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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毛由长至外围原来越短,由圆润到精细,毫毛聚拢,万毫归一,直至交于一点,仿佛全部所有毫毛的精华都汇聚在这一点。
而后,她又在墨中轻轻蘸下,待毫毛吸饱墨汁,养精蓄锐,便又流向一点,犹如厚积薄发之势,在纯白的纸上勾勒雕钻,不一会儿,纸上墨字,缓慢凝现,隽秀雅致,未干的墨迹晕染出一种淡淡的空灵之美。
字若行云,自然文气温婉。
都说字如其人,这样的字着实很难让人不对写字的女子心生好感。
寒倾月将毛笔搁在笔架,林宇打了个哈欠显得意兴阑珊,抬起美眸看了林宇一眼,轻声说道:“我见你字迹不雅,便寻思着教你练习写字。你倒好,我在旁边挥洒泼墨,你却哈欠连连,要是不想学,那我便不教了。只是,日后若是在像上次在城南寺写得那般不堪,让人笑话可别怪我没教你。”
林宇的目光落在寒倾月的脸上。白里透红,吹破可弹,如美玉一般令人忍不住想捧在手里。
林宇偷偷的咽了咽唾沫,都说女大十八变,几日换一个样子,林宇突然感觉小娘子姐姐最近好像变得越来越漂亮了。
寒倾月见林宇紧盯着她,脸蛋泛红,也不出声,有些生气的瞪了他一眼。
如此生气的样子,林宇倒是第一次见。他一大早便被寒倾月叫醒,说是要教他学习书法,林宇自然知道自己的字的确写得不咋地,但是要他一个门外汉突然练习毛笔字实在是困难了点。
“你若是想学,又有何困难。若是不学,自然无法学成。”寒倾月看着林宇说道,目光渐渐变得柔和,要她对着林宇生气实在是太难了。
“小娘子姐姐说得对。”
林宇笑了笑,来到寒倾月的身边,拿起石桌上面的毛笔,说道:“小娘子姐姐,麻烦你再教我练习书法吧。”
让小娘子姐姐生气可是很大的罪过啊。
寒倾月点了点头,露出浅浅的微笑,拿起笔架上边的毛笔要他握紧,轻声说道:“两手据案,起笔藏锋,笔画稳正,回锋自然”
林宇蘸了几下墨汁,闭上眼睛,脑海里回想着古人写字那一种潇洒自然飘逸的感觉。
突然,大手一挥,犹如大刀破斧之势,将毛笔落在宣纸之上。
哗啦!
整张宣纸瞬间裂成两半。
林宇眼神尴尬:“这宣纸的质量还真差啊。”
寒倾月轻叹一声,来到林宇的身后,玉手放在他的手背上:“方才,你握笔的姿势有误,姿势应当要正确才行,不能将整个笔杆捏成拳头一般。
指甲根部应当紧贴着笔杆位置,顶住食指、中指往里微压。小指抵住无名指的内下侧,向上提一点巧劲。下笔不宜用力过度,不然宣纸容易破裂,落笔时应当是轻而有劲,你且先随着我临摹写字一遍。”
两人的身体紧贴在一起,幽兰香气在空气中弥漫,沁人心扉。
后背清晰的感觉到非常柔软的触感,令他一阵心猿意马。
练习毛笔字,
挺好。
第66章 冬至水饺()
阴历十一月初一,冬至。
跟原来的世界一样,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也是一个值得庆祝热闹的日子。
在这一天,北方地区有冬至吃饺子、吃馄饨的习俗,南方地区则是吃赤豆糯米、甜汤圆的习惯。
如此热闹的节日,反倒是让林宇有些惆怅,想起在燕京大学读书,哥几个都是南方人,到了冬至这一天都会一起煮汤圆吃。
可惜现在没法见着他们了。
林宇翻看着手里的一些民间习俗传记,里边关于冬至的记载披着一层淡淡的神话面纱。
相传北唐时期,北方蛮奴经常南下骚扰,使百姓不得安宁。当时蛮奴部落中有浑氏和屯氏两个首领,青目獠牙,头生犄角,十分凶残。
百姓对其恨之入骨,于是便用肉馅包成角儿,取“浑”与“屯”之音,呼作“馄饨”。恨以食之,并求平息战乱,能过上太平日子。
因最初制成馄饨是在冬至这一天,于是在冬至这天便家家户户开始吃馄饨,流转至今。
跟北方的传说不同的是,南方的传说反而显得朴实了一点。
