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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不是来叙旧的。事已至此,唯有厮杀!
几个呼吸间,两百余人杀到了一处。
大瑞军队的单兵战力和斗志通常无法与胡人相比,因此汗帐卫的骄兵悍将根本没把对面的大瑞人放在眼里。
他们受够了被箭矢攒射的滋味,现在,他们要给可恶的大瑞人一点颜色看看!
不过很快,汗帐卫便发现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敌人虽然衣衫褴褛、灰头土脸,却个个是身经百战的老兵!
他们可以被杀死,但绝不会轻易认输,更不会后退一步!
现场的火势让战场局限在了溪边一块不大的空地上。因为缺乏闪转腾挪的空间,短兵相接的战斗格外激烈,金铁交鸣的声音几乎汇成了一道铿锵的旋律。
狭路相逢,勇者胜!
在战场的某个角落,胡人的长枪刺穿了一个大瑞士兵的身体。
他叫葛七,原本是边军的一员。
近些年葛七驻守的地方相对安宁,少有胡人侵扰,是以身为老兵的他早就修炼成了一个兵油子,连操练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胡人南侵后,他所在的部队奉命南下,之后在一场大战中被打散。后来,他碰巧遇上了在收拢残兵的曹驰,这才来到了飞仙谷的战场上。
一击得手后,对面的胡人拔出了长枪,鲜血从他的身体里喷涌而出。
葛七茫然地看了眼身上的血洞,踉跄了一下又以刀拄地艰难地立住了身子。
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正在逐渐流失。很快,麻木的感觉传遍了全身,那能够随意抡起石锁的健壮臂膀也几乎失去了力气。
或许下一刻,他的身躯就会倒在地上,继而走向生命的终结。
葛七本可以拒绝加入这位年轻百户的队伍。但是,当曹驰说起自己要去寻北胡大汗的晦气,他马上义无反顾地点头应允了。
尽管这样的劝诱像是吹破了天的牛皮,尽管曹百户年轻得让人心生疑虑,他还是愿意试一试。
没有别的,就是要为无数英勇捐躯的袍泽报仇雪恨!
一起从边关出来的生死兄弟,不知有多少人惨死在胡人的刀下……他们的音容笑貌仍在脑海中回荡,自己又怎能贪生怕死,窝起来当苟且偷生的逃兵?
一切的一切,都始自发动战争者的贪婪和狂妄。如果能干掉那杀千刀的大汗,不仅报了兄弟们的大仇,群龙无首的入侵者也必将溃不成军,反击胡人、还我河山的时机便会到来,战争也会走向终结!
擒贼先擒王,要干就干一票大的!
汗帐在兴阳县的事并不是什么秘密。为了到附近设伏,他们在胡人大军中间来回穿插,好几次险死还生,直到五天前才堪堪赶到了飞仙谷。
为了掩藏行踪,曹驰等人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住进了谷中的大溶洞。渴了喝生水,饿了就吃干粮、啃野果,在漆黑的洞中靠着一点火光过着不见天日的生活。
终于,大家等来了陆冲!
人群里不是没有人小声议论“瞎猫撞上了死耗子”什么的。但是,葛七知道:虽然陆冲送上门来有些偶然,但年轻的曹百户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敏锐嗅觉,他一定是参详了周边的军情才做出了准确的决断,早早就率兵卡住了要害。
如果成功袭杀陆冲,那定是一桩盖世奇功!
不过,抱定必死之心的葛七早已不在意功劳了。他只想拉上更多的胡人为兄弟们陪葬,如果运气好砍翻他十个八个,那就算大赚特赚了。
现在,他的机会来了!
意识渐渐模糊的葛七突然大吼一声,用尽剩余的所有力气扑向了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胡人。
钢刀刺穿了他的胸膛,他却像全然没有痛觉一样,张开嘴死死地咬住了对方的喉咙。
葛七和胡人就这样在地上翻滚着,一圈、两圈、三圈……
片刻后,两人静静地停在了地上,再没有了声息。
战场上,这样的场景几乎随处可见。只要有一个大瑞战士倒下,他的身边必然会躺着一两具北胡人的遗体。换言之,心高气傲的胡人没从大瑞人手里讨到半点便宜。
能一片纷乱中闲庭信步的只有一个人:曹驰。
无论他出现在哪里,战斗的局面都会截然不同。在他的支撑下,大瑞人从一开始的守势逐渐转向了攻势,而战场上能够投入战斗的北胡人已越来越少了。
如果说个人的勇武在上万人的大战中没太大作用,那么这种小规模的战斗则是最适合他的舞台!
