃别的系的课,搞到我和他的差距很远,很遥不可及。我逃课去打联机,他逃课不知道去了干什么;但主要的区别是我逃课毕了业,他逃课逃到破了纪录也毕不了业,学校真不是个有文化水平的地方。大二那年,他再次打破校纪录,九科考试门门红灯,我的努力只是枉费心机,才三科,我当时很气愤,六门呀,整整六门呀。这在本科生来说是光荣的,简直是对高考制度的蔑视;他父母不是本科生,于是就在校门口伏击他,我在很远的角落用余光看见那个在地上尖叫滚动的老么,很像一条没有毛的虫。我父母怎么说也读过一年小学,第二年老师走了,好象去了香港,那年是1965年,香港很乱。我脸上左右对称的巴掌印,说明这四位老人出次省城的也不容易,怎么也得玩个够才回家,而我和老么不过是不称职的导游而已。老么后来就失踪了,当然他拿了我的钥匙才走的,我一直没找到他,有人说在某个工地看过一个偷懒的民工很像他,也有人说在隔壁村子的桌球室有个看电视的背影很像他,还有人说回武汉的火车上看见对面那列有个扒车的很像他,这些都是后来从无到有衍生出来的传奇,我都没信,因为我知道他就住在这条村子里。
九楼有两个房子,阳光充足,一间我住,一间不是我住。对面住着个女人,比我小两岁,比我有钱;我们开始很少说话,后来也很少说话,大家职业不同,所以话题不多。唯一交流的角落就是我常借她VCD看,她原本不看英文片子的,后来我说外国人都看,她也就看了。我每天吃楼下卖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