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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这样,梅卿,结婚的说法不足以应付我。”一顿,“我想确定的却是你真正的心意。”
平阳酒楼内,百晓同几个青帮的小喽罗规规矩矩地站在包间外,包间内阿全正和几位游荡在华北的野路子军头目谈生意,低低的说话声从里面传来,听不分明,却能感到气氛颇为严肃。阿全平日跟在江白夜后面,看上去是傻傻的样子,真有事情交待下来,倒也办的有模有样。
百晓原本也好奇,却被阿全教训说该听的听,不该听的就得闭起耳朵,言外之意这次生意不允许下面人随便打探,于是也不敢造次,只乖乖守在外面。眼前身着上好褂子的年轻跑堂和浓妆艳抹的歌伎一众川流不息,心里有新奇又激动。
这还是生平第一次到北平,皇城呢!百晓偷偷笑笑,见旁边一名抹着红唇的妓女看他一眼,连忙直起背轻咳一声,眼睛也随之抬起来,以示不屑之意。结果那妓女却看也不看他直接从面前经过,一阵香风。百晓心里讪讪,对着那女子的背影大加批判。
腰不够细,头发不够黑,脸也不很美,和沈小姐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沈小姐对着他还客客气气的呢。批判完后心里舒服了一些,百晓继续守自己的门。想到沈小姐心里就一阵激动,随即又想到江白夜。
“哎,今天晚上少爷怎么没有来?”百晓胳膊顶顶旁边的兄弟,搭讪,“就全哥一个人么?”
“全哥本事大着呢。”对方斜眼看他,有些不屑,新进帮的人,都显得傻气,“而且这些不过是小人物,没什么来头,少爷若是亲自来,就是跌了青帮的面子,谈起生意来底气也差点——你不懂就别乱说话,看惹人笑话。”
百晓吃了一憋,又不敢反击回去,只能唯唯诺诺答应几句便不再开口。生意上的事他似懂非懂,也不想去搞懂,来北平这一趟,是为了在青帮闯些名堂,以后好做人上人。还有一个念头就是来看沈小姐。
她现在干什么呢?许也是在过中秋,但是听说沈小姐是个孤儿,并没有亲人的,想来一定是独自一个在家里了,冷冷清清的。百晓心里有些难受,他无法想象那样一个人却孤零零连个依靠也没有。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忽听身边几个兄弟都“咦”一声,百晓连忙跟着看过去,却见酒楼老板陪着一名男子进来,那男子修眉俊眼,眼波流转间别有风情,只是脸上神色冷冷淡淡,似有些不大搭理人。这可不是元凤卿么?曾经在丹枫楼一曲惊四座的梨园伶王。
廊中众人见到元凤卿过来,都有些小小的激动,眼睛一直追着他进入隔壁包间,这才会过神来议论纷纷,都说元凤卿来了北平,果然是真的。看来他和沈梅卿的婚事也是真的了。只是今天只见到了伶王却没见到伶后,有些遗憾。
议论完后无意中看到百晓,见他仍望着对面包间的门发呆,一人嗤笑:
“你发什么呆?没见过这么神气的戏子么?有本事你也像人家一样,生那样的模样学那样的技艺。”说着拍拍百晓的肩,“兄弟,还是老老实实当自己的小老百姓吧。”
却冷不丁被百晓连肩膀甩开,那人吃了一惊,刚要发作,却见百晓转过头来,一脸恨恨的神色,于是嘴张了半天,最终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在外面一言不发地站着,两个包间里都有说话声传来,有笑有叹,里面觥筹交错的景象想也能想得出来。百晓却完全没了心思去倾羡,只是不断想起元沈两人公布婚事那条消息。他来这么久,没见着沈小姐的面,却只见到这个风流事不断的元凤卿,而且他还那样骄傲。
正在隔壁应酬的凤卿却丝毫也没有想到他正被人这样“挂念”。酒局上都是往日熟人,因为他退出梨园不知道抱怨了多少次,如今再一听他要搬离北平,更是不依。凤卿虽不大提得起兴致,却也不得不敷衍几句。
来往几番之后,时间已经不早,凤卿确定了汉口的事已经办妥,心里挂念着梅卿,便起身告辞。众人又挽留,见他去意坚决,也便罢了,都起身送到门外,一人还在开玩笑:
