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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汉斯和旺财,都在后面捶胸顿足地痛哭,他们说那件锁子甲很值钱,不过在我看来,那破玩意儿还不如我家暖气罩子的铁多呢。
虽然礼也送了关系也套了,不过本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精神,立志于做一名乌龟种田流穿越众的我,立即开始整军备战!
下一次再虚张声势,傻子也不会上当,不留下命怎么回家?
敌在暗,我在明,整修备战是当务之急,这种随便一把火就可以烧的精光的城堡,怎么看也不像乌龟壳,简陋的连个嘹望塔都没有,打家劫舍的飞贼分分钟就能摸进来把我干掉,必须里里外外进行改造才行。
“旺财,召集领民去森林砍伐树木,我要加固我的城堡,另外组织一些脑瓜机灵腿脚快的人在各个要道上放哨,一旦森林骑士找我们报复,必须第一时间让我知道。”我思考了许久之后对管家下命令道。
“老爷,现在马上就要到春耕的时候了,领民们要先耕种您的土地,然后是自己的土地,这样才能保证来年有收成交租税,以及养活自己的家人,恐怕没有多余的人力可以拿出来伐树。”
真是万恶的旧社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除了种地就是种地,活生生的压抑了人的一生。
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表示很难理解他们的行为方式,也有自己世界两厢情愿的办事方法,于是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去告诉他们,今年的租税全部免掉,我的土地可以随便放牧,省出来的时间都去给我砍树加固城堡,至于领主明年的口粮,我会按照市场的价格从他们手中收购。”
估计我这一段话里,有许多新鲜的词汇让旺财很难理解,而且我的话也彻底摧毁了他一辈子构建起来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领主不收税?而且还花钱从农奴的手里买?这种事情从上帝创世开始就从来没有发生过。
“老爷,您的话我听不太明白,不过竟然您准备这么办,我相信领民们一定会乐意效劳的!”
旺财看起来很兴奋,估计他的生活也过得很凄苦,年年在那点地里刨食喂饱一家老小外,吸血领主被逼得够呛。
这时候汉斯不干了,显然多年的跟班生活,让他把自己当成了统治阶级的一员,俗称狗腿子。
“农民不交税不种地那还了得,英明的老爷,您可千万不能这么做,那些刁民只配耕种土地,这可是上帝创世定下的规矩,我们现在根本没有多余的粮食和财务,来年拿什么向商人买粮食?”
要不说没生活在社会主义的人就是目光短浅,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怎么发展生产力,积极创造力都是死啦死啦滴!
当然,以上这些都只是我的心声,而我的实际行动是,直接一脚把这个喽啰傻大个踹到一边:“你已经是我的侍从,从现在开始我任命你为卫队长,负责组建一支二十人的城堡卫队,基本先武装一下,跟小的们说别的没有,吃饭管够。”
(本章完)
第6章 奇怪的地方()
不管是在任何时代,当兵吃粮一直都是生活困苦的人们,为了减轻家庭的开支和填饱肚子的最好选择,我觉得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当兵之后就需要拼命这个简单道理。
他们只是在脑海中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思维模式……
当兵=吃饱饭!
我不知道是该夸奖汉斯的工作能力强,还是中世纪人们对于填饱肚子的追求太过执着,总之当听说领主大人在招兵,重要的是顿顿管饱之后,整个领地上的男性全都来了,扛着各式各样的自备武器,声势浩大的好像要去打群架。
适当的征兵是必须的,大叔你说你都这么大岁数了,扛的镰刀都比你粗,脸歪嘴斜的还想来当兵?
还有你这位仁兄,我说的是壮丁!你咳嗽咳得连肺都要吐出来了,谁给你的勇气来当兵?
还有你小朋友,就算你要当兵,至少也得有1米4吧!你是孤儿还是怎么?家里没大人管你吗?
看着后面陆陆续续拿着各种形状工具,前来投奔的领民,我终于明白古代文学里说说,振臂一呼应者如云是怎么来的了。
一大帮乌合之众谁拉不起来?关键是能形成战斗力吗?
这么乱哄哄的下去也不是办法,没准还会惊动虎视眈眈的绿林强盗。
事实上这么多人到季节不种地,一窝蜂上山砍树也就够反常的了,只要眼不聋眼不瞎的人都明白这里在干什么。
“汉斯!”
