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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者-第7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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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有一点,这些全都是最好的杀手,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没有杀气,作为一名杀手而言,手底下的命不知道有多少,当他们可以把杀气全部隐藏起来之后,就已属于杀手中的大师级。

    “目标已确定,24小时准备时间,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大天使拉贵尔发出清脆的声音。

    这声音跟他的外形压根两码事,如果只是听声音的话,会让人第一反应是个年轻的男孩子,可事实上他跟死神没什么两样。

    “计划。”西装革履的杀手说道。

    “屠岛。”大天使拉贵尔说道。

    “……”

    所有的杀手完成集结,他们有24小时的时间准备自己所有的杀人工具,然后赶赴任务地点。

    每个人都有小岛的信息,接下来的屠岛就看他们采用怎样的杀人方法了。

    这边大天使拉贵尔完成人员的集结,那边葛震跟苏暮雪乘坐直升机在附近游玩,对于大天使拉贵尔要来的事几乎没有任何反应。

    “真漂亮呀!”苏暮雪发出感慨声:“国内永远也见不到这样的海。”

    “最主要的是永远也吃不到最干净的海鲜。”葛震笑道。

    就海景来说,国内的海的确一塌糊涂,完全没有可游玩性,吃的海鲜也是如此。

    海都那么脏了,能有什么好海鲜?市场卖的海产品,又有多少是真正深海的?

    “可惜不是自己的国家。”苏暮雪说道:“也只能看看外面的景。”

    “是呀,不是自己的国家。”

    “……”

    有一种情愫叫触景生情,他们想家了,不是小家,而是那个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家。

    在外面,你永远体会不到大排档喝着啤酒吃着烤生蚝的乐趣,也永远找不到辣炒蚬子的感觉。

    “葛震,我们还能回去吗?儿子还在国内,他还小。”苏暮雪的声音充满忧愁。

    虽然这不是她生的,可是她从一点点的时候带大的,别说养了这些年的孩子,就算养了这些年的一条狗,也都充满难以割舍的感情。

    “儿子……儿子……”

    葛震眼神黯淡,他何尝不想儿子,何尝不想儿子围着他爸爸爸爸的叫个不停。

    “葛震,等所有的事做完之后我们回家好不好?把霍鹰扬也接回家。”苏暮雪抓着葛震的手柔声说道:“不一定非得呆在南极,完全可以回国,回来之后也能找到合适的条件。再说了,你要让震雪从此以后永远看不到父亲母亲吗?我们可以回家的,真的可以回家,孩子需要你,孩子也需要他的亲生母亲。哪怕你们都被冰封上,但他也知道自己有父母。”

    葛震没有说话,眼神里出现落寞之色,很明显是苏暮雪说到了他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葛震,英雄不是你这样做的,英雄不该像你这样苦。”苏暮雪心疼的说道:“你已经做的够多了,难道做完一切之后还不能回家吗?非得等到死了以后才有家可归?”

    “英雄……”葛震声音低沉,充满无奈的说道:“以前我最想做英雄,但一直以来都不敢承认自己是英雄。但现在我承认了,我是英雄,我还是国之大英雄,可成为英雄之后才知道所有的英雄都是苦的。为什么英雄喜欢烈酒?因为只有烈酒才能短暂的冲淡内心的苦!”

    英雄呀……兵者全都是英雄,兵者葛震可以是国之大英雄,但他的苦谁能懂?

    你看他搅风暴战恶敌,在整个世界掀起大风大浪,嚣张跋扈,不可一世,出尽了风头。

    当所有人都认为这是个传奇人物,哪怕恨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难以超越的神话。

    越风光越凄苦,从前葛震感受不到,现在他感受的非常清楚。

    如果他是一个大反派,当正派要杀他的时候,当正派知道他连最爱的妻子都保护不了,只能像活死人一样被冰封在那的时候,或许也会升出同情吧。

    “英雄就是付出,永无止境的付出,直到付出最后一滴血……”葛震深深的叹了口气:“暮雪,我不想做英雄了,很多时候我只想做一排二班的列兵葛震。”

    这才是他的心里话,葛震想回去,在经历这么多之后,他真的想回去跟曾经一样单纯。

    可惜再也回不去了,他的身上只有一个标签国之大英雄!

