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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咻!”
红色的烟花迅速窜向了天空,轰然绽放,一个巨大的“西”字,出现在了阴沉的天空之中。
绛西军骑军中的不少人都抬起头,看着那个璀璨的“西”字,心中长长舒了一口气。
有了烟花报警,援军很快就会到来,无论这些火虎如何凶猛,只要他们能够坚守,那便能赢。
似乎大部分人都忘了,他们,才是兵力占据优势的一方。
“轰!”
在秦山的这条峡谷出口,又是一个红色的烟花绽放开来,依旧是一个“西”字。
烟花在传递,消息在传递,短短的时间里,整个西荒,都将因为这个烟花而活络起来。
原本应该避寒修整的时节,各方人马却行动起来。
热火朝天!
……
秦山边缘,有赤红色的烟花绽放,在大白天里,不甚清楚,但只要认真观察,还是能够看到那被日光霸占的光芒。
秦都之内,崔莺莺黑衣负剑,走出了大都统的府邸,高大的身影步步生风,显示出她的心急火燎。
别人的死活,她崔莺莺很少去管,但那个人是她的夫君,当年,沈沐风只是一个其貌不扬的瘦小伙,而她,则是博陵崔氏的天之骄女,纵然自小身形高大,声如洪钟,追求者却也络绎不绝。
但是她一个也没有看上。
论实力,同龄人之中,鲜有能够与她比肩的存在,论家室,她的父亲是博陵崔氏的族长,当年,崔莺莺的鼎鼎大名,在整个帝国都极为耀眼,理所当然的,她很骄傲。
博陵崔氏的天之骄女,自然有资格骄傲。
在她最为骄傲地时候,她碰到了沈沐风。
一个五短身材的瘦子。
眼睛很干净的瘦子。
不同于其他人的心机,沈沐风看她的眼神,满是惊艳,如同在看一个心仪的姑娘一般。
崔莺莺到现在还记得,当时,沈沐风就站在梨树之下,偷偷地摘果子。
而她,则发现了这个小偷,恶狠狠地窜了出来。
在那一刻,沈沐风突然一惊,随即转过头来。
崔莺莺就此,看到了人生之中的第一个惊艳的目光。
不是尊重,不是心机,只是简简单单的惊艳。
那个夏天,蝉鸣不断,阳光暖暖的让人慵懒,她碰到了一生的挚爱。
天意如此。
崔莺莺笑了笑。
似乎还是当年那个骄傲而害羞的姑娘。
在沈沐风的面前,她就是那个小姑娘,而他,则是她的大丈夫。
将军既然有难,她作为将军夫人,自然义不容辞。
秦都将军府的大门,敞开着。
将军府外,一个面色冷峻的老人,手提大弓,似乎在等什么人。
看到崔莺莺出来,老人转过头来,咧嘴一笑。
似乎就是在等她。(未完待续。)
第二百四十一章 暗之朱衣卫()
秦都的将军府,地处秦都最为繁华的未央街终点,按理来说应该人来人往,但是此刻,却诡异的空无一人。
只有积雪满地。
只有一个持弓的老人。
崔莺莺的步伐停了下来,感受到了来者不善,她盯着那个老人,身上的浩然之气,开始氤氲地发散,“谁?”
老人左手提弓,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抖动着,似乎有些紧张和兴奋,“这么多年过去了,老夫我都快忘记怎么搭弓射箭,感谢崔姑娘给老夫这么一个机会。”
皱纹与老人斑,没有掩藏老人的锋芒。
属于第四境·无心境后期的锋芒。
崔莺莺皱眉,无心境后期的强者,使用弓箭这种不算强的兵器,出现在西荒,又在这个时候拦住她。
帝国境内,符合这四个条件的人,只有一个。
曾经的苍南山部都统,钱武义。
崔莺莺的面色,更加低沉。
钱武义当年在北伐的战场上,弓矢之力,被誉为当世第二,仅次于“青鬼”慕容垂的哥哥——慕容恪。
不过,人老了,怎么能和年轻的时候相比,名将如美人,不许见白头,钱武义曾经的那些传说,也该画上句号了。
更何况,她可是博陵崔氏的天之骄女!
