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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不怪辗迟拓图不待见乌丸赫,放着族中忠心耿耿的元老不相信,反倒轻信一个叛变过去的外人,任谁也很难给乌丸赫一个好评。
不过,乌牢越乱,对玄央他们来说就越有利。所以叶仲卿现在准备做的,就是让这种隐隐藏在平静表面下的矛盾冒出来,让本就岌岌可危的冰面彻底裂开。
人和,永远都是一支军队中最首位的要素。
。
“项陵大哥,我有一事相求。”叶仲卿一进屋来,头都不抬就是一揖到地。
“将军折杀末将了。”项陵急忙站起,去扶叶仲卿。虽然年岁上确实是他虚长,不过军中大抵还是看军衔的。
“项大哥早在京都就说过把我当自己人,既然如此,有何不可?”叶仲卿说着,亲亲热热的去拍项陵的肩膀。其实她本意是抱一下的,但是无奈项陵实在太高,只能改为拍了,“大哥此次,一定要帮我”。
项陵挠头,搞不清叶仲卿这是又要闹哪出,他开口道:“将军……”
叶仲卿打断他,一脸哀怨,“私下里,大哥该称我贤弟的”。
项陵心中一动,接下来就黑了脸。自己是哪里不对了,怎么觉得叶仲卿那哀怨的小模样,还有点可爱?早听说军中又断袖之癖,龙阳之好,总不会自己晚节不保,阴沟里要翻船吧。
“大哥?”叶仲卿不知道项陵面上变换的,心里在想什么,军情紧急,实在等不得,便推了推他。
项陵想的入神,竟忘了叶仲卿还在等,看她眸子定定的望着自己,心里又是一虚,顺带着老脸都红了,他结结巴巴道:“贤、贤弟,你要、要大哥帮什么忙?”
“我要大哥找人帮我送两封信”。叶仲卿手上将新鲜出炉的信递过去,心下好奇,怎么这一上午不见,项大哥就患上了口吃么?
听是这样的小事,项陵痛快的接过信,道:“这有何难,送到哪里?”
“一封由大哥亲自送到乌牢北部,劝降乌桓屈卢。”叶仲卿挑眉笑着,本就细长的丹凤眼弯成了月牙状,“另一封送往京都,请圣上同意与乌牢结盟”。
项陵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怎么就要结盟?
怎么就要劝降?
是他还没睡醒?
还是叶仲卿没睡醒?
“贤弟此举,有几分把握?”
“项大哥你别问了。这里离两边都不近,快快差人去办才最重要。”说着叶仲卿就又要凑上去,抱项陵的肩膀。因为以前萧楚教她,就说过求人办事,一定要嘴甜。但是嘴甜不一定够的时候,就要适当增加肢体接触,可以迅速拉近双方距离。
项陵闻到叶仲卿袖间一阵香,头一昏真的莫名其妙的就答应了。
叶仲卿看项陵真的不问,急火火的出去了,心里也觉得太顺利了些。抬起手习惯性的想摸鼻子,才想起来自己昨晚身上的迷香忘了洗掉。
其实什么自带体香,都是无稽之谈。叶仲卿昨晚是真的带了迷香去的,只不过这迷香做的精巧些,原是从一个采花贼手里收来的。那采花贼说这迷香单独用也没什么效果,只会让人神智迷乱罢了,要是碰上心智坚定地,干脆就没用。但是要是和另一味和在酒中的香相合,刹那间就能起到麻沸散的作用。
当年收剿这迷药时叶仲卿还小,只觉得那采花贼语焉不详,可现在联想到刚刚项陵的异常,她瞬间就懂了些什么。采花贼,的迷药……
叶仲卿打了个冷颤,慌忙将手放下去。
第36章 女为知己者死()
王权印活了二十年,自觉这十几天是人生最痛快的日子。
他此前从未逛过花楼,可十几天畅快的玩下来,到了今天,就也只剩下眼前这最后一家——洛城里最负盛名的“时莺馆”了。
“唉——”喝着花酒的富贵子,突然长长的叹了口气。
“爷为何叹气?可是这楼里的姑娘不和心意?”一旁从小玩到大的侍从,狗腿的问。
“就是这楼里的姑娘太合心意了。”富贵子从姑娘的怀中起身,对着身边刚刚的人幽幽喟叹,“你说,我要是前年第一次考科举是就中了该有多好?要不然,就让我不是金榜传胪而是状元,我爹定能再给我十天逍逍遥遥的日子。我一想到,明日我就再也来不得这样的地方,心里就堵得慌。”
“爷,别的我不敢说,我只说那状元其实也没什么好当。依咱们宣扬的规矩,武举的状元多半是要当将军的。那叶仲卿现在,不就正在那边关苦寒之地和蛮子打仗吗?更别说,前年武举状元白无定,现在还是让爷弄成了个废……”
“闭嘴!”王权印忽而厉声呵斥,劈手把手中满着的酒盏砸过去。手下这几个人是越发的不长脑子了,“我看,你是越发得意忘形了。明日去管家那里领三十家法,长长记性。现在我不想看见你,出去!”
