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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担心,七七。”叶仲卿自然知道锦柒在想些什么,“我只是去同景王殿下谈生意,况且阿川走了,我现在只是玄央的一个平民了。”
锦柒微蹙眉,问:“什么生意?”
“开春就是玄央的科举了,我要报考武举,在这洛阳城里我也不认识其他的王子世子,唯一知道的就是景王殿下了。再加上,此次科举我必中,与其便宜别人,倒不如便宜给七七你,所以去请景王殿下赐教。”
“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考科举?再说……”别人不知道,锦柒可是知道叶仲卿是个女子,就算是一定要当做男子来养,也没必要一定要去朝堂上。一来玄央这两年边境不和,武举的前三甲很有可能会参加边关的战事。二来,万一将来身份暴露,叶仲卿犯得可是足以诛九族的欺君之罪。
“我知道的。”叶仲卿打断锦柒,轻声说。这其中的艰难先苦,叶仲卿早就盘算过了。“虽然现在玄央还是太平盛世,可周边几国的势力越发强大,难免不会起纷争,我叶仲卿是玄央是子民,就有责任为国效力,这是其一。”她语音顿了顿,继续说:“我叶家早已家道中落,作为家族子孙,我有责任光复家族,这是其二。”
看着锦柒仍旧满是担心面庞,叶仲卿的心里居然不合时宜的生出一股暖意,这暖意促使她说出了接下来的话,“其三,七七,我要你是你,我是我,遵从本心。”
锦柒的眸子一瞬不瞬的望着叶仲卿,她生来是玄央的公主,就有着作为公主的觉悟。自古皇家的公主,就不是为自己而活着的,在她们的身后有着千千万万的子民,家国在她们眼里从来都是不分家的。如果命运选择让锦柒和亲或者嫁给哪个朝臣,她都会坦然接受,因为不论如何,她身上流淌着的都是皇家血液。她早已决定为国奉上自己的一生,在宏大的国家面前,个体的幸福实在过于渺小。
虽然道理是这样,可是锦柒还是会在漫漫的长夜里,为自己叹上一口气——这样活着真的好累。有时她也会羡慕那些洛阳城里平民,也许会有衣食之忧,可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为自己活着……
“别傻了。”锦柒轻笑一声,垂下眼帘,纤长的睫毛在她脸上投下阴影,“我是一国公主,如果你是要为了我,那么大可不必。”
“七七,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叶仲卿见不得锦柒这样强撑的坚强,她的手托气锦柒的下巴,认真的望进锦柒眸子的最深处:“我要你自己选命,命再也不能选你。”
“叶仲卿,为什么?”少女微扬的脸上有着一丝不解,她疑惑的问。
“因为……”叶仲卿塞了塞,鼓起勇气。
“因为我从第一天见到你起,就爱上了你。”
第9章 宝妈妈()
如果你问阿川喜欢谁。
他会回答:“父亲、管家伯伯、凉初、香冷、锦柒姐姐……”
唯独,不会说是叶仲卿。
最深的喜欢,要偷偷放在心底。
王公贵族家的子弟,有些道理,不必言传、自可身教。
“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耳边叶仲卿的声音,是让人安心的柔软。
“‘夫大国,难测也,俱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叶仲卿讲完故事,摸摸阿川毛茸茸的小脑瓜,“好啦,快睡觉吧。”
“再讲一个吧!”被摸了脑袋的小朋友,兴冲冲的提议。
“不行,很晚了。”叶仲卿摇头,虽然微笑着,但不容置疑。
看吧,睡前将这种千古纵横的历史故事,根本就是用来提神的。这都讲了三个了,小家伙越来越清醒。叶仲卿腹诽着,决定明天就去买几本浅白的故事集。
“好吧。”阿川很讲道理,并不纠缠。
“乖~”叶仲卿很喜欢阿川的懂事,很像小时候的自己。她伸出手给阿川掖了掖被角,起身吹熄了灯离开。
夜深人静,公主的府邸进入了梦乡,左右的人家也不见了白日的喧嚣。空气中仍然有着冬日的寒意,月光下的城池,有种静谧的美感。
