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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吧。”
拿着蒙恬的令牌,唐霄从马丞那里领了一匹马,临走前,五十多岁的老倌三番两次交代,说这是战马,属于军资,每一匹都记录在册,可不敢有半点差池。
使出一记声东击西,才从老马丞的喋喋不休中摆脱出来,军营中除了训练骑术其他时间一律不准纵马。按捺住内心的激动,快步走出军营,翻身上马,扬鞭落下,一声嘶鸣响起,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之下,唐霄正朝着咸阳城飞奔而去。
第41章 偷娃贼()
作为大秦最精锐的军队,西北牧场每年产出的马匹都会优先供应蒙家军,因此蒙家军中的战马无论是体力还是耐力皆属上乘,每一匹都极为珍贵。这也难怪马丞会对唐霄千叮咛万嘱咐。
紧赶慢赶唐霄终于在城门关闭前入了城,虽然已近戌时,街道上依旧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酒楼派出自家的胡姬站在门口,用漂亮的脸蛋妖娆的身段吸引着来往的路人,赵政说“大秦国土之外,皆为蛮夷”,罗马人是胡人,波斯人也是胡人,只要不是大秦人都是胡人。
不过还真别说,这些胡姬跳的舞的确好看,因为她们懂得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去抓住他人的目光,勾起男人内心深处对原始诱惑的冲动。
唐霄只看了两眼就牵着马匆匆离开,倒不是说有多正直,主要是感觉鼻子里似乎有股热流即将喷涌而出,再不走就要出洋相了。
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可爱的小丫鬟,萌萌的熊大熊二,调皮捣蛋的小雀儿,额,这个就算了,唐霄内心的激动又增加了几分,不由得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可没走两步,就发现无论如何都拽不动身后的战马,扭头一看,只见它正对着路边一个摊位上的吃食大嚼特嚼。
小贩一时之间也没反应过来,呆呆地愣在原处,谁能想到平白无故会突然冒出一匹马,还当着自己面吃自家的吃食。
战马和小贩见唐霄回头,目光齐刷刷地看向他,战马还把自己正在吃的东西用嘴巴往边上推了推,示意唐霄也一起吃。
哥们儿,现在可不是讲义气的时候,唐霄不动声色地摸遍全身,结果悲催的发现一个铜板都没有。两人一马,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赔钱!”小贩深谙先声夺人的道理,一声低喝,饱含怒意与悲愤,企图在气势上压倒唐霄,让其乖乖交出赔偿的钱财。
唐霄哪会被这种小伎俩吓到,不甘示弱地虎躯一震,把一条腿搭在桌子上,用大拇指指着自己,语气嚣张地问道:“你可知我是谁?”
小贩闻言仔细打量了唐霄一番,见这位郎君虽然肤色黑如焦炭,却是一表人才气度不凡,身上的衣着看起来也不似普通货色,像是出自大户人家,不过还是摇头说道:“不认得。”
“当真不认得?”唐霄把脸凑到小贩跟前,难以置信地追问道。
小贩害怕自己得罪贵人,凑上去睁大眼睛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终依旧摇了摇头:“真不认得。”
“不认得就好。”
听到小贩的肯定回答,又见战马吃得差不多,小声地嘀咕完这句话,唐霄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跨上马背,鞭子忙不迭地抽在马屁股上,战马吃痛飞奔出去,转瞬之间就消失在街尾。
听到身后不断传来小贩的破口大骂,唐霄觉得自己真特么的机灵。
城内不准纵马狂奔,在确认小贩没有跟上来后,唐霄就下了马,牵着马朝着家中走去。
没有商铺的街道看不太清路,油灯在这个时代不是寻常人家能够用得起的,没人愿意将自家那点光亮借给过路的人照明。
一个月的高强度训练,硬生生的把唐霄从一个白白嫩嫩的奶油小生,变成一个皮肤黝黑的健壮少年,加上穿的蒙家军军服和挑的战马好死不死也是通体黑色,一人一马简直与黑夜融为一体,一路上不知道撞到多少行人。
有个醉鬼撞上唐霄后,居然顺势对他掏出自己的小兄弟,准备痛痛快快地放水,幸亏他视力够好,直接一记手刀砍在那人脖颈上,不然还没到家就得惹上一身尿骚。
嘭!
