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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号,当天就走了三十多号人,徐允恭心里清楚,自己这种大校在军营里长大的人都做不到,更何况是他们。
好死不死的总算是撑到了晚上,徐允恭有些后悔。
不过想起韩阳在战场上大展神威的模样,他心里就充满了动力。
等到晚上的时候,选拔这才停止,留下的人都分配了一顶帐篷。
不过让徐允恭有些崩溃的是,自己认为起码价值百两的皮靴,被褥,还有脸盆等稀有之物,在这军营之中竟然成了泛滥之物。
人手一套不说,而且很多人都比自己的要好上许多。
一时间,对于韩阳,徐允恭给出了低调奢华有内涵的评价。
不过输人不能输阵,自己好歹也是公爵之子。
自己来学本事不假,但是该给的报酬还是得给的,不然传出去,岂不是白白坠了自己徐家的名声?
徐允恭提着自己重金买来的女儿红,准备找韩阳好好聊聊,却见韩阳手里捧着粗陋的竹筒,喝着泛黄的酒水,心里顿时有些小小的得意。
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去,将自己的女儿红递了过去,面带笑意道:“韩庄主,来尝尝咱重金买的女儿红,这也就是我买,酒坊的东家给个便宜数,换做别人百两银子那也是买不到的。”
一旁的徐妙清远远的闻了闻,也赞叹道:“竟然是金陵江东市那柳东家在地下埋了二十年的女儿红,没想到兄长你竟然把这宝贝也带来了?”
见到韩阳不为所动,徐允恭继续鼓吹道:“韩兄,切莫喝你口中那粗俗的浊酒,来尝尝小弟这上好的女儿红,珍藏了二十年,正经的陈年佳酿。
先不说他透明澄澈,纯净可爱。
单单是这醇香柔绵的感觉喝入腹中,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便让人一饮难忘。
你昨日算是救了我一命,我无以为报,便送上这一坛上好的女儿红,还有宝刀几口,算是报答你了。”
说着,徐允恭很自来熟的给韩阳,常远桥等人一人倒了一小杯。
小心翼翼的,生怕将这美酒撒了。
常远桥见徐允恭这等公爵公子都视若珍宝的美酒,心中自然非常觊觎。
见韩阳并未吹胡子瞪眼,拿起酒盅直接倒入喉中。
徐允恭瞪大了眸子,刚要骂上两句暴殄天物。
却见常远桥一口将美酒吐了出来,皱着眉头说道:“小公爷,这算什么劳什子美酒,也太坑人了。”
徐允恭的脸颊顿时变了颜色,指着常远桥训斥道:“常小子,你莫非是来跟本公子作对的不成?这可是上好的佳酿,怎么到了你嘴里,却跟污水一般腌臜不堪?”
常远桥一脸委屈道:“确实难喝至极,比起我往日里偷喝庄主的美酒,差百倍呢!”
徐妙清闻言,玉眸转动,心道:“莫非我这兄长纨绔习惯了,被人家骗了?用残次品充当了好酒?”
端起酒杯饮了一杯,顿时脸颊绯红。
心中暗道:“没有啊,这酒确实是江东市的美酒无疑?怎么这小子说难喝呢?”
