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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爸,放心的休息吧。”
乔远帆是真的累了,和自己的徒弟一样,头一沾到枕头上,很快便发出了轻轻的鼾声。
不容易啊,这对师徒都不容易啊。
雷欢喜心里叹息了一声。
他再次来到了地下河边,看着水中的那些兰花。
在那观察了一会,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一小瓶小胖的汗水。
把瓶子送进了水里,就在那十几株兰花的边上。
然后另一只手打开了盖子。
瓶子里小胖的汗水全部倒了出来。
顿时,和地灵茶差不多的香味弥散开来。
真香。
雷欢喜也忍不住贪婪的闻着。
他并不知道这些小胖的汗水除了香以外还有别的什么用处。
但有一点他是可以肯定的:
小胖的汗水对这些兰花绝对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过了一会,远处的水面开始波动。
接着一个脑袋探出了水面。
儒艮王!
是之前雷欢喜和小胖一起发现的那只儒艮王。
很明显,乔远帆和关宝方在这里待了那么多天儒艮王都没有出现,现在却忽然出现,那一定是被小胖的汗水味道吸引来的。
儒艮王是具备一定智慧的水中生物。
当它看到雷欢喜的时候,大半个身子都探了出来,不断的朝前摆动。
那样子似乎是在向雷欢徐鞠躬致意。
雷欢喜一笑,指了指面前的水面,然后微微的摆了摆手。
那意思是告诉儒艮王不要靠近这里。
儒艮王居然明白了,它的身子重新沉入到了水里,只留下了一个脑袋在水面上。
雷欢喜不知道小胖汗水的功效,可是儒艮王凭着动物的本性再清楚不过了。
这对于水中的动植物绝对是有莫大的好处的。
越靠近撒汗水的中心位置,也就是兰花所处之地就越好。
当然,现在这个人类已经命令自己和同伴们不能靠近了,那只能在附近活动一下,多少沾一点好处了。
还有那些王莲和金花茶,也都得到了不少的好处。
香味始终未曾散去。
儒艮王在附近游了很久,担心被人类发现,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到了这个时候雷欢喜的心里也是一片雪亮:
有作用,小胖的汗水绝对的有作用。
至于会对兰花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只有让自己的爸爸去亲自发现了……
……
乔远帆醒了。
一看时间,好家伙,自己这一觉居然睡了整整3个小时。
原本只想着小眯一会的。
活动了一下身子,精神特别的旺盛。
难道都是那地灵茶的原因吗?
关宝方这时候也醒了过来,伸了一个懒腰:
“好舒服。”
什么样的疲劳都被驱散了。
空气中依然弥漫着香味。
这对师徒俩还以为依然是那地灵茶的香味。
“欢喜,怎么样了。”乔远帆站起身子说道。
“没什么变化。”雷欢喜看了一下时间说道:“爸,我还有事,我就先走了啊,有事打我电话。”
“知道了,路上小心一些。”
雷欢喜走了,关宝方用力的嗅了一下:“老师,真好闻,那地灵茶的香味竟然到现在还有。”
“是啊,真好闻,不对。”
乔远帆忽然察觉出了什么:“这香味好像是从河那边传来的。”
师徒俩急忙快步朝着地下河那里走去。
香气弥漫。
“老师,水,香味是从河里传出来的。”关宝方怔怔地说道。
即便不用自己的徒弟说,关宝方也发现了。
十几株兰花在河水里轻轻的摇晃着,香味一阵一阵的散发出。
乔远帆笑了。
儿子,一定是自己的儿子在其中动了手脚了。
雷欢喜嘴上说自己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其实他今天是特意为了这些兰花来的。
这香味和地灵茶的香味完全一样,雷欢喜肯定是把地灵茶放了进去。
乔远帆对这一点确信不疑!