“元先生这么急着回去,是怕沈小姐——啊,不对,该叫元太太了,是怕太太在家里寂寞么?”一边挤眉弄眼,“也是,中秋佳节呢,又是元先生的好日子,该回去的。”
众人都笑起来,凤卿淡淡一笑,并不答话,这便与众人分手离去。他来时一个人,回去时也一个人,众人目送他离开后,重拾话题,言语中多涉及凤卿梅卿的婚事,一会说这两人天造地设,一会又叹息今后才子佳人踪迹难觅。总之还是感慨兼羡慕的多些。
说完之后又回去重新喝酒,外面廊里只剩下百晓几人,这几个听到方才的议论,也有些兴奋起来,都说元凤卿好福气云云,当初梅卿在江家,见过她的青帮人并不少。
百晓愣愣地站着,反常的一句话也没有。众人的感慨声传入耳中,都是“佳人还需配才子”“寻常人没指望”云云。百晓胸口像猫爪挠心,又急又痛,还夹杂着一点点酸。站了半天,突然跟旁边一人说:
“我去上茅厕,待会回来。”
说完便从后门拐了出去,众人见他没头没脑来了这一句,却都不甚在意,转眼又投入方才的议论中。
外面月色仍旧迷人,凤卿舒口气,经历了方才酒局上的混浊之气,刚一出来犹觉头脑一清。汉口的事已经办妥,有可靠的人在当地替他置办了住处,火车票也买好,果然明天就可以离开北平了。凤卿心里一阵轻松,想到梅卿还一个人在家里等着,又开始着急,简直想要插了翅膀飞回去。
中秋节,全家团聚的日子,路上连拉车的都不多,偏家里住的偏僻,愿意去的人也少。凤卿等了一阵,有些不耐,心想反正路不远,走十几分钟也就到了,于是放弃叫车的念头徒步回家。
一路上月光照人,空气中有清寒之气。凤卿看看表,十点不到。梅卿在家里做什么呢?也许已经睡了,只盼她不要一时发傻,又靠着冰凉的石廊打盹。又想到自己走的时候梅卿满脸都是眼泪的样子,凤卿心里一紧,越发加快脚步往回去。
眼看就要到,没人的胡同里灯光昏暗,胡同尽头就是有梅卿在的四合院。凤卿心中轻快,却不料身后一人疾步跑到前面去,双臂张开拦在中央,一边喘气,口中呼喝:
“不许再往前走!”
凤卿愣住,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看那人的样子,矮小身材,普通打扮,一口的苏北腔,分明就是个陌生人。又不像拦路打劫的,莫非是喝醉了酒闹事?他心里厌恶,又惦记着梅卿,不愿在这里耽搁,便没有搭理直接越过他往前走去。
百晓本来就心里发慌,见凤卿不搭理他,更是怒从心生,他整日被人嗤为“小老百姓”,对凤卿这样的“大人物”本来就有些敌意的,况且又因为梅卿的原因心中做酸。两步赶上,百晓又拦在前面双臂一伸:
“你不能去找沈小姐!”
凤卿这回站住脚步,打量百晓几眼,心中明白几分,看来竟是梅卿的仰慕者呢。因为和梅卿的婚事,本来就有人在自己面前语露倾羡,只是还没有这样鲁莽的。他又好笑又好气,遂冷冷地说:
“前面是我家,梅卿是我的妻子,我怎么不能回去了?你这人发神经了么?”
百晓恼羞成怒,狠狠一跺脚,像要把凤卿踩在脚底下:
“你哪里配得上沈小姐?每日和什么陈小姐李小姐勾三搭四,现在又要来糟蹋沈小姐?你这个人真是没一点良心,亏沈小姐跟你还是师兄妹!”越说口中越发胡言乱语,“沈小姐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我不能眼看着你去害她!”
凤卿不待他说完就抬脚要走,这样的人,明明就是神经,他根本就不愿和这人多费一句话。百晓见凤卿不理,心里一急,顺手从兜里摸出一物,对着凤卿:
“我是说真的!你再敢乱动,小心吃枪子!”
凤卿心里一惊,虽然胡同里昏暗,依稀仍可分辨得出那人手里的是把手枪,乌洞洞的枪口正对准自己。他目光一凝,见百晓双手不停颤动,对也对不准,显然是心里极害怕的,这人分明胆子小,却敢做出这样的事来。凤卿皱眉,淡淡说:
“你拿枪吓唬我也没用,为了这样的事不值得。赶紧回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看你的样子,你懂用枪么?”
百晓张口结舌,幸亏胡同里黑,否则早被人看到自己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