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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唐伯爵绝对不能容许的,因此还要有进一步的训练方法。
“在让新兵们初步明白了纪律的重要性之后,紧接着便是要他们明白服从命令,要让他们放弃思考的能力。让他们像是机械一样,像是齿轮一样因为军官的一声命令便一往无前。做出任何事情,哪怕是在炮火遍地的战场上,冒着枪林弹雨踩着鼓点正步走。”
——冯·克劳茲《战争论》
十七世纪的欧洲战场上,因为火枪的准确性不足,列兵们迈着整齐的步伐,踩着鼓点,完全无视了死亡的威胁,无视了死神的镰刀,一直走到距离敌人只有二十步距离,才开了第一枪——惠灵顿公爵的龙虾兵,就是这样打败拿破仑引以为傲的法国皇家近卫军团的。
十七世纪的列兵,他们并不是没有恐惧,而是因为强烈的,甚至是惨无人道的训练,硬生生的将这些列兵打磨成了机械,而机械,是没有恐惧,也不知道后退的。
而现在,小唐伯爵便是打算效仿一下,近现代的欧洲军队的这种做法了。小唐伯爵相信,几百年后的这些欧洲人的后代能做到的事,没理由现在的欧洲人就做不到了,如果现在的欧洲人做不到,那一定是棍棒没有给够。
要让这些家伙将服从命令的概念刻入骨髓深处,形成条件反射,要他们在听到自己的声音之后,没有任何犹豫便做到自己所命令的事情——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唯有高强度的训练。
而且,是略带些难度的训练。
要让士兵们做到一些他们觉得他们原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逼迫他们超越极限,逼迫他们将这些不可能完成。
例如说,要让他们背对着蒙上眼睛从三米高的高台上跳下来,然后让下面准备好的士兵接住他。
这个训练,既可以锻炼士兵的胆量,减轻他们的恐惧,又可以培养士兵之间的信任,让他们更有团队精神。
当然,更重要的是,三米的高度,它是不足以摔死人的,就算有士兵一时疏忽没接住,那也就是痛一下,休息一会就能继续训练了。
当然,大棒的教育并不是从来都管用的。
因为这些士兵还是人,只要是人,那他就会有一个接受极限,超过这个极限的话,这些士兵要么罢工,解散不干了,要么就干脆直接起义,推翻小唐伯爵这个残暴无度的领主。因此,大棒挥下的同时,还要准备好胡萝卜。
就比如说是肉食啊,名声啊,权利啊这样的东西,光宗耀祖,名留史册,这样的事情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一直是任何一个有野心的人追求的。而对于这些脱产士兵们尤为如此,因为尽管这些士兵的生活已经比大部分的农民都要好,但是他们的身份,他们是小唐伯爵的私兵,也就是说他们依然是小唐伯爵的农奴,也就是说他们是奴隶。
奴隶的孩子,永远都是奴隶。
而奴隶,不管这个奴隶有着再大的功劳,再高的才能,他也永远都是属于主人的所有物,主人要他生,他便生,主人要他死,他只能死。
因此,对于这些已经过了大半辈子农奴生涯的士兵来说,倘若有一天,倘若有一个机会,可能摆脱农奴的身份成为一个自由民,哪怕这个机会只有着十分之一,不,百分之一的可能,这个机会也是农奴们可遇而不可求的。
而现在,这个机会就摆在眼前。
伯爵大人承诺了,在这半个月中,表现最好的十个人,尽管他们不能成为自由民,但是他们的儿子,如果没有儿子那就是女儿,却是可以成为自由民的。
因此,对于这些士兵来说,这便是值得豁出这一条贱命来追求了。
第三十章 阅兵前夕()
尽管做不到像是匈奴冒顿单于那样,一声令下,士兵们就能想都不想的把他老婆射成筛子的地步,但小唐伯爵的士兵们好歹算是有几分架势了。
而且比起赔上了一匹骏马,还有一个老婆,并且将大批不听话的士兵杀掉了的冒顿单于,小唐伯爵只是用木棍或者皮鞭,又或者是拳头揍他们,可以说是投入的并不是很多。
但是效果却是差不多的。
比如说,当小唐伯爵掏出了刀子,向着对方砍,同时让对方‘不要躲’的情况下,士兵们的表现还算是差强人意——尽管身体还在颤抖,但他们确实看着雪亮的刀锋砍下而没有躲闪。
“我又不会真的砍到你!站直了!而且就算真的砍到你,我也不会把你砍死!我叫你站直了!”
