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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邹易把话说完,贾摹便不耐烦地道:“上师所言有理,只是家大业大,族人众多,一时之间难以操办,待某思虑妥当再做不迟。”说罢,他拍了拍邹易的肩膀,转身离开。
邹易自是知晓他方才所言让贾摹不喜,但他还是犹如心有块石,不吐不畅。见主公已经远去,邹易长叹一声,摇了摇头,自顾自地开始收拾起案几上的物什。
再说贾摹离开方才的院落,移步向后宅走去,他被邹易的占卜和劝诫搞得心烦意乱,打算找个小妾放松一番。不曾想刚要往妾室居住之所转去,却被从后面一路小跑而来的管家周福唤住。
只见那周福的脸早已经消肿,但被张俊打落的牙还没完全补上。他说话露着风,弯腰鞠着身子道:“大家,夫人让你过去一趟”
贾摹闻言,眉头微微一皱。他本就不喜欢这个管家,只是因为周福是他夫人陪嫁过来的体己人,所以才一直占着管家的位子。如今没了牙,看起来更让人心烦,随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这周福成天嘴漏风地说话,别提让他心里有多别扭。
“何事?”贾摹心里惦记着小妾,没有挪步,而是站定了问道。
“奴才不知”周福笑道:“夫人只让奴才来传话,究竟是何事,大家怕是去了才知道。”
“哼哼”贾摹鼻孔出气,只好跟着周福往发妻所住的正院走去。
他的妻子出自陇西大族李氏,仔细算起来,和汉时的飞将军李广还是本家。只是如今沧海桑田,先祖的勇武已经不在,陇西李氏早就成了书香传家的大族。又因为陇西之地已经归属匈奴汉国,所以李氏相当于是贾氏与匈奴人联系的特殊纽带。
另外李氏虽然和小妾相比年纪大了,但风韵犹存,贾摹对其是又敬又爱,也不想无端驳了发妻的面子。
很快,贾摹穿林过溪,来到主院外。由圆洞门而入,绕过影壁,却见李氏正坐在院当中得一把筌蹄上。这筌蹄是一种束腰圆凳,因其形状类似竹编的捕鱼用具——筌而得名。和大床一样,也是张茂赏赐的新鲜物件。
贾摹走近,发现地上还摆着一具尸体,身子被白帛布盖着,露出了一双穿着绣花鞋子的小脚。
“发生了何事?”在府中平白伤了人命,是十分晦气的,他急忙问道。
“何事?”李氏冷笑一声道:“还不是你做的好事?”
“我?”贾摹愣住半晌,恼怒道:“胡扯,老夫怎会对一下人有兴趣。”说罢,他一甩大袖,就要离开。
“你走,你走了就别再进这个院子。”李氏尖着嗓子叫道。她也是被气得不行,这小女娃十分灵力可爱,是在张骏手里接过来的。如今小小年纪便被人糟蹋了身子还不明不白地扔在井里,怎能让她不动怒?
贾摹也是莫名其妙,他用脚挑开白帛布,只见那地上的人不过五六岁年纪,气道:“老夫老夫还会缺女人,寻这么个娃子下手?”
李氏起身喊道:“周福,给我查,查不到,阖府上下都别想好过!”
周福看向贾摹,见后者不耐烦地挥挥手,便连忙转身走了出去。
府里出了这种事,管家也难辞其咎。几个不太老实的家丁,被轮番问话打板子,很快线索就渐渐清晰起来。这小侍女路过的地方只有一个人去过,那就是少主贾正道!
周福立即赶回院子,小声禀报了事情经过。
李氏青着脸,一言不发。
贾摹怒道:“这个孽畜!”
贾摹生气倒不是因为贾正道杀了一个小小的侍女,而是他的行为直接是在打他这个父亲和众多师父的脸面。一直以来,贾家都不遗余力的栽培贾正道,希望其将来能接掌贾氏一族。所以无论是经史礼仪、还是车马骑射,全是按照上品公卿子弟的标准在培养。
可如今他却做出了奸杀幼女、毁尸灭迹的事情,哪里配得上那些大入门的尊尊教诲。若是此时传了出去,还不成了姑臧成內所有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去将那孽畜给我寻来!”贾摹冷声道。
“今日之事,任何人都不准透露半字,否则家法伺候!”李氏也道:“周福,大家命你去寻少爷,还不快去!”