徐允恭也自饮了一杯,这才发现并无他异。
兄妹二人一脸诧异的看着韩阳,却见韩阳推了推手底下的竹筒,里面加了些冰块,然后轻轻摇晃,最后倒进了一个水晶杯之中,笑着说道:“这是我自己配的龙舌兰鸡尾酒,诸位可以尝一尝。算不上什么好东西。”
徐允恭出身钟鸣鼎食之家,各种高贵的酒器都用过。
但是像是韩阳这般用水晶杯饮酒的,却是第一次见,不由得心里就暗暗赞叹,更坐实了对韩阳的低调奢华有内涵的看法。
不过外边如何华丽并不是徐允恭在乎的,他更在乎的是酒的味道。
要知道徐允恭自幼在军中长大,多么烈的酒都喝过。
但是像是韩阳这般自己调制的酒,却一直没有见过。
徐妙清昨日是喝过红酒的人,想起昨日喝酒之后的丑态,不由的有些扭捏,不过又有些期待,这新酒的味道。
徐允恭端起美酒,先是品了一口,然后亟不可待的将一大杯龙舌兰鸡尾酒一饮而尽。
徐允恭自认自己也算是酒中行家,但是这种美酒却从未见过。
尤其是这种酒,并不是单纯的酒,而是混合了多种新鲜的果汁,果香味十足。
而其中的主料,想必就是韩庄主所言的龙舌兰,更是热烈火辣的厉害,让人回味无穷。
当然还有更羞耻的是,因为酒喝得有些急切,自己感觉有些发晕。
看着酒桌上自己提来的所谓的商品女儿红,本来珍贵的自己都肉疼,此时此刻,喝过了龙舌兰之后,徐允恭感觉连狗屎够不如。
微不可察的抿了抿舌头,徐允恭忽然感觉有些难以启齿。
韩庄主不知道您这种绝世好酒,还有没有?能不能再给我一些。
尚未等韩阳开口,徐允恭忽然摆手道:“此等美酒,能喝上一杯便已经是人生幸事了,我岂能贪得无厌,肯定韩兄再送我一些。韩兄若是还有余货,兄弟愿意重金购之。”
见到徐允恭如此渴望的模样,韩阳笑着摇摇头,拍了拍身后的酒桶,笑着说道:“这算是什么珍贵之物,我这里还有很多,徐兄若是喜欢,以后有时间我多给你调配几杯便是。”
徐允恭看着韩阳再次递过来的美酒,忽然产生了一种幻觉,那就是我才是真正的穷酸。
(本章完)
第116章 酒后的放荡()
见识韩阳的崭新的军鞋,美酒佳肴,徐允恭自然不敢拿出所谓的宝刀来献丑。
老老实实的坐在一边儿饮酒。
席间常远桥还拿着韩阳的复合弓给大家来了个打靶表演,看的众人是连连喝彩。
徐允恭心中的酸楚就别提了。
幸好自己没将宝雕弓拿出来,不然这脸可就真的丢大了。
此时的韩阳在徐允恭看来,着实有些深不可测,自己要向他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酒至半酣,听闻远处有一阵马蹄声传来。
李铁嘴一路小跑赶过来,喊道:“庄主,是燕王殿下来了。”
韩阳、徐允恭等人正待起身行礼,却听到燕王爽朗的笑声,“韩兄,你连番救下高炽性命,这个父亲比我尽职,况且你我又是兄弟之交,以后切莫行此大礼。”
徐允恭是燕王的大舅哥,但是碍于身份也是要行礼的,却也被燕王一把搀扶起来。
只是让韩阳有些诧异的是,徐允恭冷冷的哼了一声,对于燕王的好意并不领情,反而朝着燕王身后的常茂和沐英行了一礼。
看着尴尬的燕王和一脸疑惑的韩阳,徐妙清鬼精灵一般,在韩阳耳边笑着说:“我这兄长一直认为燕王这个纨绔子弟配不上我那阿姐,所以从未给燕王过好脸色。”
韩阳顿时有些哭笑不得,谁曾想到这个略微有些自卑的小公爷,竟然也是个护妹狂魔。
朱棣与韩阳熟络了两句,自然先去看自己的孩子。
沐英则神光奕奕的盯着韩阳瞅个不停,这两天常茂一直跟自己啰嗦说,徐妙清跟朱高炽出了问题,被虎头山劫持了。
他却一点儿头绪没有。
自己当时就想带兵去直接拿下虎头山。
这大明的江山,莫非还能坐看一群山贼猖獗不成?
结果常茂苦着脸跟自己说了一通,原来飞熊卫进攻过虎头山好几次,都以失败告终,沐英虽然口头上总是说,自己的带兵本事碾压常茂好几个档次。
但是真的比起来,两个人可以说是半斤八两,常茂都没有信心拿下的地方,自己也是白给。
正在两个人研究对策的时候,谁曾想到,虎头山被韩阳拿下来了。
这不得不说是一件非常打脸的事情。
两个人好奇,就准备来看看,正巧遇到了听闻孩子出事儿,带着兵马赶来的燕王,燕王一听人已经救下了,心也就放下了。
不过孩子还是得看,所以才有了三人的联袂之行。
常茂是个自来熟到极致的人,韩阳尚未邀请,自己就坐在韩阳的桌子上,也不顾身上的旧伤,端起龙舌兰就是一杯。
喝完之后,还不忘骂了韩阳两句。
“你小子也忒小气了,有此等美酒,除了发财之外,也不知道送到我府上几杯?还是不是兄弟了?”
按理说常茂那是朱标的小舅子,是太子党一系。
但是常茂对整天之乎者也,仁义道德的太子非常不讨喜,反而对整天舞刀弄枪的燕王朱棣很感兴趣。
朱棣也经常跟着这群宿将们学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