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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有办法的,我们要活下去!”他流出了眼泪。
紫云还是第一次看到少庄主为她流下泪水。
“公子!云儿的痛苦马上就要结束了,你可以再报紧我一点吗?”
秦煊紧紧地搂着她,用双唇去轻轻吻她沾满泪水的脸颊。
“云儿你知道吗?我好几次做梦和你进了洞房,要死我们死在一起,如果真的有来生的话,我秦煊一定娶你做我的妻子!”
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少庄主居然说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虽然是在她临死之前说的,但是同样感动了自己。
“云儿心愿已满足,公子你走吧!”
“不!我要带着你一起离开!”
“听我说,我还有最后还有一个要求,你一定要答应我!”
秦煊使劲地点头。
“你说吧!”
“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
他又点点头。
“不!我。。。。。。我要你亲口答应我!”
“紫云,我答应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走吧!那些人很快就会追过来,记住我的话,不要再用你现在的名字了,今后要杀你的人会一批接一批,逃得越远越好!”
他紧紧地抱着她,不愿意离开。
紫云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起来,她知道这是毒性发作的结果,正在这时远处传来了异常的声响。
“快。。。。。。快走,他们。。。。。。他们来了!”
她用了仅存的一点力量挣开了秦煊。
“快。。。。。。走!”
他知道一切都无法挽回了,留在此地肯定只能等死,拿起地上的长剑,往紫云投去了最后一眼,然后把心一横,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破庙。
紫云看他走了,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慢慢闭上眼睛,嘴里发出了最后的一点声音。
“公子。。。。。。保重。。。。。。”
(本章完)
第26章 混进兵营()
秦煊连夜翻越了白虎山,一刻也不敢停留继续沿着人烟稀少的山川地带行路,饿了摘几个树上的野果子充饥,渴了就捧起山涧里的水喝,亡命天涯的生活已经拉开了序幕。
十天后他翻越茫茫太行山进入河北的地界。
这里距离泽州很远,相对安全了,秦煊开始到有人的地方活动,在山里再待下去,他就要成野人了。
剑是防身的武器不能丢掉,但是又不便拿出来示人,他想了个办法,找来一根竹竿,把里面打通,然后长剑刚好能藏在其中,随时拿在手中当作打狗棒使用。
正好有一批山东来的难民打这里经过,他也加入到其中,这样就更难被发现了。
其实他现在也就是难民了,衣服在翻山越岭时被树枝刮了一道道口子,脚上那双鞋也磨出了洞,鞋底马上就要掉了,头发乱得跟稻草一般,整个人灰头土脸的,抹得同黑鬼一般。
短短二十天,英俊潇洒的少庄主就变成了如今这副德行,紫云如果见了肯定会心疼得掉下一大盆眼泪来,可是她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那些快乐的时光好像就发生在昨天,秦煊此刻想起来心中感到无限悲凉。
他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也不知道以后会过什么样的生活,眼下只能随着这支流浪大军四处游荡。
这段时间他没有吃过一顿饱饭,全是风餐露宿,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就这么再走下去早晚非得饿死不可,流浪看来也不是办法,还必须找个落脚的地方才行。
这一天上午队伍来到了定州城,秦煊实在不想再和他们继续走下去了,于是脱离了大部队到城中四处查看。
他走到了一处兵营前面,看见几个士兵分立在一根杆子两侧,那杆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了三个大字“募兵处”,旁边还放着一张桌子,上面摆了笔墨纸砚,有两个人坐在桌子后面正在谈话。
“老哥!朝廷今年怎么回事,居然开始向民间招募兵勇了。”
“没办法啊!大兄弟,西北对吐蕃的战事越来越紧,各地折冲府的兵都快给调光了,现在突厥又来犯边,朝廷一点办法也没了,不从民间招一批士兵,这仗怎么打?”