唐霄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被人撞到,每次自己看到人都会提前让开,但就跟见了鬼似的,对方最后偏偏还是会撞上来。
这回那人跑的速度太快,撞到唐霄身上竟被弹了出去,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唐霄挨了这一下也不好受,揉了揉胸口没好气地骂道:“大晚上的跑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啊?”
倒地那人脾气也是好,闻言急忙起身,不住地点头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我这有急事,实在没注意,您见谅,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您您在哪儿呢?”
一听这话,唐霄更是气得肺都快炸了,破口骂道:“瞎了你的狗眼,小爷我在这。”
虽然身上黑,但是唐霄牙口好,一口闪闪发亮的大白牙在黑夜里成了别人能够找到他所在的唯一标志。
“真的对不住,我这实在是有急事”
那人好不容易才找到唐霄,正说着话,突然从怀中传出婴儿的啼哭,那叫一个凄惨,唐霄这才注意到对方怀里还抱着一个襁褓。
“您看孩子都饿哭了,我得赶快回去让我家那婆娘给他喂奶。”听到婴儿的啼哭,那人的神色瞬间变得有些慌张,语气也有些焦躁不安,不过天色太黑,加上一时气急,唐霄也没怎么留神。
那人说完就要离开,唐霄却一把将其拉住:“有你这么做父亲的吗?带着孩子还跑那么快,也不怕伤着孩子。”
噌!
一道寒光掠过,只见那人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把匕首,眼中闪过一抹凶狠,猛地朝着唐霄抓着自己的那只手臂划过。
蒙大胡子的训练不是没用的,要搁一个月前,这一刀下去,唐霄十有八九得见血,搞不好这只手臂就废了。不过现在的唐霄在那人掏出匕首的一瞬间就反应过来,立时将手臂抽回,身子往后一退,与那人保持一段安全距离。
就在此时,远处接二连三地亮起火光,唐霄隐约听见有人在喊“抓贼”“偷娃”的字眼,再联想到面前这人的异常,他顿时觉得这件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唐霄冷哼一声:“原来是个偷娃娃的贼。”
见有人朝这边赶来,那人不再理会唐霄,转身就跑。
唐霄差点在那人手上吃了苦头,以他那有仇必报的性子,自然不可能任由那人就此逃走,旋即翻身上马,赶到那人前面将其拦下,一脸戏谑地望着那人。但这似乎是无用功,因为那人根本看不到他的脸色。
第42章 陷害()
那人将匕首转过来对着唐霄,神情狰狞地说道:“我劝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唐霄嘴角掀起一抹弧度,冷冷地道:“放下娃娃,小爷饶你不死。”特娘的,终于有机会说出这句装逼话。
“找死!”
话音刚落,那人便低喝一声,举起匕首朝着唐霄刺来。
一般人面对手持利器的凶徒,都是下意识地避而远之,而经过蒙大胡子的摧残,蒙恬已经能够坐到面不改色,谁特么的会想到空手夺白刃居然也是训练项目之一。
躲过之前那一刀后,唐霄基本上已经了解对方的实力,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战五渣。出刀没有力度,速度不够,毫无章法,漏洞百出,从豹军新兵营里随便拎出一个都能打得他毫无还手之力。
装逼就要装全套,见匕首刺来,唐霄一动不动地保持着高手风范,等到匕首近身,才撑起马鞍,伸腿一脚。
一个月的训练还是有些效果的,这一脚又快又狠,准确无误地踢在那人手腕上。
腕骨吃痛,一阵麻痹感传来,那人的匕首顿时脱手而出,掉落在青石板铺成的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知道自己不是唐霄的对手,那人抱着娃娃前冲两步,侧身一滑,竟直接从战马腹下穿了过去。
在新兵营被蒙大胡子翻来覆去地折磨,唐霄心里早就压制着一股无名之火,好不容易逃出来,回家路上还差点被人给废了。唐霄现在急需一个发泄对象,面前这人就是个再好不过的选择,可不能让他轻易逃脱。
那人刚站起身,唐霄便从他头顶一跃而过,为了孩子的安全,直接趁着对方还未反应过来,先将其怀中的襁褓一把夺过,紧接着就是一记干净利落的扫堂腿。
肉体砸在青石板上传出一声沉闷声响,唐霄上前用脚死死踩住那人,蹲下身子拍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