我是真的生气了,中世纪欧洲人的素质不见得比后来随地大小便的**高多少,得想个办法才行。
“你马上去告诉他们,每个人都给我去砍树,一次性带回最多原木的前二十名,就有资格加入我的卫队,二十名之后的全部老老实实滚回家种地。”
命令果然有效,眨眼间的功夫,众人就像蜂群一样轰的一声全部散去,只留下满地的破草鞋和麻绳。
“汉斯,我当初带回来的战利品还剩多少?”
说实话,我真不记得当时带了多少东西回来。自己并不是军事迷,认识的武器只有弓弩和砍刀,因为挑选战利品的时候,看到弓弩的样式十分的精良,所以就拿了不少。
“老爷,您带回来的东西除了送给森林骑士头领的那副锁子甲之外,还剩下五把弓弩和两柄双手战斧。”
本来我以为中世纪的骑士,都穿着那种电视里很拉风的全身板甲,手里端着很拽的长矛,但事实却并不是那样。
据我了解,这里的人根本不知道绑架是什么,就算知道也没有那么多的钱去装备,这个时代会冶炼铁器的都是技术人才,除了大型城镇和公爵伯爵城堡外,其他地方根本没有。
一路走来,跟自己一起参加战争的骑士,装备基本上都差不多,链甲或者鱼鳞甲,一柄长矛,一把日耳曼剑,一面蒙着熟牛皮的圆盾,仅此而已,根本不像电影里演的那么拉风,长枪白马的高富帅都是骗人的!
这么说来我的这些战利品,已经足够让其他参战的骑士眼红了,怪不得在行军途中,他们老是时不时的用热切的眼神看着我,弄得我还以为他们是基佬。
虽然这些东西在我看来,就是几个不知道转了多少手的破铜烂铁,但是在很久很久以后,当我知道送出去的那件锁子甲,其珍贵程度堪比金缕玉衣时,连自杀的心都有了。
建立武装卫队的愿望只能走到哪算哪,我吩咐汉斯去忙别的事情,然后把旺财叫来,可怜的大叔直到现在还咬不准自己新名字的发音,蹩脚的中文听起来很滑稽,他还天真的以为是贵族间最新流行的风尚:
“旺财,这伙森林骑士经常在这一带活动吗?他们以前有没有劫掠过领民?”
“尊敬的老爷,这些人从来不会打贫穷农民的主意,可能我们这里也确实没什么东西好抢的,他们都是以小城堡的领主或者往来的商队为目标,如果收入丰厚,还会在每家门口扔一枚铜币,一向在贫苦大众中口碑很好,可以称得上是侠盗。”旺财憨憨的回答,看起来可信度很高。
不怕流氓攻高——就怕流氓有人缘!
如此看来,他们就是一群活脱脱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中世纪梁山好汉,针对的只是我们这样的有产阶级,发动全民战争是绝不可能了,只能继续走以德服人的道路。
两人正在说话间,第一个伐木者扛着两根原木,出现在我的视野中。
对方那浑身上下健硕的肌肉线条,绝对是一个健美冠军。不知道光靠吃豆子他是怎么长成这样的,难道中世纪就有催熟的营养粉?
壮汉把肩膀上的原木往地上一扔,抹了把脸上的汗珠,诚惶诚恐的看着我,形象瞬间从猛虎壮汉变成了肌肉小绵羊。
果然是民风淳朴啊!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不奸诈了。
“很好,很好。”
我像奴隶贩子一样,带着奸笑围着他转了好几圈,那表情好像在欣赏男人装最新一期的封面女郎。
“你叫什么名字?我收下了。”
“回禀老爷,我叫公牛,父亲是伯爵城堡的石匠,我是个私生子。”
公牛很自卑的低下头,看起来无论古今,私生子都是很难拿上台面来说的话题。
“你自己去挑一把趁手的战斧,以后就做我的贴身侍卫,只要我吃干的,就不会让你喝稀的。”我赶紧拿出江湖大哥笼络小弟的招数,全然不顾我们的身份悬殊。
一上午的时间,陆陆续续的有人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