“诺诺!”周福领命,连忙退走。
“唉”贾摹心道:“那邹易占卜果然灵验,真是诸事不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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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所见略同()
春风吹度,万物复苏。
天气已经转暖,空中弥漫着香草气息,带来浓浓雾霭。
在金城至广武郡的官道上,一千余人马浩浩荡荡地蜿蜒前行,在极远处就能听到铿锵的脚步声和衣甲兵器摩擦碰撞的的响动。
由于张骏对军纪阵列要求极为严格,所以即便军卒们已经被露水打湿了衣服,仍然要全副武装的赶路。在张骏看来,行军也是练兵的重要方式,特别是长途跋涉,很能锻炼一支队伍的毅力和韧劲。
想当初虹军走了两万五千里,最后剩下的全都是精锐之师,不但坚韧不拔,而且能战至最后一人。在如今这个战损三成便会全军崩溃的时代,锻炼军卒的整体毅力是十分重要的。他虽然不敢指望自己的兵能有什么崇高信仰支撑,但在军功赏赐的利益驱动下,能达到后世虹军的半成便足矣横行天下。
终于,沉闷的前行伴随着一声声低沉的号角渐渐停下,无数身背令旗的传令小校纵马从前到后来回奔驰。片刻后,各个队主就吩咐下来:所有人就地休息,将主爱护将士,让大家烘干了衣服再走。
广武城在金城以西百二十里外,这点距离按照如今的行军速度,大概日落黄昏时就可以抵达。
论起古代行军的速度,一日可行多少里并没有固定的数据。通常而言,步兵一日可行一舍(三十里),马兵可行一百里。但这个量化值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行军不是运动员在操场上跑圈,军卒们可都是要穿着盔甲、拿着兵器、背着粮食赶路的,即便配备了辎重车队,还要考虑到地形、气候等等其他因素。
魏晋时期的行军速度,根据三国志与晋书中相关记载,有一个例子可以作为佐证,给出参考。孟达在新城起事,司马懿从南阳(即宛)出征,新城与南阳相距一千二百里(相当于现在的四百五十公里),司马懿仅用八天时间就兵临城下,平均每天行军五十六公里(司马懿的部队是步兵)。由此可见,在强行军或者道路顺畅的情况下,步卒并非只能日行一舍。
另据荀子一书中记载,战国时魏国的“武卒”是按一定条件选拔的,其中就有一条身负武器、甲以及三日军粮,半天必须能走“百里”(相当于现代的三十公里)。
实际上,古代军伍一般采取的是马步兵编制,数万的步兵肯定保有着几千的先锋骑兵。秦时白起在华阳之战时,曾率军八天行军八百里,平均每天一百里,虽然没有史料证明秦军都是骑兵,但也无法证明秦军都是步兵。汉武帝元狩二年,霍去病将万骑出陇西,“转战六日,过焉支山千有余里,合短兵,鏖皋兰下,杀折兰王,斩卢侯王,锐悍者诛,全甲获丑,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捷首虏八千九百六十级,收休屠祭天金人”。此战霍去病六日内转战千余里,平均每日行程应该在一百六十里以上。
总而言之,纠结行军速度的数值并不现实,张骏心里只知道日行一舍的规矩,但现在明显也比日行一舍要快得多。因为凉州并不缺马,骡子更是数量众多。所以从金城出发时可以算是有一半人都骑着马,再加上辎重大车还能搭乘一部分士卒,所以速度明显快上很多。
眼见天色还早,张骏勒住缰绳,停了下来。身后一众亲卫们也纷纷驻足,有人去拴马,有人则服侍将主卸甲。
“呼”待铁甲被取下,张骏长吁了一口气,让胸腔灌满新鲜的空气。这时,已经被汗水和露水淋透的胡硕也走了过来,他早就将盔甲扔给了小卒,自己光着膀子,从辎重营那里取来一张胡床摆在主公身后。
张骏笑了笑,温声道:“你这憨货,去给军师和各个军佐也搬胡床来!”
胡硕咧嘴一笑,抱拳道:“诺!”然后就招呼几个军卒去辎重队了。
这时候宋沛、韩虎、索三戒、江宛也先后赶了过来,只是张骏的眼神一直盯着江宛看个不停。已经湿透了的麻衣紧紧地裹在江宛身上,虽然曲线并不明显,但因为知道内情,所以张骏鬼使神差地盯着她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