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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大人,但我只是想叫醒您,绝无僭越的意思。”
罗洛怯怯的举手回答:“罗马人到了,正在那边等您,他们要见这里的最高指挥官,为首的似乎是个骑士,他挂着贵族才能够配有的宝剑。”
我没好气的白他一眼,指着自己狼狈的模样嚷嚷:“你就准备让我这样去见罗马人的骑士?还不快去拿条毛巾来!”
机灵的比尔斯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条干净的方巾,这举动令我惊讶之余颇为赏识,刚来伺候不久的他,也不知道从哪打听到我不同于其他贵族的洁癖,如果不是有人提点,那只能说明这孩子足够聪明,是块可以悉心雕琢的好料。
我赞赏的冲巴塞尔少年点点头,后者不好意思的红了脸,罗洛则略显尴尬的接过方巾,自己多年的多年忠心服务让个小孩子比下去,或多或少都会感到难堪。
“大人。”
他扶了扶腰间的骑士剑,好像它可以给自己带来力量。
“现在出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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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地的气候瞬息万变,尤其在大洋环抱的半岛上,伟大的造物展现出纵横睥睨的气魄和波诡云谲的幻化,手中的云朵仿佛柔软的橡皮泥,随意捏出任何他想要的形状,然后再根据心情配以电闪雷鸣或者滂沱大雨。
我盯着天空不断此消彼长的几团乌云,琢磨还有多久才会下雨,而没带雨具的自己该被浇成怎样的落汤鸡。
“有时间得发明把雨伞了。”我念叨着收回目光,因为已经到达了会面地点。
“呵呵,罗马人!”
我一眼就从对方特殊的头盔造型上,分辨出他们的身份,这种带护耳和护颈的铁盔,能够很好地保护后脖大动脉不受流矢所伤,红色的羽毛盔缨垂在脑后随风招摇,绝对浓郁的东方特色。
等待已久的罗马人也看到了姗姗来迟的我们,这些被波兰人偷师的圣甲骑兵,堪称战场上横冲直撞的大杀器,驰骋在辽阔的近东高原和平地上,阻挡着来自亚洲沙漠深处的波斯人、游牧民以及形形色色的入侵者,一次又一次在上帝的庇佑下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包围着东帝国继续巍然屹立。
只见他们内衬衣领处,露出薄薄边缘的带袖锁甲,外穿附有填充物的厚长袍式铠甲,这是罗马人从被征服的东方民族身上学会的新技术,既轻便又具有很好防护的甲衣,可以大大减小骑兵的负重,增强作战的灵活性。
除了眼睛,他们整个头部被铁盔和大概两到三层厚的锁甲套帽包裹,手臂和小腿则被薄铁片制成的护甲保护起来,甲片间的缝隙则用锁甲连接,技艺相当精湛,可脱戴的锁甲手套与金属套鞋,同铠甲构成一个毫无漏洞的防御体系,让穿着它的骑兵变身恐怖的钢铁侠。
(本章完)
第382章 纵横(7)()
圣甲骑兵相比北欧战马,略显矮壮的安纳托利亚马同样全副武装。
上好牛皮制成的轻皮甲的前胸位置开有裂口,以方便战马两条前腿的运动,在不降低防护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速度。
只有马匹的眼睛、鼻孔、小腿、未被这身马甲包裹,前后桥高耸的鞍子,使得驾驭者不会从马背上掉下来。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难找出这些中世纪超级主战坦克的弱点,除了被变态防御牺牲掉的机动,这也是我之所以击败波兰重骑兵的关键,只要地形稍有坡度,圣甲骑兵引以为傲的装甲将成为致命要害。
在与波列斯瓦夫一战之后,莱昂纳多曾亲自向我描述,他所目睹过的真正的圣甲骑兵冲锋的场面。
“你会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屎尿横流的弄脏自己的裤子!”
他肯定的对当时正洋洋得意的我挥舞拳头:“只有罗马人的重骑兵,才配称作圣甲骑兵,波兰那个不过是蹩脚的冒牌货,拿来对付斯拉夫野人的大玩具。”
他一边说一边摆弄桌上的木头模型演示给我看……
野战中,这一兵种以楔形阵势排列。
第一排20人……
第二排24人……
之后每排增加4人,直到最后一排暨第12排的64人,这也意味着整支方阵的人数,为夸张的504人!
