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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这里出现?
想起沈丛文,想起翠翠、渡船和狗。在丽江古城,也有一个台湾男孩,守着一个小小的酒吧和一只忠心耿耿的狗,在小城里宁静着,寂寞着,孤独着。我无力完成的梦,让他在丽江古城实现了。
洛克在身后沉静地熟睡着。每夜与他相伴的小狗此刻静静地与我相依着,它那样信赖我,安详地躺在我的手臂上,将身子慢慢卷缩起,靠拢在我胸前。我低下头,用脸抚它的身子,我们静静地享受着。窗外,是碧空如洗的丽江古城。我感到一种极其的幸福,想把这种幸福传递出去,忍不住拿出电话拨给了远在昆明的父亲:“我太幸福了。”反反复复,只说着这一句话。
我很幸福呀,我在这里。
下午他带我去买音乐碟、洗相片。我们俩唯一的那张合影,被他放在了影集的第一页。
晚上,我忙着帮他招呼客人。我发现,几乎每一个走进来的人,都是冲着酒吧和这个外形独特的台湾男孩而来的。到酒吧的人,80%是因他,不论男的还是女的。那些客人来了以后,都喜欢与他聊天说话,他总是静静地听着。“这个酒吧没有你就是不酒吧了。”我对台湾男孩说。
我拿出电话,与安通话。告诉她我很幸福,因为我呆在古城里,每天听音乐,坐在同一个酒吧里写字、看书。放了电话后,看见他也在打电话,而且时间好长。
“是他打来的,”他放下电话来到我跟前:“我告诉他这几日我很快乐。”他的目光含着淡淡的一种温情。
“真的,这几天我的心情很好。”
看到他对我忧柔地笑着,我的心也舒缓了。
这一天酒吧生意很好,客人也走得较晚。收拾完一切后,已是凌晨2点多钟了。我不敢回客栈去敲门,因为这么深的夜,不好意思再将守门人从甜梦中吵醒。
他说:“你到楼上睡啊。”
“可是只有一张床呀。”我说。
“你就睡我的床吧,我坐楼下守着。”
“那不行。你去睡,让我来守吧。”
“那怎么行。要不就一块睡,各盖各的被子。”
“不行,不行。”我强烈反抗着,反抗是因为我盼望。
“你是不是不放心你自己?”他笑问。
我的心事被说中,不好意思了:“好吧,那我就上去了。你不许来呀!等我睡着了你再上来。”
“放心吧。”他含笑。
我上去后,没有开灯。黑暗中闻到从床上散发出的他的气息,身体中的欲望又一次涌动。我合衣躺下,不脱衣服是担心自己犯错误。事实上我非常渴望与他犯一次“美丽的错误”。
半小时后他上来了,也是合衣躺下,很快就睡着了。我失望。
黑暗中恐惧来袭。这些年来我试验过很多次,始终无法与一个男子同床共眈到黎明。我不能与人同眠,除了安。
我在辗转,尽量不发出声响。他醒了,声音从黑暗里传来:
“不能睡吗?”
