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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侯庆这个夯货被说的目瞪口呆,几乎有纳头便拜的趋势,马忠也觉有趣,多日的烦闷消散不少。
这一日正说着,侯庆忽然拍着腿说道,“要我说,曹孟德也是个人物。”
这个话题有些敏感了,马忠没有接言。
侯庆果然是个没脑子的,不知哪根筋抽了说起曹孟德,接着就是没口子的赞叹。
“要说这马可真是好东西,兄弟跟着徐将军平叛,千儿八百的宗贼作乱,几十个骑兵呼啦啦冲过去,就撵的到处乱窜。兄弟就想,那西羌鲜卑打起仗来,漫山遍野的骑兵卷过来,那是什么阵势!”
侯庆说着就来看马忠他们。
马忠仍静听着不说什么,丁奉皱起眉头,王厉害则有些神往。
侯庆没看到惊叹,有些闷闷不乐,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
王厉害这几日蹉跎,也有些眼力价了,当即玩笑似的问道,“百骑长不是说着曹孟德吗,怎么说到西羌鲜卑了。”
“叫啥百骑长,都是兄弟!”侯庆脸色一缓,又眉飞色舞起来,“你想啊,那么牛逼的野人,又是在宽敞的大北方,还能被曹操、夏侯渊这些人打得大败,真是不简单啊!”
王厉害到底是个文官,政治觉悟比较高,连忙轻咳一声,打断侯庆的路线错误,“这话也不尽然,晁错曾经说过,汉人的刀更利,箭更远,甲更坚。击溃一些只知道骑马放牧的野人,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王厉害这个孬货终归是没有马忠那样的权威,侯庆当即就反唇相讥起来。
“既然如此,汉武帝倾国倾城打了一辈子,怎么现在还遍地都是胡人。”
马忠顿时无语,倾国倾城这词用的……还真贴切。
汉武帝为了讨伐匈奴,几乎是用上了汉人几代的家底,马忠以前看《史记平准书》的时候,总觉得司马迁当时是边哭边写的。
侯庆“遍地胡人”的说法也并不夸张。
现在北地胡人越发强盛,张角还未扑灭,紧跟着就是西北羌乱。
汉献帝要投奔曹操的时候,郭汜、李傕劫持天子,南匈奴就作为一只重要的力量参与了这次博弈。
之后,鲜卑人、匈奴人又不断出现在袁曹争霸的战场上。更不用说之后百余年,让无数人心中一疼的五胡乱华了。
王厉害听了争辩道,“胡人有马,来去自如。我们汉人披坚执锐,打不到敌人又有什么作用?那些北地胡人仗着兵强马壮,主动去邀击曹操,这才让曹贼有了些微功劳。”
“再说,曹贼打赢了又能怎样?人家输了要跑,你也只能干看着。若始终这样远远吊着,等你露了弱点他们再来,你能怎样?”
“当年李陵以步卒五千横绝大漠,被匈奴大军包围,不也是杀伤匈奴万数?可最后呢,人家就这样虎视眈眈的,拖到你箭尽粮绝,人困马乏,最后是什么下场?”
王厉害话锋犀利,说的正是中原对抗北地胡人的一大难处,战争的决定权永远在对方手里!
汉人容易打赢,但得不到决定性的胜利。而胡人不能攻坚,却能在汉人露出弱点后,决定性的给汉人一下狠的。
游牧民族的机动能力,在这个时代,绝对是逆天的!
霍去病靠着出其不意的深入立下不少功劳,但始终难以重创匈奴人。汉人可以捏出一个强有力的拳头,却又不能赌上这举国之力在茫茫的大草原上冒险。
匈奴人是靠迁徙游牧为生的,只要有水草的地方,到处都是他们的家园。
这样行踪诡秘,又充满危险性的对手,绝对是农耕文明的噩梦。
侯庆听了王厉害的话,先是下意识要反驳,接着眉头慢慢锁起来,长叹了一口气。
王厉害赢了辩论,却输了心情,跟着也是满心忧虑。
想到国家有着这么大的隐患,每个人的心情都沉重起来。
马忠面无表情的听着,想着不久后的五胡乱华,想着之后两千年华夏民族经历的重重磨难,黯淡下来的眼中有了一些残酷。
侯庆和王厉害两个人嗟叹一番,侯庆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马忠一句,“兄弟,你见识多,你有没有办法?”