“哎!我听说上个月突厥攻陷了幽州,把幽州都督张仁给杀了,百姓遭残害者不下四千人,太后非常震怒,下旨一定要痛击突厥,兵部这才召集人马、准备粮草。”
“这仗可不好打,主力都到西北去了,剩下的这点军队加上刚招募来的新兵,战斗力非常有限,突厥虽然没有以前那般强大,可是他们的骑兵还是非常厉害的。”
“老哥!现在的情况是新兵也招不满啊,这结止的日期马上就到了,可眼下也只招了这么点人。”
“没人愿意上战场卖命,这次朝廷虽然给了优厚的条件,可是实际的效果并不好,唉!我大唐什么时候能重现太宗时期的雄风啊!”
秦煊听了半天,心中开始有了打算,如果能参加军队中去,一来可以逃避追杀,二来也能填饱肚皮,虽然上前线打仗有危险,可总好过天天忍饥挨饿,还是那句话——宁愿战死也不能饿死。
他向桌子前凑了过去,那两人见了马上停止了讲话。
“喂!要饭上别的地儿去,这里是招兵的场所。”
“军爷,小的就是来参军的。”
那人从头到脚看了他一眼。
“你是哪地方的人,可有民籍?”
“回军爷,小的是山东青州人氏,几年前家乡闹饥荒便出来流浪,估计现在民籍早就被官府销了。”
那人本欲撵他走,但是看秦煊长得高大健壮,正是当兵的好苗子,现在兵员缺口还很大,招一个像样的兵确实很难,所以有心要收留,不过听他说被销了民籍,又犹豫起来,于是对旁边年龄稍小的人说道:“大兄弟,没有民籍怎么办?这事我不能擅自做主。”
“老哥!我去把张校尉请来,让他看一看如何?”
“如此甚好,你快去喊他!”
那个人快步跑到军营里,不一会儿领了一个军官模样的人过来,此人身材魁梧,长相英俊,配上一身漂亮的铠甲更显得威风八面。
“校尉,这事还得请你来做主。”
张校尉抬眼仔细打量秦煊,见这小伙子虽然衣衫褴褛,但是人长得却是英姿勃发、气质超凡,一米八多的大个,比自己还要高,第一印象就欢喜地不得了。
“你确实想参军?”
“是的!”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小的自幼读过书,也练成了一身的武艺,怎奈家乡连年饥荒,没办法才出来逃难,如今听闻突厥犯我大唐,杀害了众多黎民百姓,心中愤恨异常,决定参加军队为国杀敌!”
“好!”张校尉大喊一声,“我大唐将士如果都有你这种气概,踏平突厥则指日可待!”
“大人,那他这民籍的事。。。。。。”
“无妨!现在国家正是用人之际,岂能拘泥于这些细枝末节,照我说的办,抓紧给他录上!”
“是!”
张校尉拍了一下秦煊的肩膀。
“小伙子,努力表现自己,我看好你!”
“小的一定奋勇杀敌、效命疆场!”
他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又回军营里面去了。
“好了,小伙子!咱们开始登记了,把你的情况一定要如实汇报,懂吗?”
“小的明白!”
“姓名?”
“周熠”
“年龄?”
“二十岁”
“籍贯?”
“山东青州人氏”
“身上可有残疾或其它重病?”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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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吃上一顿饱饭了,秦煊感慨地差点掉出了眼泪,这饭菜虽然比紫云做的口味差太多了,可是在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后能安然地坐在板凳上吃着,这他娘的简直是一种享受,完全赛过了高档酒店。
吃完午饭新兵开始集合,一共六百二十人,分成了两个营,每个营都由一名校尉负责,然后每五十人再组成一个小队,由队正负责。
这只是临时的划分,为的是便于管理,在以后训练的过程中还要根据需要重新调整。
每个人都领到了两身崭新的军服,秦煊喜滋滋地抱回了宿舍,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洗个澡,把原来那身已经发臭的衣服扔掉。
没有热水只能到井边洗了,都是大老爷们也不怕害臊,秦煊和队友互相搓着灰,乘此机会大家也很快熟悉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