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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我为王-第14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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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的隐患已消,他看上去心情很轻松,还指着赵佳脸上那一小块红色的掌痕,笑问是谁敢冒犯他的“骠骑校尉”。

    赵佳回想起方才顺水推舟,情挑那草原少女的玩闹举动,再度忍俊不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嘴上却说道:“无事,只是在草原上遇到了一匹小野马,毛色漂亮,妹心中甚喜,想要逗弄她,却在降服她的时候,被这匹烈马甩了下来。”

    她平日里一身武士打扮,有时候赵无恤也不知道究竟是该当她是妹妹,还是要看做是弟弟,也笑道:“对付马,要一手草料,一手匕首,就跟对付这些塞外部族一样。”

    在羽林侍卫们的护翼下,赵无恤打马走到了前排,回过头对众人道:“草料之后再喂,现在,先让塞外各部看看赵国的匕首是何等的锋利,何等的残酷!”

    他命令赵佳前驱开道,赵佳应诺,身骑白马,瞥了人群中的空同明珠一眼,促狭一笑,随即严肃下来,纵马前去,手擎旗帜,大声说道:“三军上前,饮至,献俘!”

    ……

    号角是北方部族司空见惯的东西,一般用兽角做成,发声高亢凌厉,在战场上用于发号施令或振气壮威。

    然而龙城城头那一十二个大型铜号角,却是他们见所未见的,据猗顿意味深长地介绍,这是赵军将缴获的东胡青铜兵刃全部回炉铸造,做出来的造物。每一个都有腰身粗,摆在龙城北阙,与柳河那颗已经风干的头颅交相辉映,炫耀着赵国的赫赫武功。

    “啊呜呜呜呜!”

    当它们被****上身,鼓着胸腔的赵国壮士吹响时,部族首领们为之胆寒,空同明珠也捂紧了耳朵,整个世界都在巨号的嘶鸣下瑟瑟发抖……

    随着号角的吹响,龙城外的赵军兵营也陆续开出了整齐的兵卒,他们就在龙城北阙,赵无恤和众多塞外部族注视下列阵:只见中军万人结为方阵,皆白裳、白旗、素甲、白羽之矰,望之如荼,而其统帅胥渠则持素旗屹立中央,手中还持着虞喜的牌位。左军亦如是,皆赤裳,赤旗、丹甲、朱羽之矰,望之如火。右军亦如是,皆玄裳、玄旗、黑甲、乌羽之矰,望之如墨。

    三军三色鲜明,甲兵犀利,或持劲弩长戈,或着短戟矛盾,看上去威严无比。

    随后,在赵佳等人的率领下,赵国的轻车突骑也迈着整齐的步伐,呼啸而至。最前排的铁骑全副武装,兜鍪上飘洒红缨,玄色的重甲笨重却十分骇人,外面披着赤色的战袍,手持长达丈余的铁矛,骑的都是高头大马,战马披挂着类似赵无恤坐骑的具装皮甲。

    而后面的数千轻骑兵也不逊色,佩戴黑色刀鞘的直刃环首刀,有的还背着臂张弩,而在他们的马匹后面,竟然拉着一堆蓬头垢面的俘虏……

    这些人是在饶乐水和赤山一带被俘虏的东胡首领,经过一个月的囚禁后,今日被押到这里,行献俘仪式。

    众将上前献俘,赵无恤也不多看,一挥手让人拎到前面杀了,几百颗血淋淋的脑袋滚到一起,他们的血则被混入酒坛里,赵无恤亲手倒在盏中,第一盏敬战死的英烈,第二盏敬天地、鬼神,第三盏则与三军齐饮,犒劳有功将士!

    饮毕,三军步骑再度振旅,他们每走一步都发出杀气腾腾的呼喊,其声震动天地,看得塞外诸部面色煞白。

    之所以挑着这样一个日子又是阅兵,又是献俘杀俘,其目的,无非是杀鸡儆猴,向塞外各部展示自己的牙齿。

    效果是极其显着的,从未见过如此强大军队的塞外各部从首领到部民,无不胆寒,生怕那些自己步了那些东胡人的后尘。

    惶恐间,空同氏的族长两股战战,想起了猗顿说过的“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乘着三军呼喊停歇的寂静间隙,咬了咬牙,拉着女儿几步上前,下拜稽首,大声说道:“撑犁孤涂!”

    “撑犁孤涂!”其他看呆了的楼烦、白羊、林胡各部这才如梦初醒,学着空同氏,也朝着赵无恤的位置下拜,用阴山一带的胡语大声说道:“撑犁孤涂!”

    “撑犁孤涂单于!”

