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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思绪有点混乱!好像自己是去龙城的中原绿洲广场装13来着,后来大概是老天爷看不过眼,一道雷把自己给劈了!
这雷部正神也是闲的蛋疼,天下那么多不平事你不管,干哈非得劈自己一个穷吊丝?劈就劈了吧?这是又给我弄到那了?多少给个提示好不好?玩游戏还有个新手指导呢,这样稀里糊涂的岂不是让自己很难做?
“敢问老丈,现在是哪一年?这里又是何地?”礼下与人,必有所求。向别人打听事,文中不觉间说话也客气起来,似乎也有那么一点文绉绉的意思。
“哼!”老刘头从鼻腔中冷冷的哼出这么一个字:“现在是太丁八年,你现在所在的地方是王城大邑三清庙前我老刘的书摊,别以为装糊涂我就会放过你!竟然敢当面拆老夫的台,以后别想再从老夫这里讨得半点便宜!”
文中脑子高速运转,太丁八年?历史上名为太丁的年好像只有在商朝有过,其中一个是成汤之子太丁,也叫作大丁。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太子,不过好像没有坐上皇帝,中途夭折,自然不可能有太丁八年的年份。
还有一个就是武乙之子,也叫作文丁,曾经用过太丁做年,现在是太丁八年,换成后世历法也就是大概公元前1104年左右的模样。
至于老刘头所说的再也不会施舍给文中半点东西,他压根就没往心里去。这可不是人才济济的后世,他一个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只能去送快递。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底蕴作为后盾,他要再混不出点人样来,还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前提是这个时代有豆腐卖。
想明白这一点,文中忽然仰天大笑,装若疯狂,前世憋屈了二十年终于也有了翻身的机会,怎能不让他激动?怎能不让他疯狂?权利势力,金钱,通通都到碗里来!
周围人摇头叹息,多好的叫花子,竟然就这么疯了。不过还好,这些年大王连年用兵,国库空虚,赋税逐渐加重,相应的叫花子也日益增多,疯了他一个,还有乞丐千千万,他们不愁没地方发善心。
文中笑了两声,突然想到一件事,转身走向刚刚劝他的中年人:“刚才你叫我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叫文中?”
中年人一愣随即纠正道:“你是叫闻仲!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不是文中,是闻仲!你的舌头有毛病,发音不准!”
“闻仲?你说我叫闻仲?”真是日了狗了,虽然文中闻仲发音是一样,可是身份可就差了许多。
闻仲他知道,商朝太师,位极人臣。掌握着天下兵马,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不过历史上好像根本没有这么一人物,封神演义中的原型好像是春秋时期越国的文仲。在封神演义中被封为九天应元雷神普化天尊,没错!就是这货,这下文中可算找到正根了,感情这雷部正神就是闻仲,自己就是被这货一道雷给劈到商朝来,竟然还是穿越到他没封神以前的身体上,这算什么?因果报应?还是让自己替他打工?
真是搞不明白这些神仙的想法,根本人类的正常思维之内。既然想不明白,干脆就不去想他,反正文中在那个世界也没有什么牵挂:父母在他上学之时就已经仙去,单身二十年也没有个女朋友什么的。
好像闻仲的身世也跟他差不多,压根也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从一开始记事就是讨饭讨饭一直到现在还是讨饭。
这一会功夫,文中已经逐渐融合了闻仲的记忆,好像这货的思想挺单纯,的记忆碎片就只有一个字:吃!
好像从一开始懂事这货就一直生活在饥饿之中,整天就是怎么填饱肚子而奔波。吃过野菜,吃过树皮,甚至还吃过蛤蟆长虫老鼠,全观这货一生,堪比贝爷的野外生存。
文中努力的想从闻仲记忆中一点有用的东西,最后却只能无奈的放弃。难怪别人说吃货都是善良的,因为除了吃他们就根本没有心思考虑别的。
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一切只能靠自己摸索。还好,闻仲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小乞丐,就算灵魂换成另外一个人也不会引起别人注意。
前世文中的性子本来就是随遇而安,要不然也不会堂堂一个大学毕业生竟然干了近一年的快递,换成一个人来说至少不会像他一样干的有滋有味。
PS:只是第一章看不出历史的味道,接着发第二章。第三章写系统,这次的征文要素算是齐活了!器咯!,,。。
第三章 这个系统不靠谱()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变成闻仲,以后就要按照闻仲的思路来考虑,眼下最要紧的事情那就是——吃!
