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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文传-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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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水果,时新蔬菜。什么鱼唇、鲍鱼、干贝、海参、蛤蜊、鹌鹑、野味……他想啥就要吃啥,而且要求苛刻,非要弄到不可。一次,要吃田螺,就要农村动员农民下水摸,要吃小豆苗,到生产队组织人采摘,他要吃鲜荔枝、香蕉、菠萝,由广州用飞机带来。儿子要吃石榴,也专人到苏州去买。此外,到南通搞过蛤蜊,到宁波搞过青蟹,派人到处去买。

  王洪文经常设宴请他的‘小兄弟’、亲信吃喝,三个多月就请了二十多次。他以视察为名到工厂,到农村,到部队时,事先安排吃喝,要人家准备名酒名菜,每到一处都大吃大喝,常常喝得酪酊大醉,丑态百出。

  “王洪文几乎整天吃喝玩乐,钓鱼、打鸟、下棋、玩牌、打弹子、看电影,成了他每天主要活动。一百多天之内,看了八十多部电影。他还常常硬拉着工作人员打扑克、下军棋,玩通宵。他不仅白天去打猎,有时晚上也去打,专门让人特制了聚光搜索灯。

  他钓鱼,让工作人员用麻油、茅台酒和面粉作鱼饵。钓不到鱼,他就挖空心思要工作人员做两只木框浮在水面,框里放上青草,引鱼上钩。王洪文一贯作威作福,钓鱼时,不仅要为他准备烟、茶、水果、桔子汁,还要工作人员把烟递到他嘴里,为他点烟,拾鱼,装鱼饵、擦汗,扇扇子。

  “他在上海三个半月,穷奢极欲挥霍,据不完全统计,就花了二万余元。……”

  王洪文如此吃喝玩乐,半是政治失意,半是本性如此。到了上海,人们的心目中,他还是“副主席”,还是“接班人”。他乐得借这迷人的光圈,优哉游哉。

  他的“小兄弟”马振龙,成了他的“后勤部长”。据上海市轻工业局三位工作人员韩仁和、刘恩仁、吴行慎回忆:“王洪文非法攫取大量国家财物。他成为副主席后,串通上海市轻工业局的马振龙,利用职权,以‘硬性索取’、‘授意试制’等手法,巧取豪夺了大型彩色电视机、红旗牌高级照相机、高级汽手枪、高级手表、石英电子表、太阳能打火机、高级香烟、啤酒、糖果等大量轻工产品。就以食品一类来说,一次就拿高级雪茄烟三十五条、酒芯巧克力糖六十盒,酱菜罐头二十多瓶。

  “王洪文为了打猎,硬要给他仿制美国‘奇异牌’的聚光搜索灯。工厂只好停止部分正常生产,日夜赶制,突击一周,造出二十只,王仅选去二只,耗费国家资金一万多元。又如,为王洪文专门精制五块高级钻石牌双日历手表,调动了七个工厂、一个商店的四十余名技术人员,化费国家资金一万一干多元。王洪文用的保温杯,也要给他特制,加工单位仅为制杯盖,化了半个多月时间,专门制了两套模具,这一项就耗费国家资金一千六百多元。”

  如果说,在北京慑于毛泽东的威望,王洪文还不得不有所收敛的话,在上海他无所顾忌了。一班“小兄弟”围着他转,捧他,吹他。就连那个“老干部”马天水,也在宴会上举起酒杯,走到他的面前,献媚道:“洪文同志,你到中央以后,进步真大啊!”

  王洪文不忘“马老”在“中共十大”那关键时刻对他的帮助,赶紧举起酒杯,以吹还吹:“马老,在老干部当中象你这样的精神面貌,在全国都是少见的!”

  “旧居”。“圣地”。《大事记》一九七五年九月三十日午夜,僻远的上海定海路上,几辆轿车停了下来。一伙人走出轿车,在定海路上一座小屋前驻足。

  “文化大革命中这里可热闹了,这是一间值得永远怀念的小屋。真快,一转眼,九年了!”王洪文满怀深情,在小屋前跟廖祖康说着。

  刚刚出席了上海的庆祝国庆晚会。趁着余兴,王洪文突然来到上海国棉十七厂,来到定海路那间小屋。

  有着“纪念癖”,当年搞过“工总司半周年纪念”的王洪文,在他的“旧居”面前的一席话,马上被“小兄弟”心领神会。

  他在韶山参观过毛泽东旧居。他希望有朝一日,他那小屋门口,也挂上红地金字横匾:“王洪文旧居”。

  他的“旧居”,真的被“小兄弟”们精心保护起来了,以便日后办个“王副主席纪念馆”之类。

  王洪文在上海国棉十七厂保卫科的办公室,则早已被“小兄弟”作为“圣地”保留原貌。还是王洪文当年用过的那张办公桌,还是王洪文当年用过的那张木椅子,还是王洪文当年放文件的那个文件柜,玻璃板下压着一张选民证,写着“王洪文”三字——一切都保持当年的风貌。