“嗯,害怕。”我小声说。
他伸出手:“来,借给你握着。”
我说:“我不想让你成为上帝之手。”
“那就让你成为上帝之手吧。”他握着我的手说。
清晨,天有点朦朦亮我就跑回客栈了,倒头便睡,睡得很香。我很想在梦中与洛克相遇。每次在我将醒未醒朦胧之际,总是想到他,于是我开始缠绵绯侧,汹涌澎湃。这种情形持续了很久,甚至后来与安在一起时我也会想起洛克。
◎第五话◎
第五天晚上客人非常多,刚好又走了一个服务员,我帮他做许多事,俩人非常忙碌,顾不上说话,我有一种与他患难与共的感觉。很晚了,客人散尽后,他说肩膀痛,我就为他按摩肩膀,我又回不了客栈了,我们就还是按照前一天晚上那样各自睡觉。我想是不会发生我所希望发生的事情的,因为我知道他很难对女子产生渴望。那天我上楼之后就睡了,他上床后肩膀还在痛,我说,你脱了衣服我再帮你揉一揉吧。他脱了衣服。他的皮肤好细腻,好柔软,我的手指滑过,带来一种异常舒服的感觉。我把灯关了,黑暗中他的肌肤是那么洁白。我替他按摩着,但是我觉得被按摩的是我,因为我整个身心都那么舒服。他侧着身子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是他那柔软的肌肤、优美的躯体令我像着了魔一般,那是我唯一一次发觉男子原来可以有如此优雅、美丽的身体。他简直令我赏心悦目。慢慢地,我情不自禁将自己的脸庞靠拢上去,那种感觉无法形容,我只是觉得太美妙了。那种感觉绝对超越了男女之间的性别与性爱,我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男子和女子会爱他。如果说性是开启一切秘密的钥匙,那么在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此刻,也许我才能解释我为什么爱他。那种爱中带着怜惜,是一种对美丽生命的深深爱恋。在我没有看到他的身体之前,我爱惜他是因为他身上实现着我的梦,不仅仅是我的,还有许多人的梦。这也是为何这个小酒吧受到众人欢迎的原因。但是,在我看到了他的身体之后,我似乎豁然之间明白了我对他的爱,是一种人类对于生命的爱,那种生命之爱的具体体现,就在洛克的身体上。
那一夜温柔的激情让我终身难忘。我忘不了他侧卧着,用身体优雅的曲线将我包住,我们的身体溶为一体。我忘不了他的力量,忘不了他的声音;那声音,充满了柔情和爱意,带着真情和依恋,使我被深深地感染着,至到今日。
◎第六话◎
人有的时候很奇怪,呆在一个地方,不做什么不说什么,但就会有一种宁静安详的感觉。这可能就是心灵的住所吧。人生有两个住所,一个是自己肉身的住所,再一个就是心灵的住所。我想后者也许更重要。
丽江的天空很蓝。在酒吧里,我和洛克坐在各自的空间里,我写文字他看书,偶尔会一起晒晒太阳、看看天空,但相互从不打扰,甚至什么话都不说。我们的交流,从相识之初便已不需要语言。客人来时,我帮着接待。很多人猜测我们是恋人,我笑笑,摇头不语。在别人眼里,我也成了故事,在丽江演绎一段传奇。
有人问我为何留在丽江,我回答:“喜欢。”是的,我留在丽江的原因是他,从看到他的第六眼开始我就爱上了他。是爱,不仅是喜欢。第一眼是背景,高个子的男孩,穿着一袭黑色的服装,腰间挎着一个小小的紫色小花蜡染包,脑后扎着一束黑发,形象另类,眼神中透出一种温柔的忧郁;第二眼他转向我,声音轻柔低缓,长长的睫毛弯曲着;第三眼是招呼完我后他坐在柔和的光线里安静地看书;第四眼我发现那些日文书籍后问他:“你会日语?”他羞涩一笑,洁白的牙齿灿烂地展露。第五眼他与人交谈,我请他喝酥油茶;第六眼他立在我身前,拿着一只碗盛酥油茶;就是这一眼我爱上了他,爱上了他的身体。那时我不知道他是一位同性爱人,只知道他让我产生了写字的欲望。从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开始不断地写,写溶入了对他的情感之中,使这份情感更加浓烈。在丽江,我是一个自己心灵的写作者。
这一天傍晚,吴艳从中甸回来,将她接入酒店,我回到古城边,彩霞满天。我推开车门,奔向晚霞,扑向古城。晚霞在落,我在奔。再次真真切切地体验到了那种幸福的感觉。我的幸福在小城里,我在丽江幸福着。
“啊,终于赶上了,”我一脸笑靥出现在他眼前:“我是来掌灯笼的。”
我走上那古老的木屋,从小楼的窗台伸头望去,青色的老瓦下,是他单纯而洁净的脸庞。灯笼线扔向我,我接住,插入电源。灯笼亮了,他灿烂的笑在一瞬间闪现。
就让那笑容留在古城的记忆里吧。他无法陪我去听纳西古乐了,我必须与吴艳归去,这是我在丽江最后的一晚了。花吹雪,即将成为回首时的一盏灯笼,成为我离开凡尘的一段记忆。
在离别的烛光下,我的眼眶湿润了,他从桌对面伸过温暖的手:“别这样。记住我们是好朋友。”
我的泪水涌出:“我并不想哭,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我知道。”他默默地说。然后,他说了一句:“到这里的人很多,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