    聚集在此的塞外部族成千上万,齐齐发声,竟然不亚于方才的三军振旅。

    赵无恤有些不解,回过头,问身后精通塞外语言的赵佳道:“此乃何意?”

    受这场面影响,赵佳也激动万分,她在马上垂首,手放在胸口向兄长弯腰致敬,随后才抬起头,那已经许多年未曾弹泪的双目,已是热泪盈眶。

    “单于,意为广大土地的所有者,而撑犁孤涂!就是天子的意思!”

    在一片嘈杂的欢呼中,她嘶声力竭地喊道:“兄长,你便是诸部臣服的王,塞外的天之骄子!草原的撑犁孤涂大单于!”

    ps:嗯,明天结束草原篇

第1152章 塞外天子()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春秋之际,中原的城郭之民与草原上的牧民在宗教信仰上,有很多类似之处,比如他们都相信灵魂不灭与祖先崇拜,迷信鬼神、偶像崇拜并崇尚勇武,习惯盟誓,日常生活和军事生活中多行使巫术,巫履行宗教行为外还兼任医生职能。

    只是中原逐渐由蒙昧野蛮变得充满人文关怀和理性,但草原再过两千年还是那个鸟样。

    而两者之间最相似的地方,就是以“天”为核心的自然崇拜体系。

    草原上各部落对天充满尊崇,每年都有许多集会和节庆用于祭祀天神,各部落都相信,自己的祖先是被“天所立”,而若是哪个部落惹老天爷不高兴了,就会受到霜雪冰雹的惩罚,牛羊死绝。

    相应,的他们中间也有一个“天子降世,使引弓之民并为一家”的传说。

    现在,这个传说成了现实,然而草原的征服者,却是来自中原的金帐王。

    虽然是异族的征服者,但这并不妨碍草原诸部在赵军强大武力的威胁下,将赵无恤视为自己的“撑犁孤涂”,也就是天子。

    他们的五体投地和欢呼来的突然,却也恰到好处,这正是赵无恤在此检阅三军,杀俘立威希望达到的效果。他顺水推舟,欣然接受了这个称呼,自此以后,他不但是中原的伯主,还是草原诸部的“撑犁孤涂单于”,塞外的天子!

    这场献俘结束后,赵无恤在宽敞的金色大帐里接见了诸部首领,这些首领们进入辕门时,没有一个不是跪着前行的,谁也不敢仰视。

    倒是空同氏首领带来的那个草原少女初生马驹不怕虎,大着胆子,抬起头仔细瞧了瞧金帐的内外装饰。

    营帐入口两旁,赵无恤最信任的几名羽林侍卫矗立着,他们穿着染成红黑相间的铁札甲,头盔上有镀金的太阳标志。这些金属甲胄打磨得那么闪亮,以至于空同明珠能从护心镜上看清自己的俏丽的脸庞,那张脸是如此的动人,还穿着一身精心挑选的盛装。她已经从父亲的耳提面命里知道自己此行要担负的使命了,空同氏的兴衰,就压在她的胸脯上。

    所以,她哪有余暇来顾影自怜?必须以最光彩照人的形象入帐,博得金帐王的欢心。

    进入金帐后,环视四周,空同明珠简直无话可说了,这是她有生以来呆过的最大最华贵的帐篷,里面的空间比河宗城里最宽敞的厅堂还大,各种为赵侯炫耀富裕而准备的奢侈品比比皆是:十多张虎皮连接的地毯,毯子上林立摆放着长案几,案几上有镀金的酒壶,角杯铜樽,精致的银盘,盘上是中原的令水果,以及香喷喷的点心。

    除此之外,帐篷墙壁上海挂着一把长弓和一袋羽箭,兵器架上任何一把武器对于空同人而言都是神兵利器,而架子旁停歇的鹰隼,则是赵侯从东胡部落处得到的礼物。

    她跟着父亲和众部族首领下拜稽首,整个身体都贴在地毯上,抬起头时,她见到了金帐王的真容。

    这是一位很精神的中年人,之前阅兵仪式上那一身华丽的铠甲已经卸下,放在架子上,转而穿戴起中原的礼服,冠冕堂皇,威风赫赫,坐在中央的案几上,眼神如同他那只鹰隼一样犀利。

    并不是空同明珠理想中的夫君形象,但也不算差,据说他拥有一部分狄人血统,但空同明珠没有看出来,只看到了他身为中原君主的骄傲。

    空同氏首领就坐后,怯怯地说着祝福赵无恤身体安康,武功赫赫的话,请翻译的人一一转述,然后开始介绍起他的宝贝女儿来。

    “明珠是草原上最美丽的姑娘,她愿为撑犁孤涂单于献舞……”

    赵无恤微微颔首,准了。

    在明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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