“老师,这是小师弟做的吧?”关宝方也像是想到了什么。
“是,只有他。”乔远帆微笑着:“他在帮我们解开难题,虽然我不知道除了地灵茶外他还做了什么,但我可以确信的是对我们栽培的兰花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关宝方连连点头:
“小师弟总说自己其实不懂兰花,但老师说的对,小师弟绝对是老师之后养兰届的大天才。”
乔远帆很为自己有这么一个儿子而感到骄傲:“既然欢喜不愿意承认,那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再勉强他了。宝方,记得,即便我们栽培的兰花新品种真的成功了,也不光是我们两个人的功劳。”
关宝方当然明白。
这其实是三个人共同培养出来的。
老师和自己在这里待到了现在,在兰花新品种上已经取得了巨大的突破。
现在小师弟也来帮忙了,成功指日可待。
可惜啊,小师弟这样的天才级人物为什么就不愿意培养兰花呢?
如果小师弟真的愿意继承老师的衣钵,那他将来的成就绝对会超过老师的。
肯定。
这其中绝对不存在任何的争执,关宝方绝对有理由相信这一点。
乔远帆和关宝方都对雷欢喜是个养兰天才深信不疑!
第1662章 挖笋都能挖出一个大洞()
帮着爸爸在兰花里做了一点小小的手脚,虽然还不知道效果到底如何,但雷欢喜的心里还是很有一些得意的。更新最快
一条龙的汗水绝对不会有害的。
出洞后找彤彤问了一下大岩洞的情况。
做为方寸公司的留守人员之一,彤彤身上承担着很重的责任。
当初的这个拜金女已经完全的变了。
变成了方寸公司的骨干,早就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
彤彤也安心留在了方寸公司。
要说起来,其实当初的雷欢喜虽然是个穷人,但彤彤和甜甜的运气还是不错的,一步步看着雷欢喜变得有钱起来了。
唯一让彤彤和甜甜遗憾的是,欢喜哥早就已经名草有主了,他那个女朋友安妮可是得罪不起的啊。
算了,即便是这样,能够一直看着欢喜哥也不错。
要找到这么好的老板那可不太容易。
雷欢喜在那和彤彤聊了一会,一点问题也都没有。
看看问的差不多了,刚想走,彤彤却忽然说道:“欢喜哥,安妮不是说想吃笋?”
“是啊,怎么了?”
“山南边那里春笋很多。”
“哎,帮我挖几颗来。”
“想得美。”彤彤白了他一眼,让人拿来了一把笋锄,朝雷欢喜的手里一塞:“自己挖去。”
擦!
笋好吃,可是挖笋实在太累人了。
先要找到笋,然后再用笋锄小心的挖。
即便是常年吃这口饭的人,也经常会在挖笋季节挖到自己流眼泪。
没什么别的,就是一个字:
累!
极度的累!
雷欢喜当然知道这一点。
他过去倒是经常和爷爷一起去挖笋,也勉强算得上是半个行家了。
看了一下时间,反正还早,挖就挖吧,累就累一点吧。
嘴里嘀咕着,扛着笋锄就朝西郭村南山方向那里走去。
西郭村的人对吃笋的热情并不是特别高,再加上山南边道路太难走,所以那地方去的人也不多。
一来到山南边,在那找了一会,笋是发现了不少,可都不是让人特别的满意。
雷欢喜又朝深处走了走。
那里有颗。
不错,不错,一看样子就肯定不错。
就你了。
雷欢喜小心的把边上的土挖去,露出了一颗老大的笋头来。
继续挖到露出来一大半的时候,雷欢喜抓住了笋,用力朝外边一拔。
“轰”。
雷欢喜的整个人笔直的朝着一个大洞里落了下去。
救命啊!
“咚啊!”
雷欢喜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倒了什么血霉了?
你家欢喜哥我就是来挖一颗笋而已,怎么挖出一个大洞来了?
你算是唱的哪一门子戏啊?
掉在地上好半天才缓过劲来。
抬头一看,好家伙,从洞口到洞底目测能有十几米的距离。
这也就是雷欢喜了,换一个其他人就算不摔死也得摔个半残废。
即便雷欢喜一身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