    ……

    

929 杀手群登岛() 
成功的人有成功人的辛酸,失败的人有失败者的苦楚,不管怎样,成功的人总是比失败者付出的更多,你想有多少回报,就得有多少牺牲。

    葛震也只是肉体凡胎,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正常人的思想,从矿山中爬出来的他永远也脱离不了底层。

    但这没关系,不管怎样,他都要把这条大英雄的路走到尽头。

    夜色如墨,整个小岛在黑暗的笼罩中呈现出特别紧张的气氛,别墅里更是紧张到让人压抑。

    杰森跟疯王亲自贴身保护安迪斯,两个人把精神提升到极致,如临大敌。

    倒是安迪斯非常淡定,他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慢悠悠的喝着红酒,看起来一点儿都不紧张。

    不光他不紧张,而且还让杰森跟疯王不要像如临大敌一样。

    “轻松点,放轻松,只是一个大天使拉贵尔要来杀我,没什么大不了的。”安迪斯笑眯眯的说道:“想杀我的人多了,从小我那个混账弟弟就像把我给干掉,可我不也活的好好的吗?大天使拉贵尔是挺厉害的,可我那亲爱的混账弟弟都杀不了我,他凭什么能把我杀掉?他,只是我们的家奴罢了,还有奴才能把主子杀掉的?”

    这个家伙是真的一点不紧张,这是常年训练并且身处高位养成的习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凭这一点,安迪斯就有成为金葵花王的资格,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会受到重点栽培,作为唯一合法继承人存在。

    当然,这个家伙喜欢作死,对于喜欢作死的人,谁也拦不住。

    “殿下,在我们的保护下你可以不用紧张,但我们必须提高警惕。”杰森盯着外面的黑暗说道。

    “也对,毕竟这是你们的工作……咦?你们的手里为什么要提着箱子?”安迪斯好奇的问道。

    杰森跟疯王的手中都提着一个箱子,黑色的,看起来就是那种普通的手提皮箱。

    “殿下,这是防弹装备。”疯王头部带转的说道:“折叠起来的时候是箱子,打开之后是防弹板,撑开之后则是一面防弹墙。在防弹板的情况下,可以有效阻挡12。7口径狙击弹头的冲击,在变成防弹墙之后,可以阻挡住7。62毫米口径重机枪长达五分钟的扫射。”

    “这么强悍?”安迪斯一脸诧异:“我记得从前我出行的保镖也没有带这玩意。”

    “这是标配,总统保镖都会用这种装备。不过我们现在用的装备更强悍,超过总统保镖的标配。”疯王说道。

    一边回答这个傻逼殿下的问题,他还得死死盯着外面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真想抽对方一顿。

    现在他们变攻击为防御,本身就是豁出命的事,偏偏这个安迪斯殿下还废话连篇。

    “懂了,可以充当人肉。我说嘛,怪不得从前我出门的时候保镖不带这东西,我一出门身边最少有三百多保镖,哪需要这玩意呀。”安迪斯咬上一根雪茄,含糊不清的说道:“以后要是每个保镖都配上这玩意就厉害了,火箭筒也没用。”

    听到这话,不管是杰森还是疯王,都想扇这个家伙,因为他们不怎么喜欢富人家的孩子。

    安迪斯殿下是富人家的孩子,而且还不是一般富人家的孩子,属于那种稍微流出一滴油,都能让人富几辈子的存在。

    “喝杯酒?”安迪斯拿起酒瓶。

    “殿下,我们在工作,请尊重我们的工作!”杰森没好气的说道:“如果你死了,就是我们的工作失职,以后走到哪里都没活干了。”

    “放心,我不会死的,一个奴才能杀死我吗?很明显,这是不可能的。”安迪斯耸耸肩膀继续说道:“如果奴才能把主人杀死,那这个世界就真的变天了。”

    杰森跟疯王不再说话,不想再搭理这个脑子有病的富人家孩子,把所有的精力放在防御上。

    ……

    夜晚是个最特殊的存在,到了整个环境漆黑如墨的时候,人内心中所有处于暗处的欲望就会蠢蠢而动。

    夜生活,就是放纵。

    毒品、美酒、女人……还有无穷无尽的犯罪,每天都在夜晚的时候发生抢劫、绑架、杀人。

    夜是最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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