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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研究丛书]第一卷台湾新文学之父--赖和 作者:刘红林-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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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时有法律的眼睛在注视他,他不平极了,什么人们的自由?竟被这无有意义的文字所剥夺呢?”在朋友的启发下,他认识到处处受苛法所限,就在于“全民众所须遵守的法律,任一部分人去制定,才生出这遗憾来”。 
  在小说《蛇先生》中,赖和有大段文字抨击现行法律的不公正,迫使民众战战兢兢地生活,动辄得咎: 
  法律!啊!是一句真可珍重的话,不知在时候,是谁个人创造出来?实在是很有益的发明,所以直到现在还保有专卖的特权。世间总算有了它,人们才不敢非为,有钱人始免被盗的危险,贫穷的人也才能安分地忍着饿待死。因为法律是不可侵犯,凡它所规定的条例,它是权威所及,一切人类皆要遵守奉行,不然就是犯法,应当受相当的刑罚,轻者监禁,重则死刑,这是保持法的尊严所必须的手段,恐法律一旦失去权威,它的特权所有者——就是靠它吃饭的人,准会饿死,所以从不曾放松过。像这样法律对于它的特权所有者,是很有利益,若让一般人民于法律之外有自由,或者对法律本身有疑问,于他们的利益上便觉有不十分完全,所以把人类的一切行为,甚至不可见的思想,也用神圣的法律来干涉取缔,人类日常的生产、饮食起居,也须在法律容许中,才保无事。 
  他还一语道破殖民统治者执法的实质:“法律的营业者们,所以忠实于职务者,也因为法律于他们有益处。”在另一篇小说《辱》中,他借人物之口也说:“法是要百姓去奉行的,若是做官的也受到拘束,就不敢创这多款出来了啊。” 
  《一杆“称仔”》是赖和的代表作之一。许多研究者都认为,“称仔”有微言大义,它的精确、客观、公平、公正的特质,正是法律所应具备的,小说中秦得参的秤被日本巡察折断,象征着度量衡——法的公正已被否定、破坏。台湾学者施淑对此有精辟的见解: 
  小说以“称仔”为主题,这个作者在标题上特别加上引号的称仔,除了象征秦得参所代表的善良正直百姓,在那观念上代表公正,而事实上只是统治者专利品称仔之上,个人尊严和价值可以随时被摧残和否定的事实,同时更深刻地揭露了隐藏在法制、平等、人权等思想口号中的欺罔性,这一点透过因它而存在的殖民帝国主义的压迫掠夺行为表现得尤其赤裸、尖锐。施淑:《中国短篇小说选析》,(台北)长安出版社1983年版,第981—982页。 
  秤杆的折断喻示着公理的荡然无存,法律成了执法者为所欲为、欺压凌虐的工具。别说是这种只偏袒殖民者一方的虚伪的法律,即使是公正公平的良法,倘若可以凭着个人的心情好坏随心所欲地援用或诠释,也会变成危害社会的恶法。这一点,在《不如意的过年》中表现得更直接。日本巡警“查大人”日据时期台湾民众对日本籍警察的称呼。竟然因为过年礼物收得少而迁怒于百姓,用“法”去制裁辖区内的居民,作者指出: 
  法律也是在人手里,运用上有运用者自己的便宜都合(日语:关系、方便),实际上它的效力,对于社会的坏的补救,堕落的防遏,似不能十分完成它的使命,反转(反而)对于社会的进展向上,有着大的压缩阻碍威力。因为法本来的作用,就是在维持社会于特定的范围中“坏”、“堕落”,犹是在范围里“向上”、“进展”,便要超越范围以外。所以社会运动者比较赌博人、强盗,其搅乱安宁秩序的危险更多。 
  这就是说,法律本是稳定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但如果可以在执法者手里有弹性,因人而异,甚至成了泄私愤、图报复的武器,那么,这样的执法者比强盗更可怕。 
  3。 警察的残暴和贪婪 
  日据下的台湾是一个典型的“警察王国”,组织之严密、效率之卓著、权力之绝对、手段之残酷,都是世上少有的。警察网从城市密覆到穷乡僻壤,真有无微不至、无孔不入的能耐。日本学者盐见俊二对此有过研究: 
