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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领会的点点头:“我知道,士瓦本掷斧兵可是名号响当当的劲旅,当年老公爵得以跻身帝国三强的本钱,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奈梅亨扬名立万的雷焦卡拉布里亚战役,不就是士瓦本人的崩溃造成全军的溃败吗?老公爵从此一病不起,话语权日渐减弱,堂堂强国由盛转衰,终至今时今日。
“大人,动手吧!”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欧文按捺不住了。
“趁敌人骑士没马,咱们一股脑冲下去,肯定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你那是白白送死,好好看看!”
我最讨厌热血冲脑不管不顾的傻瓜,别看欧文平日里见多识广稳稳重重的,怒气值一爆满马上变了个人,活像个拧栓就着的爆破筒。
“到时候没等咱们冲到跟前,士瓦本掷斧兵铺天盖地的飞斧便会剁得你不成人形!”他耷拉着脑袋,其实心里还是不服。
“您说该怎么办?”
这句话说完,欧文小声的嘀咕:“难道我们一直干等着……”
他的牢骚一字不落的收进我的耳朵。
“忘记你的任务了?去把马看好,别弄出动静来,否则唯你是问。”
得给这家伙找点事做,放在身边总感觉会随时随地的闯祸,交代完欧文,我扭头寻找传令兵。
“提醒大家小心隐蔽,等待进攻的信号。”传令兵跑向队尾,挨个传达命令。
现在还不是时候,掷斧兵的优势在于整齐阵型以及攻击节奏,一旦让他们结成方阵,没有骑兵配合的话根本无法近身,三十几个人都捱不过一轮打击,我越这么想就越着急,额头上的汗止不住的冒,哪怕处于当下这个温度。
敌人的侍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或拉或拽或推,终于将骑士的宝贝疙瘩送抵对岸,他们来不及休息,又得颠颠的跑过来背主子过河。
养尊处优的贵族老爷们可不屑于像泥腿子似的挽起裤管趟水,那样实在太掉价了,再者说身上花大价钱打造的铠甲经不起水泡,搞生锈了得浪费多少牛油去保养?
(本章完)
第449章 龙起北欧(7)()
“弓箭手呢?弓箭手!”
我急急拍着欧文的肩膀,后者全神贯注的没提防这么一下,痛得呲牙咧嘴。
“过来,过来,快!”
他招呼身后的士兵,他们拿着缴获的十字弩和短弓,每人只有十来支箭。
“这距离,能行吗?”
我伸出大拇指,装作很专业的模样瞄着趟水过河的敌人:“有一百五十步?”
拿弓的士兵大概扫了眼:“有两百步远,超出十字弩和短弓的射程了。”
他说着,踮脚指了指山下靠近浅滩的某处树丛。
“那差不多能行,十字弩在那个距离上可以做到精确点杀,短弓的精度要差些,请相信我,大人,我以前是个猎户。”
“你有把握吗?射中背人侍从的腿。”
我再次确认的问道:“末尾那波侍从背着骑士走到河心的时候就射,能行吗?”
“不会比射中一只奔跑中的兔子眼睛更难。”猎户出身的士兵毫无压力的做了个轻松的手势。
我盯着目光坚定的士兵鼓励道:“去吧,你们将是全军进攻的信号,为大家开个好头!愿上帝保佑你!”
“上帝保佑奈梅亨!”他低头一礼,转身匆匆而去。
“不是着急了吗?下面就看你了!”
欧文兴奋地蹿起,专注的听我吩咐。
“冷箭一放,敌人定然慌乱,你们紧接着点燃马尾,等这群受惊的畜生冲乱掷斧兵的阵型,剩下的事情便简单了。”
我抚摸着长剑圆滑的配重球:“骑士过了河,这边没有指挥官在场,敌兵必组织不起有效的反击,不得不各自为战,幸运女神会选择站在我们一边,该轮到你发挥了,砍一百颗士瓦本人的脑袋给施耐德殉葬吧!”
目送欧文兴冲冲地离开,我拄着长剑单膝跪地,难得祈祷起来。
“仁慈的主啊,请聆听一只迷途羔羊的呼唤,我曾经无数次藐视过您的神力,但又藉此化险为夷,我便知道您是喜欢和眷顾我的,如果您听得见,请此次务必再帮助我,帮助追随我的这些善良勇敢的人们,他们明明有选择活命的机会,却义无返顾的选择陪我出生入死,没理由辜负他们,请保佑我!”
