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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支军队的指挥官,又一次巧合性的都是女性。
这或许是普林西娅与贞德的唯一相同点,除此之外双方指挥官无论性格或者特长,全都不一样。
普林西娅十分暴躁,没有耐心……
贞德静心,擅长忍耐……
普林西娅的军队全部都是骑兵,来去如风,但不善攻坚。
贞德的军队步骑混合,攻守兼备。
普林西娅擅长进攻。
贞德擅长防守。
普林西娅只有少量的军队,希望能够进行突击作战,打完就跑。
贞德则希望诱敌深入,最好能够全歼敌军。
当然,兰迪再三关照,因为对方的指挥官,也就是半人马郡主,是非常重要的谈判筹码,所以务必要将之活捉才行。
和阿尔托莉雅想得差不多,贞德并没有想到兰迪的思想居然会鬼畜到这种程度,所以非常认真的将兰迪的话放在心里,并且通知全军上下,见到女性半人马绝对不能杀害,务必活捉。
当然!贞德这种空降指挥官,一下子从修女成为五万大军的统帅,这种行为的确引起全军上上下下不少人的不满,几个满心认为这回终于轮到自己当指挥官的诺曼军团长不提,罗斯波兰贵族的反应则更加强烈,毕竟谁都不想让一个女人骑在自己头上,就算这个女人之前有着多么傲人的战绩,和兰迪皇帝的关系又如何的亲密,这也不行。
这个年代传统的力量是强大的!一个女性,特别是一个修女,想要成为一支军队的指挥官,除非是某种武装修士,武装教团这种半宗教团体,但诺曼帝国很明显不是,贞德所遭受的待遇可想而知。
当穿着修女袍从战地教堂那里借几个武装教士撑场面的贞德,出现在大军面前时,下面的士兵一片哗然,说什么的都有,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不过这一切都在征得的掌控之中,对这些绝大多数都不识字,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家伙,贞德有上百种方法调理他们,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恩威并施。
眼睛都不眨一下,直接命令杀掉几个叫声最大的,没等士兵有什么反应,几个武装修士快速扛来几个大箱子砸开,在太阳底下一照,全都是明黄晃让人睁不开眼睛的金色。
“金子!!!”
最前排的士兵惊讶的大喊起来:“黄金!是黄金!”
重量有几百公斤的金币被贞德拿出来,让没有见识的土包子瞬间傻眼。
之后就听见砰的一声枪响……
贞德两侧手指短粗铁管,身上穿着早期全身板甲的士兵,用手里的武器发出剧烈的响声,将躁动的人群镇住。
贞德不失时机的大喊道:“金钱!地位!荣誉!只要你们听从我的命令,这些东西唾手可得。”
土包子的罗斯、波兰、其他游牧民族全部被贞德的手腕镇住。
大把的撒钱、许愿封官、爵位、耕地、超越这些土包子贵族太多太多军事能力,不过几天时间,这五万大军就对他们的新指挥官贞德心悦诚服,铁了心的跟着贞德,想给自己谋一个富贵前程。
这样的做法花费不菲,整个诺曼帝国二月份收入的一小半,一共20万金币,就这样被贞德挪用过来作为收买人心的工具,因为有着诺曼帝国政府实际上的第一人,也就是兰迪妹妹欧若拉的支持,贞德这种挪用公款的行为才得以实现,而兰迪是在好几天后,才知道的这件事,木已成舟,兰迪苦笑着不轻不重的说道:“今后不要再这样,你这样我很难办。”
兰迪从床上爬起来,披上狐狸披风从营帐走出来,当然,兰迪皇帝并不是其他的情人那里偷情,而是在思考一些问题,比如说今后的战争应该怎么办才好?