  当时台湾的警察,不但对于经济政策,对于任何政策都是首当其冲的“实行者”。这样强大的“警察国家体制”是世界上未尝有的。转引自[日本]盐见俊二:《日据时代台湾之警察与经济》,周宪文译,收入王晓波编《台湾的殖民地伤痕》,(台北)帕米尔书店1985年版,第87页。 
  原台湾总督府官吏持地六三郎在他所著《台湾殖民政策》一书中也说: 
  台湾的警察,是实施台湾殖民政策的重心所在。台湾的警察,除其本身固有的事务以外,几乎辅助执行其他所有的行政,过去有所谓“警察国家”的理想,这一理想在台湾已成事实。台湾的殖民政策的成功,一部分不得不归功于这一警察制度。同①,第115页。 
  殖民政府正是通过警察与民众接触。警察除了是殖民者的工具、充当打手鹰犬之外,还兼有辅助行政的职能,“凡在台湾,不靠警察的力量,任何事情都不易实施;同时,有了警察的力量,则无事不可为。这样,台湾在典型的警察政治之下。治安维持与卫生设施,那不用说了;甚至劝业、土木、征税及地方一般行政,都由警察执行。根据户口规则及保甲,取缔人民出入,搜索土匪犯罪,监视需要监视之人,牵制台湾人子弟的日本留学;又如劝诱出卖土地,应募股票公债以及邮政贮金等;再利用保甲建筑道路,都是警察政治的效果。而如前述,保甲是台湾人的邻保团体,负连带责任;其经费则由保甲民各自负担,其事务范围甚广,其指挥监督则在地方警察”。([日本]矢内原忠雄:《日本帝国主义下之台湾》,周宪文译,(台北)帕米尔书店1985年7月版,第162—163页。)也就是说,警察担负着保甲、户口、刑决、税捐、征役等等几乎所有的社会事务,人民所闻所见之官吏,惟有警察而已。警察是殖民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对台湾人民进行政治压迫、经济剥削的直接推进者。他们凭借手中的特权,随心所欲地欺压奴役百姓,百姓的一举一动,只要他们觉得不顺眼,即可横加干涉,拘禁惩罚,有“田舍皇帝”之称。当时,台湾民众最恨的就是他们,他们也就当然成为“民众代言人”——新文学家们——讽刺、抗议的主要对象。赖和小说首开先河,有相当多的篇幅是反映这一主题。他的小说《一杆“称仔”》中,随意将人折秤系狱的是警察,《惹事》中欺凌侮辱寡妇的是警察,《丰作》中充当会社打手痛殴蔗农的是警察,《辱?!》中强闯民宅滋扰生事的是警察,《不幸之卖油炸桧的》和《善讼人的故事》中扣押抓打台胞的还是警察。《不如意的过年》更是警察的恶行恶状的真实写照。 
  《不如意的过年》中,“查大人”因为人们所送的年终礼金意外地减少,如意算盘落空,心甚不满。为维持其权威,也为保障自己的不当得利,他设计了各种卑鄙的手段——接连几天“对于行商人取缔的峻严,一动手就是人倒担头翻;或是民家门口,早上慢一点扫除,就被告罚金;又以度量衡规矩的保障,折断几家店铺的‘秤’”,意图激怒老百姓,好用妨害公务的罪名进行残酷的镇压,来使人们惧怕,以便从收受贿赂中捞取更多的好处。不料人们逆来顺受,绵羊一般驯服,“决不能捉到反抗的表示”。找不到借口谋利的他,只好拿个无辜的儿童做泄愤对象,打骂并抓去罚跪。 
  《惹事》中,巡警养的一群鸡也比台湾人高贵、有尊严,因为: 
  这群鸡是维持这一部落的安宁秩序,保护这区域里人民幸福,那衙门里的大人所饲的,“拍狗也须看主人”,因为有这样关系,这群鸡也特别受到人家的畏敬。 
  这群鸡吃了农民种的菜,农民敢怒不敢言。鸡跑进一个寡妇家里偷吃猪食,蹬翻了篮子,扣住一只小鸡,巡警竟诬赖当时不在家毫不知情的寡妇是偷鸡贼,又打又骂又处罚。表面上看是一只鸡的纠纷,而实情是寡妇曾多次拒绝过好色的巡警的纠缠。 
  《一杆“称仔”》揭露,巡警们“专在搜索小民的细故,来做他们的成绩,犯罪的事件,发现得多,他们的高升就快。所以无中生有的事故,含冤莫诉的人们,向来是不胜枚举。什么通行取缔、道路规则、饮食规则、行旅法规、度量衡规纪,举凡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通在法的干涉取缔范围中”。小说主人公秦得参上街卖菜不懂规矩,没给巡警少算斤两以讨其欢心,触怒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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