“是。”那侍从本是机灵的,平日甚合王权印的心意。今日不知怎么的,竟失了言。此刻被砸中额角,又受了这样的训斥,却并不敢为自己求情。额上的血混着酒往下流,有些刺痛,不及擦就默默地退了出去。
王权印招招手,一旁早有人识趣的又倒了酒,时莺馆的姑娘们也顺势又围了过来。馆阁中的气氛,悄无声息的恢复如常。
门外响起了剥啄声,而后花楼里的小厮将门打开。
是一个红衣的女子。
那一身红衣,是少见的正红色,红的隐隐都带上了些紫色。这样的红,红到了极致,甚至带上了些决绝。世间的女子,大抵不会有这样一江烟水的勇气,所以纵是嫁娶也极少有新娘子会穿这样的红。
可这样的红,衬着来人稍显英气的刀眉,那一双切冰断雪的美目,和唇间一点流火朱砂,是那样的妥帖。
早有眼尖的认出了来人。
“哟,这不是红玉姑娘吗!”
红玉微微颔首,脸上却并没有花楼女子常带着的那种绵软的笑意。
认出红玉的人名叫陆谦,上次来时莺馆,吃了个红玉不大不小的软钉子,记恨良久。此刻见了红玉这样淡淡的神色,心中又是一阵不顺。
明明是个□□,还要装什么清高?说起话来,就阴阳怪气的带上了三五分讥讽:“平日红玉姑娘不是一向自诩清高的,今日怎么主动迎上来了?”他昂首朝一旁的王权印拱了拱手,“想来,是因为爱慕王公子这富贵之身喽?”
王权印知道陆谦只是借了自己的名头,刁难眼前的人,他作为宰相之子,身边人的种种手段也早已习惯了。只是许久不曾见过有趣的事,所以并不为红玉解围。他坐正身子,端着酒盏,似笑非笑的看着红玉,想看看这红进了他心里的女子,对不对得起那一身红装。
红玉听了陆谦那爱慕权贵的嘲讽,脸上既无羞赫,也无着恼。自顾自坐下,取了个干净的杯盏抬起皓腕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方才云淡风轻的说:“妾身是个弱女子,自然是倾慕英雄的。又沦落在这楼间,少不得也要识些实务。倒是你……”
红玉勾起唇角,托起腮盯着陆谦,看的陆谦有几分坐不住了,方才转开目光道:“堂堂须眉男子,也这样迎在这位公子身边,着实难理解。”
“你……”陆谦热血上冲,头脑一热就指着红玉站了起来。他确是贪慕这些权贵的家世,才日日腆着脸跟在他们身后的。这本是事实,只是被人当众说出,面上挂不住罢了。偏偏对方说的这话说的极妙,言下之意是将王权印封为英雄而非只看他家世,对自己的指责更句句占理,虽气得他半死,却不能反驳。
一时间,那一根指着红玉鼻子的手指,上也不是下也不是,兀自在空中凌乱的颤抖。
“陆谦。”王权印虽是对他说话,可一双眼睛只落在红玉脸上,“红玉姑娘只是与你开个玩笑,收了你的手吧。”
“……是。”陆谦收了手,狠狠剜了一眼红玉,衣服一撩便要坐下。
一双手却拦住了他。
正是王权印。
“天色不早了,你家中已有妻儿,便回去吧。”遣词造句虽是商量,口吻却是上位者的不容置疑。
陆谦家中有妻儿又不是这一两日的事,独独今天提起,其中意思再明显不过。只是自己不是王权印家仆,是以留了个面子罢了。他一张白了又红,红了又白,最终咬牙向在场其他人行了一礼,愤愤的拉开门出去。
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