莫斯科答应兰迪的要求,这的确令人喜悦,但这同样意味着诺曼帝国今后,必须要为了他所获得的利益而受伤流血,对手是来去如风的游牧民以及极端强悍的半人马,数量十分惊人,是诺曼大军的1。5倍,及时与之进行阵地作战也不一定能够获得胜利,对方也不一定愿意和兰迪兵对兵将对将的厮杀。
“或许在对方进攻莫斯科时,我们可以依靠他们的贪婪和对莫斯科的欲望,与之进行一场阵地战,但之后如果失败的话暂且不能,如果获得胜利又应该如何?对方的机动能力比我们更好,他们在失败之后便会逃亡,之后又会继续侵入莫斯科,虽然莫斯科人死多少都无所谓,但朕还要拿他们当盾牌,加上库曼人在蒙古西侵之后,很有可能会效忠铁木真,所以……”
兰迪觉得这件事比较难办,半人马因为已经有了一个很不错,而且颇具野心的汗王,自身力量也相当不错,所以向蒙古人低头的可能性非常低,因此他并不认为在今后抗击蒙古的战争中,半人马会是他的敌人,与之相反,半人马是一个非常有价值,值得拉拢的盟友。
库曼人就不一样了,散落在乌拉尔山脉以西的各个库曼人部落,加起来有好几百,大的不过几千顶帐篷,小的男女老少全算上也不过百人,完全没有组织,想要征服这样的民族非常简单,就像兰迪在芬兰所做的一样,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芬兰人,从诺曼帝国的军队中服役归来,过惯诺曼帝国奢靡生活的家伙,已经不想再忍受芬兰传统的渔猎生活,彻底加入诺曼帝国,让诺曼帝国官员来治理芬兰的呼声越来越高,守旧的部落长老已经快要压制不住。
或许再过一段时间,将芬兰并入诺曼帝国的事情就能水到渠成。
“同属游牧民族,中亚的乌兹别克人、哈萨克人、以及北方的库曼人、这些民族都有可能加入到蒙古帝国的征服大军中,除此之外他们在北地中原还能够招募成百上千万的汉族步兵,再加上他们从畏兀儿人,唐国那里获得的工程技术和器械,当一个拥有非凡智慧和勇气的疯子,获得如此庞大的战争资源后,他们会如何利用呢?如果我就是这个疯子的话,我又会如何利用呢?”
兰迪想着这样的问题,并且一再的提醒自己,这并不是因为自己比不上铁木真,因为铁木真已经快六十岁,而自己仅仅才二十八岁,如果自己再奋斗几十年,那么自己所获得的一切,肯定比那个骑在马背上的野蛮人,要多得多得多得多。
(本章完)
第640章 庞大工事()
但铁木真会给他40年的时间吗?
昨天,也就是公元1105年3月21号,诺曼帝国的密探带来有关这位年迈,但仍旧雄心万丈蒙古大汉的最新消息,总共二十万蒙古骑兵,还有十几万来自中亚哈萨克、乌兹别克、吉尔吉斯、等游牧部落的军队,以及他们征服地,上百万的仆从军,他们好像饿狼一样侵入帖木儿汗国的领地,帖木儿大汗,这个同样拥有着征服者名号的可怜的家伙勇敢,并且愚蠢的选择主动出击,希望能够在一场野战中获得胜利,当然最终的结果非常凄惨,帖木儿一方完败,超过二十万中亚帝国的士兵被杀死,尸体被垒成景观,河水被染成红色,帖木儿幸运的逃脱蒙古骑兵的追杀,一路向南逃到阿巴哈德,这座位于穆尔加布河河口处的城市,而帖木儿汗国边境最大城市,帖木儿汗国的首都,同时也是整个中东最重要的贸易中心之一撤马尔罕,就这样如同铁木真所说的那样,落入蒙古人手中。
比较幸运的是因为在这之前帖木儿选择野战,而非守城,所以当他失败后撤马尔罕的居民们,并没有选择继续抵抗,而是开城投降,献上大量黄金和贡品,这才让铁木真大度的没有选择屠城。
不过蒙古骑兵私下里小规模的掠夺行径以及杀戮,强奸,是在所难免的,在这之后畏兀儿商人们,这些最早一批臣服蒙古帝国的人,喜滋滋的接管这座商业中心绝大多数的权利,获得这座城市,以及这座城市所带来的财富后,蒙古人并没有满足,撤马尔罕的富有,喷泉、大理石的建筑、花园、宫殿、清真寺、
这一切的一切仿佛梦幻,由帖木儿汗国所能找到的所有能工巧匠,所有最好的建材和珍宝建造的城市,反而让蒙古人变得更加急不可待,这些珍宝刺激着他们,让他们希望获得更多。
蒙古大汗好像在翰难河畔说的那样,再次发出怒吼。
“我们这次的目标,是彻底毁灭帖木儿汗国!征服一切!掠夺一切!”
蒙古帝国的士兵欢呼着,接受大汗的命令。
“惨了!真是惨了!帖木儿那货到底行不行?朕可指望那家伙给朕当挡箭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