北胡的精锐固然勇猛,但他们和武艺出众、宛如杀神的曹驰比起来就如同豺狼之于虎豹,终究不是敌手。
陆冲身边的亲卫见状急道:“大汗,莫在此地恋战了,属下等拼死护着您杀出去!”
“杀出去?”陆冲看了眼四周的火焰和浓烟,平静地道:“你等都不熟悉谷中地形。事到如今除非能飞天遁地,否则又能跑到哪儿去?”
说着,他猛地拔出佩剑,高声道:“勇士们,随本汗一战!”
第四百四十二章 不祥()
当陆冲来到近前时,几乎势不可挡的曹驰已然在北胡阵中撕开了一个巨大的缺口。
一番拼杀后,还能继续作战的汗帐卫只剩下了不到二十人。大瑞那边稍好些,大概还有四十多人,但亦是伤亡惨重了。
见陆冲离自己只剩下了十来步的距离,曹驰呵呵一笑抛掉了长枪又随手从地上捡起了一把弯刀,道:“不愧是大汗,到底还有些血气。你的武艺好像不错?来来,和俺大战三百回合!把话说在前面啊,若战到脱力还是未分胜负,俺就心甘情愿地放你走,如何?”
剩下的北胡人虽然仍旧悍勇,却没了早先那种锐不可当的气势。他们之中的一些人甚至将满怀希望的眼神投向了陆冲,似是期待着勇冠三军的大汗能主动站出来击退强敌,再带领自己逃出生天。
在成为大汗之前,陆冲的勇武之名便已传遍草原。胡人崇尚强者,这也是他能够夺下汗位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时,北胡人一向视大汗为天神之子。既然有神灵庇佑,又怎会输给那个大瑞人?
陆冲没有理会曹驰的激将。下一刻,他忽然还剑入鞘,又从下属手中拿过一张弓,对着四十步之外的某个身影放了一箭。
一声惨叫后,远处那人便躺倒在地,很快就没了声息。
“真想不到,汗帐卫里居然还有这么不争气的人,想趁人不备偷偷找个出口独自从火场溜走。”陆冲随手把弓还给了身边的护卫,道:“倒是让阁下见笑了。”
说着,他不顾手下的劝阻主动向曹驰走近了些,目光灼灼地道:“与你交手前,本汗有一事想问:你可愿入我北胡?只要你应允”
对于勇猛善战的曹驰,陆冲是真真正正地起了爱才之心。北胡的将领中有勇无谋者甚众,如果这位前途无量的年轻人能加入自己的阵营,那么北胡在断了大瑞一臂之余亦能如虎添翼。
为此,陆冲不惜开出让所有人震惊的价码!
不过,他连把话说完的机会都没有。回答他的,是一声满是嘲讽的嗤笑。
“临阵招揽这种事,俺倒是经常听说书的人说起,没想到今天也落到了俺的头上。”
曹驰哂笑着摇了摇头,道:“其实,俺都能料到大汗要说啥:‘大瑞的朝廷昏庸,就算斩杀了本汗,功劳的大头也落不到你头上。这番盖世奇功不过是为人作嫁,而你自己了不起封个千户,又有什么意思?到了草原,本汗能给你大把荣华富贵,金银财帛、美酒美人要多少有多少,你还可以掌握北胡的雄兵,建功立业不过平常事’对不对?”
仿佛是为了表达不屑,他将弯刀在空中虚劈了两下,大声道:“任你多少废话,咱就两句话:第一,俺要给所有阵亡的大瑞兄弟报仇,也只有斩了你,才能让胡人乖乖滚回草原去!至于二嘛,老子刚才说了,俺要讨婆娘!任你有多少美人,俺就认准那人了,别的谁都不稀罕!”
曹驰一本正经的模样实在太可爱,以至于他身边的大瑞人在这个紧张的时刻爆发出了哄笑声。
“既如此,那便战吧!”火光下,陆冲的面容显得有些狰狞:“勇士们,举起你们的弯刀,跟在本汗的身后!让卑劣怯懦的南人看看,到底谁才是真正的英雄,天下的主宰!”
顷刻间,这片战场上所有还站立着的人又杀到了一处。
战争并不是骑士之间的对决。双方的主帅并没有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