叶仲卿原来的衣服早就破旧了,王府下人的衣服她也不愿久穿。是以手中一有闲钱,公主府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新衣服。
今夜叶仲卿左挑右选,终于选定了一身绣有流云暗纹的玄色锦衣。
她一向喜欢玄色的,更何况是这样的今夜。
“嗒——”她轻手轻脚的跃出窗,左右环视,四下无人。
足尖一点、跳上了屋脊,几个腾挪间,人已经站在了公主府邸的最高处。叶仲卿目力尚好,略一分辨,利落的朝一个方向行去。
。
。
玄央国,天下正中,五国最富饶之地。
洛阳城,玄央东都,王土最兴盛之城。
春熙巷,洛阳西坊,皇城最富贵之处。
时莺馆,春熙韶光,红尘最旖旎之所。
叶仲卿一踏进春熙巷,满眼都是不知谁家的红袖,倾耳都是不知何调的靡音,扑鼻而来的都是或浓或淡脂粉香。更别提,那些对她软磨硬泡、生拉硬拽的上下其手了。
“公子长得好俊,进来玩儿呗~”
“公子别听她的,来我们家,我们家都是新来的姑娘……”
“公子她不懂,常言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公子……”
春熙巷的姑娘们不可谓穿的不薄,叶仲卿推也不是、拉也不是,只讷讷的道:“我,我去时莺馆。”
“时莺馆店大欺客,哪有我们用心呀,公子~”说着,那女子见留不住客人,竟然豁出去挺着胸贴上来。
“下次下次。”叶仲卿吓得使出了轻功,纵向三丈之外,脚一沾地惊弓之鸟般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早听说春熙巷里的姑娘热情如火,来了以后,包你千忧尽解,只愿醉死在温柔乡中。今日一见,醉不醉死温柔乡是后话,热情如火真是名不虚传。
叶仲卿感慨着,左右探寻着。
“找到了!”
时莺馆门前并没有招揽客人的姑娘,门罩在一层轻纱后,半遮半掩,颇有些撩人的意味儿。
叶仲卿无暇顾及馆主风月的小心思,此时她已经从刚刚的惊吓中回过神来,回想起自己竟然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吓得落荒而逃,居然站在门前被自己气笑了。
“真是的!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傻小子。”叶仲卿斥责自己,觉得这估计是生来最丢脸的事,“不就是逛个花楼吗?满大街那么多人都逛得了,我叶仲卿也逛得了。”她打定主意,挑挑眉,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脸,挂出一个笑容抬脚迈进了时莺馆的门。
“妾身娇奴,贵客面生,头一次来咱们时莺馆?”有自称娇奴的女子迎上来,一双美目不动声色间将叶仲卿从上打量到了下。
娇奴的一双眼睛,少说识过万人,早练就了一身本领。往近了说,客人什么需求、带了多少银钱、心情怎么样,往远了说,客人什么背景、家里几房老婆,她只消一眼就能猜个*不离十。
“好姐姐,叫什么贵客,多生分啊”。叶仲卿虽从没来过花楼,但听人说起过不少花楼的细节,尤其是她那个不知道为什么会来逛花楼的师父,更是传授过不少经验。知道眼前的女子不容小视,她们往往是花楼中仅次于花魁的重要角色——客人挑选花楼,殊不知花楼也挑选着客人。毕竟一个客人有没有钱不会写在脸上,要是花楼提供的服务与客人身份不符,花楼的姑娘纵然再漂亮也做不成长久生意。因此,能有一个慧眼识人的“撂高儿”,是一个花楼无形的财富。
“哟,公子客气了”娇奴被叶仲卿一声好姐姐,叫得心中舒畅,眼底的笑意都深了几分。这人,多半已经被各个花楼抢占的差不多了,更别说眼前这位公子长得还多有一份俊俏。娇奴决定把这位客人,拴在时莺馆。
“好姐姐,我来——”叶仲卿故意拖长音调,笑的意味深长,“找个人。”
“我的好公子,来这儿可都是来找人的。”娇奴拈起一根削葱玉指,轻轻点向叶仲卿胸口,“不知道,你找谁?”
叶仲卿抓住娇奴的手,不轻不重的捏了捏,笑道:“这我可就不清楚了”。
娇奴嗔怪的瞥了叶仲卿一眼,抽回手,“那奴家怎么帮公子?”
叶仲卿有些犯难,对方给的纸条上只说“亥时,时莺馆,求一见。”并没有说自己是谁,总不能掏出纸条一个个的问吧。她越发怀疑那个“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