马忠淡淡的回道,“当然有办法。”
侯庆一愣,他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想到马忠竟然能给出一个答案。
侯庆惊愕之余下意识的追问道,“什么办法?”
马忠平淡道,“北地胡人靠着游牧而生,也将因游牧而亡,因为牲畜是他们唯一的依仗。”
“草原上的牲畜以青草为食,而青草中的能量很少,因此那些牛马每天需要花大量的时间进食,之后不停的反刍咀嚼,维持生存。”
侯庆有些纳闷,这些东西和重创北地胡人有个蛋的关系?
马忠脸上没有什么表情,阴冷的话却像是吐出的毒蛇信子,“所以,草原上的牲畜大多有着相对固定和集中的发情期,让它们可以在水草丰茂的时候产下幼崽,不然那些幼崽就会孱弱不堪。”
“那么,等到那些母牛、母马临近分娩的时候,我们就……”
侯庆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马忠的左手攥紧了配刀,平淡的声音忽然变得粗野而高亢激昂,“召集起男人们!配上利剑!带上长弓!穿上坚甲!驮着喂马的麦豆!”
“找到他们!驱赶他们!然后……”
马忠咧开嘴,露出了好看的白牙,“跑死所有母马!”
(本章完)
第11章 侯庆是个MT()
一整天马忠都是在情绪消沉中度过,他反复拷问自己的良知,一遍遍确认自己的丑陋。
只要这个计策公诸天下,那么靠着机动性玩弄汉军的北地胡人将被马忠一口咬住要害,开始不停的流血。
这种残毒的手段,已经违背了基本的人道。
王厉害满是不可思议的时不时打量马忠,丁奉虽然没说什么,但是整个人的精气神都焕然一新。
至于侯庆这个憨货,已经把马忠像神人一样敬奉起来。
不过很快,马忠就见识到了侯庆的另一面。
之前马忠屡屡称赞侯庆雄壮的有如熊罴,但当一只巨大的黑熊人立着从林中猛然冲出来,攻击他们的时候,马忠才发现自己果然有识人之明。
当先开路的侯庆毫无畏色的咆哮一声,直接冲上去和那黑熊正面硬刚!
这个举动连丁奉都大吃一惊。
随着他们的搏斗,丁奉的目光开始变得震撼。
之前他一口气将侯庆打爆,心中不免对侯庆存了几分轻视。
这时候丁奉才看到侯庆的真正长处,那就是强横力量之外的超长耐力!
虽然只是几个呼吸的功夫,但那熊极擅扑击,力量对抗的强度绝对超乎想象。侯庆正面硬刚熊罴之余,还能撕扯住黑熊的毛皮,粗喘着一拳拳的往上砸。
这简直就是个强力的MT啊!
丁奉不敢怠慢赶紧冲了上去加入战团,他的爆发力极强,两人合力,很快打死了那头黑熊。
这头黑熊是上天给他们的意外的礼物。
马忠等人像是狩猎的狼群一样,围着熊尸在这里停留了两天,马忠也吃了大量的肉。
在这之前,纵然几人照料的细心,马忠也不过比别人多吃几粒鸟蛋,多啃几颗野果罢了。
仿佛从这之后便有了好运气。
几人拿着武器在林间穿梭时,又找到了一个大蜂巢。
在马忠的计谋下,他们轻易的解决掉密密麻麻的蜜蜂,得到这个完整的蜂巢。
蜂巢掰开,就有金黄的蜂蜜流淌。
几人就站在大树下将蜂巢分食了。
侯庆和丁奉挑出蜜蜂的幼虫津津有味的丢进嘴里,马忠只掰了一些带着半凝固蜜糖的蜂巢咀嚼。
或许是习惯了这样的颠沛流离,或许是乱世的觉悟终于深深的烙印在身体里,马忠的身体开始逐步康健,体魄也渐渐野蛮。
握了握双手,臂膀上有了不小的力量。
走了许多日,路途渐渐平坦,山林也不那么密了。
这个时代的南方到处都是野蛮荒芜,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并不依赖货物和人力的流通。
一个村镇和另一个村镇之间,如果土地肥沃或许有人开垦,如果是山泽丘陵,就会像完全未经开拓的原始森林一样充满了威胁。
除了一些自然形成的道路,只有一些较大的城市有驿道勾连。
在雨水丰沛的南方,稀疏的人类和他们低下的生产力还不足以威胁到大自然。
——直到数百年后,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