崔莺莺拔剑,清冷的光辉嗡嗡地散发开来,明明地上有积雪,明明寒意逼人,但是崔莺莺拔剑的时候,将军府的砖墙,门前的两个巨大石狮子,都慢慢地明亮起来。
冰晶,不断出现并生长。
钱武义明显有些亢奋,即使崔莺莺已经在改造周围的环境,但是他依然无动于衷。
只是双脚在原地踩了踩,似乎怕脚冻僵了。
无心之战!
……
秦山以北不远处,一队白衣骑兵正在高速前进,倘若从天空看去,那么就会发现,在雪地之中,这伙骑兵几乎察觉不到。
朱衣卫,身着白衣。
迅速支援沈沐风。
马蹄踏雪,雪花四溅,这伙骑兵却没有心思欣赏美景,只是不断前进,所有人都面上带着白色面具,每一个人的花纹也都不同,有的是两个互相套起来的圆,有的是一个三角,有的则是鬼脸,看起来诡异无比。
朱衣卫,作为帝国武人的最佳出人头地之路,集结了天下各路的英雄豪杰,不同的是,朱衣卫有明暗之分。
明的,就是出身清白无误的那些人,只要好好给帝国出力,各种奖赏不用发愁,美人,金钱,豪宅,甚至是——权利,自此以后,这些人此生就傍上了帝国的这颗大树。
暗的,大都是一些杀人放火的凶残之辈,不少人其实都应该判处死刑,只不过帝国给了他们重生的机会,当他们走出牢房的时候,过往的自己,都已经死去,重生活下来的,都是朱衣卫。
头戴面具的朱衣卫。
这就是他们的名字。
他们活着的意义,就是将功赎罪!
“吁——”
这伙朱衣卫领头的两个人一起高呼,马队慢慢停下,从声音来听,领头的两个人,是一男一女。
队伍前方,,三百余人的银甲骑兵正在等待,一个个磨刀霍霍,冷酷无情。
银甲骑兵最前面,是一个模样老成的将军,他嘴角挂着一些痞气和自信的笑容,让人印象深刻,单单是这份笑容,想来就能征服不少异性。
风隼,方天龙。
方天龙把刀背扛在龙头肩甲上,刀上的花纹繁复如星,他下巴对着对面,“诸位,你们这是要去哪里玩啊,怎么不带老哥我一个?”
朱衣卫队伍最当先的两个人哼了一声,“唰!”地一下亮出了兵器。
鸳鸯剑。
两对鸳鸯剑。
甚至两个人出剑的动作,都堪称一样,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好在,从握剑的手可以看出来,这两个人,一男一女。
身上,都是无心境的气息。
方天龙有些头疼,“娘的,两个无心境,谁他妈说汴安城没有支援西荒的。”
无心境强者,在帝国境内不少,但是两个人都使用鸳鸯剑的,也只有那么一对罢了。
光不度,水成文。
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
他们两个人,也是双胞胎兄妹,双双踏入无心境。
方天龙的眼睛里,闪烁着揶揄的色彩,“我说二位,斗胆问一句,昨天晚上,是谁在上面啊?”
光不度转头看了妹妹一眼,没有说话。
绿色的光芒,突然出现,光不度和水成文的手中鸳鸯剑,慢慢蒙上了一层幽绿色的光芒,宛若绿叶上的脉络一般,又像是,绿色的血液。
碧血鸳鸯剑。
方天龙将刀从肩甲卸下,伸直了手臂,将刀高高举起,随即,重重麾下。
“呼——”
挥刀的瞬间,凌冽的杀机直接冲破了厚厚积雪,万千雪花从地面飞舞起来,染白了这片天地。
风隼,出击!
……
秦山深处。
巨大斜坡高高耸立,从上而下足足有百丈左右,大雪过后,积雪厚重的铺了起来,数不清的冰棱在斜坡两侧,凌厉的气势让人望而生畏,感慨自然的鬼斧之工。
而现在,两千火虎,已经冲锋到过了斜坡的中点,只差五十丈,就能抵达坡脚之下。
借着坡势,火虎的势头越发的凶狠,马鼻和战士的口中,不断呼出热气,新鲜的空气被补充进人马体内,寒气狠狠刮着每一个人的喉咙,疼痛无比!
而积雪,则被高高扬起,火虎如同踏浪而来。
滚滚大雪,倾盆翻滚。
左胤冲锋在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