刚才一直在想事情,没注意到五脏庙早就已经开始造反了,现在清闲下来才感觉到肚子咕咕只叫,闻仲感觉这会就算有一头牛他也能吃的下去。
说到吃,这原来的闻仲还真有些门道。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他都敢吃,也会吃。能分的清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应该怎么吃。就拿一条鱼来说这货脑子中竟然有十几种做法,在这连炒菜都没有的年代,也算得上是一个奇葩。
古人云,饿死不食嗟来之食。闻仲虽然达不到哪种气节,却也是不愿意再以讨饭为生,先不说丢不丢人,讨来的东西也不卫生。
虽然不知道究竟是穿越到那个闻仲身上,是正史中的闻仲还是演义中的,都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演义中的闻仲那是相当的牛13,就算正史中的本来默默无闻,有了他这个变数存在,还会再是那么平凡吗?
于是闻仲决定晚上吃鸡,就是不知道在这个时代鸡有没有出现。就算有,自己身无分文,别人肯卖吗?
没办法买那只能去偷了!不过叫花子的事能叫偷吗?这叫借,至于什么时候还……再说吧!闻仲不相信自己会这么一直落魄下去,最穷莫过要饭,不死总会出头。
至于偷鸡摸狗,在以前闻仲的记忆中还是有一套的,机关虽然没有后世中的铜知了做的那么精巧,偷几只老母鸡还是绰绰有余……呃!我说的这个鸡真是鸡,思想偏差的童鞋自动去面壁思过。
眼看着老母鸡把拴有丝线的谷物吞下,闻仲并没有着急扑上去,而是仔细观察一下四周有没有人主意到他的存在鸡再吃一会东西,也不容易脱钩。
还好,四下里静悄悄的,就连喂鸡的老太太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这算不算是天赐良机?天赐不取,必遭天谴。老天爷都这么帮着自己,再不拿走实在说不过去。
闻仲抱着被自己掐断脖子的老母鸡,在城外寻到一处僻静之所,三下五除二开膛破肚,把内脏丢弃,中间填充一些野草野菜作为作料。
外面用盐巴和泥把整只鸡包成一团,这样省去拔毛的步骤,等到烧熟以后把外面泥团砸开,鸡毛会跟着烧硬的泥土一起脱落,而咸味也会浸入鸡肉之中。这就是闻仲无师自通的叫花鸡做法,虽然口感不如后世的叫花鸡,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抓一把讨来的稻谷,放在竹筒之中用筷子胡乱捣几下,把外面的稻壳除掉。再放入少许清水,把竹筒塞严跟叫花鸡一块放在火堆下面烧,主食也算凑齐!
酒水也有,不过只是普通的果酿,酒精度低的要死,对于喝惯了高度酒的闻仲来说,就跟喝饮料差不多。自然这酒的来路也不是光明正大,不是从酒肆里顺的就是山上的猴儿酒。
看看眼前的这一切,闻仲不禁有些怀疑:这货真是乞丐?这生活比一些寻常百姓都要过得滋润吧?
当然美中不足的还是这酒,闻仲暗暗发誓,有朝一日自己发达了,一定要自己酿一些粮食酒来尝尝,只是自己喝,绝对不外卖那些古代人只能闻其香,不能尝其味,自己在哪里喝一碗倒一碗,馋死他们这些狗,日,的。
正在魂游天外之时,耳边却听得有风声掠过。定眼观望,火堆边不知何时竟然多出一个用三根木棍搭成的木架。
闻仲以前的记忆告诉他,这个东西叫做“立棍”。意思就是有前辈看上他的东西了,想要分一杯羹。
乞丐的前辈自然还是乞丐,小叫花子的前辈就是老叫花子,现在有老叫花子看上了闻仲的晚餐,又不好意思跟后辈明说,只好用立棍的办法来询问主人的意思,说白了就是想吃还要脸。
闻仲本来不预备理会这些破规矩,凭什么?我辛辛苦苦弄到的东西凭什么分给你一半?想吃不会自己去弄?伟人说得好,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嘛!
可转念一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