  王洪文说过:“这个办公室是有意义的,要保留下来。”他的一句话,使那个办公室成了“圣地”。

  王秀珍成了“朝圣”的向导。她曾亲笔写下回忆:“在‘十大’以前,我曾把王洪文要保留这个办公室的考虑,告诉了十七棉党委负责人。他们照办了,连王洪文在文革前的选民证和他用过的桌椅都照原样保留着。

  “一九七五年二月初和二月十五日我曾两次带领‘小兄弟’去这个办公室开会,以增强对王洪文的‘感情’,效忠王洪文。第一次带了叶昌明、陈阿大、黄金海、马振龙、王日初、金祖敏。我和金祖敏传达王洪文、张春桥对黄金海、戴立清的‘指示’,目的是使我和这帮小兄弟更加抱成一团,效忠王洪文,为王洪文争气等。第二次是王洪文要马天水和我多关心新选进的中委和候补中委,给他们补上文化大革命这一课。当祝家耀(已去公安部工作)一次回上海要返京前的一个晚上,我借这个机会带祝家耀、周宏宝、张国权、陈佩珍等在上海的中委和候补中委去十七棉进行所谓文化大革命的‘教育’,我介绍了所谓王洪文的‘造反史’。我还要他们不要忘记这些‘历史’,要为王洪文争气,为‘四人帮’效忠。……”

  光是保留“旧居”、“圣地”还不够,王洪文还授意为他写“造反史”。

  一本三万多字的《上棉十七厂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事记》,在王洪文的“关怀”

  下,历时一年多,终于写出来了。

  这本《大事记》的基调是三条:第一,上海国棉十七厂是上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工人运动的发源地;第二,上海国棉十七厂是上海“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红色堡垒;第三,王洪文是上海国棉十七厂的工人领袖,该厂造反派的一切“胜利”都是在王洪文领导下取得的。

  上海国棉十七厂高顺兴、王树理、曾勇同。曾揭发过王洪文炮制《大事记》的经过:“王洪文为了篡党夺权,亲自策划编写了《上棉十七厂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事记》,为自己树碑立传。

  “一九七四年一月九日,他在北京接见厂党委副书记董秋芳时,一再夸耀自己对十七厂文化大革命所起的作用。并说他‘一有空就回忆这些事情’,要董‘把十七厂的文化大革命好好总结一下。’董回沪后,即将王洪文的黑旨意向厂党委作了传达。同年十二月,经王洪文同意,抽人着手编写《大事记》(引者注——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九日,董秋芳、孙一中、周彦朋、尹家龙、刘荣根等召开会议,安排三人写作班,编写《大事记》)。

  “一九七五年八月,王洪文来上海时,又催促此事。十月底初稿完成,即送王审查(引者注——《大事记》初稿于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四日由廖祖康交给王洪文。十一月五日,王洪文把《大事记》看了两遍)。王看了以后,第二天立即召集董秋芳等人(引者注——即十一月六日,王洪文在上海东湖宾馆召见董秋芳、孙一中、张元启),一开始就说‘我昨天一连看了两遍,很受教育。’接着他又提出:”《大事记》中人名不要太多,一般人只要一般提一下就可以了。‘可是他自己的名字出现了近二百处却一声不响。

  还提出一九六六年六月十九日他在保卫科同厂党委发生冲突‘要详细记载对今后是有好处的’又说‘十七厂夺权日期由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改为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四日,捏造十七厂是全国最早的夺权单位,拼命为把他自己塑造成’一月革命‘夺权最早发起人制造’依据‘。他还交待:搞《大事记》的事’千万不要传出去,要保密‘。

  “王洪文在这个《大事记》中把自己打扮成所谓的‘革命左派’、‘优秀的共产党员’,把他写的大字报吹成是‘马列主义的大字报’,推动了十七厂‘群众运动轰轰烈烈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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