当然,普遍情况下一支方阵的组成为10排384人。
除了标配的剑和长矛,他们额外增加使用重型的钉头锤,位于两翼的某些骑兵,还配备制作精良的复合弓,如果阵中有300名枪骑兵,则搭配20名弓骑兵,如果枪骑兵的人数增加到500,则搭配150人甚至更多的弓骑兵。
“恐怖的组合,罗马极盛军力的完美展现!”
莱昂纳多继续用高亢嘹亮的嗓音表达内心的激动:“您该庆幸自己打败的,只是学艺不精的小徒弟,而这种人马皆着重甲的骑兵靡费巨资,一般都隶属于君士坦丁堡的皇帝禁卫军,您不用担心将面对如此逆天的对手,当然,除非奈梅亨有朝一日去进攻君士坦丁堡!哈哈……那可是君士坦丁堡,上帝缔造的永攻不破的人间堡垒!”
当时的我新胜累骄,并不认同他可信度极低的说法。
老家伙活得够久,可惜胆识却越来越差,我心里嗤之以鼻的嘀咕着,总想找机会再次证明自己的军事才能。
“别总长别人志气灭自家威风。”
我语气刻薄的回答他:“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才知道,罗马军团早已是昨日黄花,咱们再发展发展,未必不能打败昔日的老牌强国。”
好吧!我承认现在有点胆怯了,老人家的至理名言多少有些他的道理,那时的自己的确太过年少轻狂。
“移动的钢铁堡垒果然名不虚传……”我偷偷做了个夸张的鬼脸,随即严肃的正襟危坐。
“日安,公爵大人。”
为首的罗马人戴着与众不同的头盔,红色的短披风也昭示出他的身份,这应该就是此次会面对方的重要人物。
“我的名字是维比乌斯…瓦勒里乌斯…斯维什托夫,朗伯德军区第十军团,格米纳的司令官,很高兴在这里同您见面,尊敬的奈梅亨公爵大人。”说着,他右手攥拳放在胸口微微低头致意,干净利落的行了个很罗马的见面礼。
“愿上帝保佑您,斯维什托夫大人。”
我不知应如何称呼这位罗马军团的司令官,只得硬着头皮按照法兰克贵族的习惯,择取他排在冗长名字最后的姓氏并加上Lord来表示敬意。
“您可以叫我维比乌斯。”
罗马司令官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堆满皱纹,令深陷的双眸愈发迷离:“斯维什托夫是我家族的名讳,来自某位曾在保加利亚战胜蛮族的祖先,那里正是他建功立业的起点。”
“对不起,请原谅我的冒犯。”
我本意还个得体的礼仪,思来想去却找不到合适的动作,不得不干巴巴的冲他点点头:“恕我孤陋寡闻,这里似乎不是你们的驻地,难道您的士兵迷路了?”
为了不惹毛这位看起来城府极深的罗马人,我决定尽可能客气的表述自己的想法,能一团和气何苦刀兵相见呢?
维比乌斯耸了耸他漂亮的希腊式鹰钩鼻,扬手指着我身后说道:“以此向北八十里的博洛尼亚,得名于征服它的罗马将军。”
他又指着相反的方向:“往南一百一十里,托斯卡纳的珍珠佛罗伦萨,兴建于不朽的凯撒在位时期,一直是罗马城的北大门,无数骄傲的罗马人曾在您脚下的土地上生活、战斗,最终埋葬于此。”
他直视我的眼睛,咄咄逼人的反问:“难道是我们迷路了吗,公爵大人?”
强词夺理,我恨得咬牙切齿,没想到穿越中世纪还能遇见用自古以来做说辞的家伙,帝国兴亡的此消彼长一贯无情,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谁也改变不了,他们拿狗屁不通的逻辑说事无非希望搞得我恼羞成怒,激将法不错,可惜用错了对象。
我立刻冷静下来,维比乌斯捕捉到我脸上细微的情绪变化有些吃惊,也许在他的印象中,自大且野蛮是法兰克贵族的全部标签。
“可是我现在站在这里。”
我的眼神故意掠过他望向远方,悠然吐出一句:“veni!vidi!vici!”
“您会拉丁语?”
“凯撒的金句谁人不知?言简意赅却字字铿锵有力!”
我针锋相对的用他们罗马人的典故反击回去,看来平日有一搭没有搭的读些书还是很管用的,必要时可以信手拈来几句让对手哑巴吃黄连的先贤哲言。
维比乌斯先是保持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