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二狗悲哀地想,难道要一夜风,风干尿。过了好一会,等到他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了,周雨桐终于鼓足了力气走过来,将水倒在纸巾上,轻轻地帮助李二狗洗脸。
李二狗发现这女孩的性子变了,无论你和她说什么,她就是咬着嘴唇不言也不语,一下子从话痨变成了哑巴。
李二狗万般无奈,只得闭上眼睛,重新疗伤。
一夜过得好快,第二日一股浓郁的香味传进了李二狗的鼻中,原来周雨桐正在烧烤一只兔子,兔子金黄发亮,大颗大颗的油脂滴落下来。
李二狗不由地食指大动。
“你醒了,可以吃了。”周雨桐撕掉了一只兔子腿,递到李二狗嘴边。
李二狗伸手要接,却被周雨桐按住了手,道:“你受了伤嘛!是病人,我喂你吃,你不要动了!”
“没事,我的手可以用了。”
“不行,那也要好好休息的。”周雨桐十分坚决。
李二狗不明白,有时候一个女孩喂一个男孩吃东西,她会被吃东西的男孩,更有满足感。
这就是少女心思吧?其妙不可言!
………
今天这章来得有点晚了,是因为我心中忐忑。明人不说暗话,明天这本书就要上架了。
为什么呢?一切为了钱!俗,俗,真是俗!我也知道我是一个大俗人,曾经我也有梦想,也是年少气盛,视金钱如粪土,人生最得意莫不是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我曾经为自己的青春写下了墓志铭,不揣冒昧,贴出来搏诸君一笑。
待到青春寿终正寝也算死的其所,
坟前立他两座墓志铭。
一写少年风流风花雪月花前月下卿卿我我,
此碑少儿不宜写罢便埋掉常伴青春与泉下。
一写壮怀激烈奋斗不息头破血流死不回头,
此碑可留在坟头不为流芳千古权当激励来者 。
哈哈,到头来我发现自己是一个大俗人,眼中只剩下钱啦!没办法啊,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没有钱,我怎么活!?
可能我说的有点白了,没办法啊!大多数作者都是这幅模样,无非是拉关系,说软话,打苦情牌,因为读者是爹娘啊(这话说的够没品的吧,生活啊,往往使得一个人放下身段,世上有几个人不曾屈膝过生活呢?)。
没有读者,便无法生活下去啊!我也是一样的,不过我知道自己文采不行,忽悠不了人,只能实话实说。
那些陪伴我的,无论是曾经陪伴的,还是继续陪伴的,谢谢你们,虽然没有一路看尽春华秋实,但是那些守候使我觉得不孤单,我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突然想写一首诗,一首荒唐的诗。
我有一个梦想!
我梦想有一天能坐在家里养活自己。
我梦想有一天有一个温柔的妻子,红袖添香,我写书她看书。
我梦想陪有一天陪那个还不曾出现的人看尽人间春色。
我梦想有一天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哈哈哈,激情彭拜,但是脑子不好使,写不出来什么。大家别见笑啊,谁还没有一个白日梦。
总之就这样了,有钱的明天捧一个场,明天是第一天,爆发一下十更,听说爆发一下能涨订阅,不知是真是假的。
不能再陪伴的,这里说一声谢谢,大夏天的有钱买个冰棍降降暑,反正免费的书那么多,大风有自知之知明,自己的书又不是什么神作,非读不可。
最后一句话,没有君子,不养艺人。江山父老能容我,不使人间造孽钱!哈哈哈最后一句话竟然是剽窃他人的捂脸羞羞!
第119章 住你眼中 一颗眼屎()
李二狗咬了一口兔肉,香脆可口,更妙的是其中竟然有丝丝咸味,赞叹道:“女儿家果然心细,走到那里都带着盐巴的。”
周雨桐咯咯一笑,掰开兔子,只见兔子的腹腔之中,装着一些黄黄嫩嫩的东西,解释道:“盐巴是没有的,不过我在这里面装了野盐花,野盐花自身带有盐分,和兔子一起烧烤,盐分浸入到兔肉之中,便和撒了盐巴一样的。”
“真妙啊,这野盐花还真是个宝贝呢!你懂得可真多!”