据说江南共工氏有不才子,作恶多端,死于冬至这一天,死后变成疫鬼,继续残害百姓。但是,这个疫鬼最怕赤豆,于是,人们就在冬至这一天煮吃赤豆糯米饭,用以驱避疫鬼,防灾祛病。
进宝跟小青忙前忙后,昨天两人更是一大早就跑去集市里边买来猪肉青菜,准备今天做一顿热腾腾的混沌,看到他们两个眉来眼去卿卿我我,林宇觉得自己显得有些多余,便向着府外走去。
天刚蒙蒙亮,寒倾月就乘坐着马车前往城南寺上香,习俗佳节,香客如云,早点过去上香比较好一点。
林宇乐得清闲,准备跑到街上游玩一番,这几天练习毛笔字花费的心思可不少,虽然现在写的字仍然像似“鬼画符”,但字型架构已经有些显现,算是不小的收获。
字是难看了一点,但颜值在线就没事。
……
……
整座天都城,大街小巷都挂着火红的灯笼,从高空俯视就如同一条巨大的火龙在天都街蜿蜒盘旋。
天都街头,人流攒动,随着游园赏诗大会的日子临近,街头时不时可以看到几位书生才子结伴而行,他们或在冻成冰渣的天都河岸吟诗赋颂,或椅立于怡红院栏杆摇头晃脑。
林宇走在天都城的大街上,身上穿着仍然是普通棉袄,此时他的思绪已经是飘到了九霄云外。
这段时间他忙里忙外,为了打响白家酒楼的名气,不断的试着去改变白家酒楼的装修外观,林宇的想法是将白富贵彻底的拉拢到自己这边的阵营,一起对抗独孤博家族这一艘乾朝最大的商业大船。
但话说回来,独孤家现在有着赵姓皇帝撑腰,一时半会想要伤筋动骨谈何容易。
林宇可没指望一个白家酒楼就能跟独孤家分庭抗礼,根据高学尚提供的情报信息,独孤家的商业资产雄厚,遍布乾朝各地,白米、纺织,锦缎,酒楼,水产,均有涉猎。
如果用现代的角度来看,这就是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
为官不能经商,这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
据林宇所了解,南汉董人予对当时的汉高帝说道:“官家(皇家)官府官员,不得与民争利,否则就是腐败,不合天理,不合“太古之道!”。”这条规矩沿用至今。
将从事经商的念头告诉林傲意显然是不明智的事情,他也不可能会答应。
现在林宇只能瞒着林傲意想办法偷偷的赚钱了,寒倾月那边自然也是要隐瞒的,毕竟她对自己不放心。
之前私下里林宇有跟白富贵商量过,这次的酒楼营业,白富贵赚大头,毕竟人家出钱出力,自己也不好说什么,林宇只要了点零头。
白富贵当时虽然不知道林宇想要钱做什么,但见到酒楼营业额如此之高,与日俱增,很爽快就答应了。
所以林宇现在的私房钱还是有一些的,但是加减也就两三百银子,假设他现在立马租个店铺,如果是黄金地段这一年下来出出入入两三百两银子很快就打水漂了。
问题的关键是他不知道要做什么,冒然租个店铺也是不明智的做法。
要不写个小黄文?
现在这个时代,大家思想最多停留在“六九”式,各种隐藏解锁姿势都还不懂,自己给这个时代的人们当一回启蒙老师。
还是算了吧,要是盗版多起来,哭都没地方哭。
忽然,想到这林宇觉得有些好笑,自己身上全部资产只有两三百两银子,竟然想要靠小黄文发家致富,然后将乾朝第一首富踢掉,这样的想法若是让别人知到肯定笑掉大牙,实在是狂妄至极。
但人总是要有梦想的,不然跟一条咸鱼有什么区别。
原本林宇的梦想是做一名纨绔少爷,站在人生巅峰,每天吃喝玩乐,潇洒肆意,如果可以再取百来个小妾,大家一起游山玩水,好不自在快活!
但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他要有一个安全适宜的生活环境才行。
之前的疆域之行,让他明白,这看似平静的表面,里边随时有可能掀起巨大的波澜。
所以,他现在的目标是让林府壮大起来,大到足以高枕无忧才行!
……
……
可能今天是冬至日的原因,街头巷尾都在吆喝着买水饺。
林宇走了一大段路,发现早饭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