不过,理所当然的,小唐伯爵既然打算狠狠地给塔德王子一个‘颜色’,那么他就肯定是不能容忍这些小缺点的。不过,想必,再过不久,在棍棒以及胡萝卜的教导下,这些混蛋士兵们,就能达到小唐伯爵的预期目标了吧……
严苛的纪律训练的同时,针对战斗的训练也在展开。
小唐伯爵选定的武器是枪。
六米长的超长枪。
圣子降生之前,罗马便是用着这样的长枪列阵横扫天下,一个世纪之后,闻名天下的瑞士佣兵团也是用着这样的长枪所向披靡的。
有朱玉在前,暖玉在后,这种武器的价值是经过历史鉴定的,小唐伯爵为什么不用?
况且枪,它实际上是士兵最容易掌握的武器。
尽管我国曾经有这么一种说法:“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
但是这个枪,指的却是个人的武艺,个人的勇武,和小唐伯爵所希望的军队制式的枪是截然不同的。
个人武艺之中的枪,需要掌握挑刺抹劈砍扫,但是军队的士兵却只需要掌握一种就够了,那就是‘刺’。
人被刺中了脑袋会死,人被刺中了心脏会死,人被刺中了五肢会死,人被刺中了大肠也会死——而且最后一个死的最惨,刺中了大肠会导致食物无法进入消化道,最后多半是饿死的。
你看,人是这么的脆弱,只要稍微刺中一点就会死,那么为什么不用枪呢?
“所以说,加紧训练!你们这帮猪猡!”小唐伯爵要城堡下小镇里的铁匠给自己做了个铁喇叭。用起来相当的给力——至少对于士兵们的耳膜来说是这样的。
在小唐伯爵的喊叫与咒骂声中,士兵们端平了他们手中的超长枪,向右前方刺,向右前方刺,除了向右前方刺的动作之外,便没有其他。
“看准目标——看准目标!每一次都要命中红点才行!”小唐伯爵继续大声喊叫着,顺便踢了一下一名有些走神的士兵的屁股。
他所谓的红点,自然就是靶心,位置在人的心脏部位——而至于说“向右刺”则是超长枪兵最基本的战术动作。持枪左脚向前侧迈出一步,向右转体,同时右脚向后,成弓步,同时两手协力将枪刺出。
这样的刺击方式,对付征召农奴十分合适,对于有着盾牌的刀斧兵同样有用——在剑盾兵与刀盾手进攻的时候,因为挥动刀剑的动作,他们的盾牌会微微倾斜,露出要害的心脏,而这就是刺击的最佳时机——当然,这需要长枪兵的冷静判断,以及一点点的运气。
比如说因为挥剑的力度不是那么大,结果盾牌露出的缝隙不足啊,再比如说地上突然蹦出个石头,一下子就把刀斧兵跘倒了,当然,更多的可能是他们就被堵在了长枪兵列阵的六米枪阵之外。
但是,刺击训练需要靶子,但是小唐伯爵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真的给他们弄出那么多靶子。所以,他丧心病狂的将这些靶子,这些红心画在了士兵们的后心处。
这样一来,他就只需要给第一排的士兵们弄靶子就行了——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这些超长枪都是去了枪头的,而除此之外,小唐伯爵还给士兵们的后心垫了皮子。
就是这样的,纪律训练,勇气训练,战斗训练,每一天每一天的,这些士兵就好像是生活在地狱之中,除了睡觉和吃饭的时间之外,他们一直的,一直的都在训练,倘若有一天没有达到小唐伯爵的要求,那么即使是夜晚,披星戴月的也要加练——至于光亮的问题,尽管放心,在这个没有光污染的年代,夜晚的星星足以照亮道路。
于是时间就这样很快的就过去,终于到了预定的时候了。
第十五天,有流星划过天空,大凶,易起刀兵,主杀戮。
从最偏僻的村庄来的最后一袋粮食被放上了从芒斯特而来的马车,执行任务的征粮官在记录的纸上漂亮的画了个勾,小唐伯爵和塔德王子亲眼看着这一幕,而塔德王子更是深深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