郑重其事的在胸前划着十字,我长长舒了口气,感觉压力顿时卸了大半,虽说向来对信仰什么的没啥兴趣,不过能找个心理寄托,确实挺好的。
大家都知道已经是最后的时刻了,竟表现出惊人的平静,有的跟我一样默默祈祷,眼含彻悟的念念有词,有的亲吻脚下的土地,像要记住这世界的味道,有的无声的检查装备,一圈一圈缠紧绑腿和绷带,还有的同战友深情对视,眼神胜过千言万语……
他们大都出身寒微,人生的多数时间挣扎在贫穷、卑贱、死气沉沉的泥潭里,可是在这一刻,他们全成为了真正的勇士,坦然面对阴涔涔的死神。
我的眼睛湿润了,不是悲悯自己的死亡,而是感动被人信任、有人相随的幸福。
“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不知怎的,高尔基这句著名的战斗口号出现在脑海中,我下意识念着,慢慢的周围战士跟着重复,辐射性的一传十、十传百,所有战士压抑着喷薄的斗志,激动地低吼: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啊!”
一名背着骑士的侍从猝然惊叫,踉跄两步想稳住身子,又一箭贯穿他的手臂。
“扑通!”
骑士摔进河里,两岸的敌人齐齐吓呆了!
已过河的莱希菲尔德伯爵最先反应过来,挥舞手臂喊着什么,可惜离得太远听不清楚,懒散晒太阳的佣兵手忙脚乱的集合,弓箭手漫无目的的往山上射箭,正准备下水的掷斧兵纷纷拾起武器,拥挤着排列阵型。
“嘶……”
老马的惨叫响彻云霄,尾巴上的火燎着了屁股的绒毛,痛得愈发难受,它们本能的依着山势奔向河岸,即使身中数斧也不停止的狂驰,很快冲垮了刚排好阵型的掷斧兵,然后人仰马翻的继续前进,带倒了第二排、第三排甚至更多!
“冲啊,奈梅亨的勇士们!”我持剑直指向天,阳光照在长剑锋利的刃部折射出绚烂的华彩。
“上帝保佑奈梅亨!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士兵们呼喊着战号,争先恐后的跃出藏身的树丛,短短二百步的距离瞬间即至,将满含仇恨的刀剑加诸于东倒西歪的敌人头上,三十几只下山猛虎肆意宰杀成百的小绵羊。
施瓦本掷斧兵衍生自古老的法兰克兵种,当凯撒统帅的罗马军团,在北高卢第一次遇见这个自称法兰克的日耳曼部落时,便亲身领教过他们狂暴的作战方式,以至于这位古罗马的伟大征服者,心有余悸的将这次经历记录于他不朽的著作《高卢战记》中,并称那些持战斧和盾牌作战的蛮族武士为,被难以抑制的怒气支配身体的狂人,这就是后来流传甚广狂战士的名字由来。
掷斧兵通常的战斗方式是以发起冲锋开头,在接近敌军时掷出斧头来瓦解对方阵型,从而撕开防线的口子,再辅以强悍的贴身肉搏最终摧垮敌人。
这种在作战时投掷的短柄战斧,根据部落的名称命名为法兰斯卡,曾在法兰克人几百年的征服史中,令与之交锋的无数对手胆战心惊。
这一强军的兵源多来自南部高原山区,骨骼粗壮精力旺盛的农民或者牧民,能够身背数把战斧作战而不知疲倦,常见的装备是熟制的皮甲和兽皮拼接的小圆盾,更精锐些的例如士瓦本公爵的直属连队,在皮甲外还要罩一层锁甲,可以无视任何弓箭手的远程打击,铁皮包角的盾牌愈加增强了近战的对抗实力。
毫不夸张的说,一支装备精良的重装骑士在特定的地形条件下,绝对不敢同人数相等的掷斧兵正面抗衡。
眼下的对手显然属于公爵的直属连队,人少却精悍,多亏了受惊奔马的冲击,否则这些层层铠甲加身的武士肯定令我无从下手,就像贪吃的老鹰找不到躲进硬壳乌龟的软肋一样。
“啊……”
我一脚踩住个仰面朝天的掷斧兵,双手合握长剑。瞄准他的咽喉狠狠刺下,番茄酱似的血浆涌射而出,喷得我睁不开眼睛。
东倒西歪的掷斧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