周雨桐受他一声赞叹,心中欢喜,笑道:“我怎么说也是医科大毕业的啊,本草中的一些植物,还是认识的。”
接下来的几日之中,李二狗可谓大饱口福,每日里周雨桐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李二狗很纳闷一个小姑娘家怎么能捉住这些野物,问了几遍,周雨桐都微笑不语,也只好作罢。
这一日李二狗的伤势终于痊愈了,其实若非是周雨桐那一日害他吐血伤了元气,早几日他的伤势就好了。
李二狗心中对周雨桐越发好奇,这日伤势虽好,却依旧假装疗伤,等到周雨桐出外打猎便悄没声息地尾随在后。
却见周雨桐一路在山岩之上攀爬,山道上不时有野兽出没,她盯着看一会摇摇头,好似不十分满意。一直转了两个时辰,她看到峭壁上的一只野山羊,微微地点了点头,不再走了,就静静地在那里等待。
这山崖极为陡峭,李二狗自己攀爬上去还有可能,但是周雨桐是决计爬不上的,而且看样子,她就是静静地坐着,完全没有打算攀爬。李二狗心中好是纳闷,心道难道要等山羊来“投怀送抱”,心甘情愿变成二人口中美味不成吗?
正在不解的时候,只听得咣当一声响,野山羊脚下的一块石头松动了,山羊连带着石头一起从峭壁上滚落下去,竟然就这么活活地摔死了。
周雨桐站起身来,拍了拍手,走到山羊面前,喃喃地道:“山羊大哥,可对不住了,你不幸去了。你这身血肉,与其被那些野兽吃了去,不如让我们吃了吧,我们心中还念你的好。”
周雨桐将野山羊扛在肩上,明显不轻松,但是却咬牙坚持。
李二狗心中真是纳闷到了极点,要知道山羊这种动物,生长在悬崖峭壁上,悬崖峭壁对其而言就如康庄大道一般,偶有失蹄摔死的不是没有,但是你要是在山崖上等待,就如守株待兔一般,多少年也不知道能遇到一次。
但是,周雨桐显然知道这山羊会摔死,这不是比传说之中的诸葛亮还要神吗?
李二狗再也压不住心中的好奇,从藏身之处,跳了出来。
周雨桐一眼看到李二狗,惊道:“你好了,竟然全好了!”满脸都是欢愉之情,她也是真高兴啊!
李二狗微微一笑,道:“这还不是多亏了你,每日里用山珍为我进补,自然好的快一些。不过话说,你打猎的手段还真是高明,今个儿竟然猎获了一个大家伙。”
“碰巧啦,不过是运气好!”
“这也太巧了,话说这山羊也真是乖,知道你在这里等待,就一头撞下来了。”
周雨桐突然变得很慌张,脸色傻白,过了好一会,开口道:“你都看到了?”
“嗯!”李二狗点了点头。
“给你,以后一个人在山里照顾好自己。”周雨桐一把将野山羊塞到李二狗怀里,捂着脸跑开了。
这都是什么事啊?李二狗完全被这姑娘搞晕了,就好像是自己欺负了她一样。
周雨桐一路奔跑,一直奔跑到丛林之中,植被繁茂的地方,她确信李二狗不会听到自己的声音,才放声痛哭起来。
她不是诸葛亮,不懂得阴阳术数,但是她有一双眼睛,这双眼睛很特别,能看到鬼,还能看到生死,不管是人还是动物,临死之前身上都有异样,她能看透。这些日子李二狗所吃的山珍,都是她等在临死的动物身边,捡来的。
所有知道她这项能力的人,都远远地躲开她,把她当成一个怪人,更视她为倒霉蛋,其实有时候主要是因为她心软,她会忍不住告诉将死的人真相,在死亡发生以前,那些人把她的话当成笑话,亦或者当成诅咒,等到死亡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就将她视为妖人,当成丧门星。
从小到大受了太多的伤痛,她渐渐地学会了孤独,一般不和任何人交往,因为每一个知道她这项能力的人都会自觉地离开她。即便相信她全无恶意,只是善意提醒,但是有谁喜欢和一个能看透自己生死的人做朋友呢?
生死人之大事,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必然要死,但是都本能地逃避,不愿意知道自己的死期。
这些年一个人生活,周雨桐已经渐渐地学会了冷漠,她认为自己的一颗心已经冰冷如冰,但是她今天依旧好心痛,好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