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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是看护好直升机。
六个人,其中包括非战斗人员宋石坤,另外还有一只宝贵的皮箱。
这样的阵容,要想偷偷潜入镇子不被敌人察觉,很难。
“思理,这里交给你负责。原地待命,宋大夫的安全是第一位!若是宋大夫有个闪失,你自己看着办!”
“明白!可是,老大你呢?”
“我?嘿嘿!老子去把对方的观察哨做了!”
魏可和宋石坤打个招呼,随即,像只灵巧的豹子,消失在周围的黑暗中。
身后,郝思理羡慕地盯了一眼魏可的背影,却没多啰嗦。
经过了栗敢市政府军营内的那次变故,郝思理似乎一瞬间长大了几岁,也变得成熟了。
他的性格依旧,但,如果有人仔细观察郝思理,就会发现这个性格暴戾的家伙,无论说话做事,都比以往稳重三分,尤其是在场合下,很自觉地把自己当作一名军|官来要求。
是人都会长大,越是经历得多,成长越快!
郝思理就是如此,原先的他是一柄锋芒毕露的利刃,现在,锋芒还在,却被藏在鞘内,变得含蓄。
“你们老大一个人,能行?”
现场的几个人中,会提出如此问题的,自然只有宋石坤。
宋石坤虽然只是个军医,却也和军人挂钩,不是啥也不懂的愣头青。
这黑灯瞎火的,周围啥也看不清,魏可一个人去对付敌人的岗哨,却连对方的人数、位置统统不知情,这样的安排,在宋石坤看来,简直是胡闹!
这样一个人当老大,能干成什么事?
自己把性命交付在这样的人手里,是不是太草率!
要知道,他宋石坤不仅仅是自己的一条命,他还想着让魏可帮他搭救张三刀,万一魏可莫名其妙死了,他一个人陷在形势复杂的M北,哭都没地方哭去!
“宋大夫你放心!我们老大,只有他杀人,没有别人杀他的道理!”
郝思理回答的理直气壮。
旁边的另外几个人都点头,就连付文涛都不例外。
宋石坤被噎了一句,心里很沮丧。
靠!这个姓魏的,看模样似乎挺厉害,开直升机的技术也很牛逼,就是做事不靠谱,不仅姓魏的本人不靠谱,他周围的人也都不靠谱。
什么叫只有他杀人,没有别人杀他?
真要那样,这人就不是人,而是神,神,这让世界上不可能有神!
魏可当然不能是神。
但,他可以把自己暂时扮演为神,黑暗之神!
小欢再次被放了出来。
这样的环境里,如果不用上小欢的特殊能力,真叫作天理不容。
一团灰色绒球般的小欢,跳到地面上,提起鼻子嗅了嗅,就对准一个方向小跑过去。
魏可立刻跟上,手里抽出一把黑沉沉的匕首。
公平?
这个世界上没有公平可言!
掸家族布置的观察哨,都是面对孔特木一侧的,因为,他们的主要目标在镇内,而身后即便有人,也只能是自己人,傻子才会把注意力放在身后。
魏可在小欢的带领下,由身后而来!
话说,07分队目前的一整套服装,都是从国内厂家订制,做工用料绝对是精品。
就拿鞋子来说,厂家是南方著名的户外运动鞋大品牌,骆驼牌,人家原本就是做户外山地鞋的,生产的鞋子防滑防水,穿着特别舒服,根据那措方的要求,又在鞋底内暗藏了一块小钢板。
高价订制鞋子,质量好,走起路来,既稳又没有声音!
魏可很快就发现了第一个目标。
那是一个背靠大树坐着的人。
这人面朝镇内的方向,很悠闲地坐在那里,如果从对面的位置观察,由于有树干作为背景,一定很难发现他,只不过,魏可是从后面上来,借着远处火堆的光线,很清晰地看见这人的侧脸。
黑暗中,魏可十分耐心地等在那里,仔细观察。
在他的身边,小欢极为乖巧地趴在地上,一点声音也没有。
足足观察了两分钟,魏可终于确定,这名观察哨的身上,应当没有藏着通话器之类的设备,也就是说,掸家族采用的是最原始的联络方式,靠两条腿跑路。
这样最好不过!
既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魏可没兴趣。
蹑手蹑脚上前,魏可一直走到了这名哨兵身后的位置上,对方居然一点没有察觉。
魏可握紧拳,陡然一拳击出,正中那名哨兵的太阳穴!
这一拳打得又快又重!
哨兵连一声都没吭,浑身一软,顺着树干往下滑倒,而魏可赶上一步,伸出双手,扣住对方的脖颈,用力一扭,只听咔吧一声响,对方的脖子顿时被扭断。
摸哨,为什么不是很潇洒地一刀割断对方喉咙?
错!割喉是最不合适的一种招数。
人的咽喉是致命部位,一旦喉管被割断,几乎必死无疑,但,咽喉却不是可以致死的部位,一个人在喉管突然被割断的情况下,并不会立刻丧失行动能力,甚至能思考,能做出开枪等动作。
更要命的是,割喉会造成的鲜血溢出,搞的血糊糊。
战场上,但凡有经验的士兵,对于血腥味都很敏感。
尤其是那种浓烈的血腥味,距离很远就会被人发现,从而暴露自己的位置。
所以,摸哨最有效的攻击部位,有三个,心脏、颈椎、大脑,这些部位一旦被严重打击,要么造成速死,要么失去反应能力,是最佳选择。
太轻松了!
魏可出手就搞定了一名暗藏的哨兵,他甚至还有闲心,把哨兵的尸体扶正,靠在树干上,如果有人突然来到这里,会以为这里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这哨兵依然在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336章 黑人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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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两个,三个!
魏可以极快的速度,扫荡掸家族埋伏在角落里的观察哨。
在一对一的情况下,这些哨兵不堪一击,自始至终,没有一名哨兵有机会开枪反击,甚至连惨叫一声的机会也得不到,一切在黑暗中发生,又在黑暗中结束。
很快,魏可将镇外的西侧,也就是最靠近山区的一侧,几乎扫荡一空!
“最后一个!再干掉一个就足够了!”
魏可不是跑来杀人玩,他清除敌方哨兵的目的,是不想在宋石坤等人孔特木的时候,遭到意外袭击,所以,能将这个方向上的哨兵全部杀死,已经足够。
接下来的这名敌方观察哨,位置选的极好。
这里同样也有一棵树,哨兵没有靠在树边,却躲在了附近的一块大石头旁。
这哨兵的身上披了一块布,远远望去,像一块不起眼的石头,假如没有小欢的带路,魏可甚至会遗漏对方的存在,不得不说,这家伙的潜伏能力很强。
对方的身体四肢,全部藏在暗处,魏可无法看见对方手里的武器。
派小欢上去偷袭?
在今天的摸哨过程中,魏可一直坚持自己出手,仅仅将小欢作为一件,那是因为,小欢的攻击力虽高,却很难一下子杀死对方,也许在挣扎的过程中,哨兵就会扣动扳机。
这一次,魏可依然选择让自己动手。
小心地选择了哨兵的正后方,魏可慢慢地往前接近,没有脚步声,也没有呼吸声发出。
魏可的双眼,死死盯牢前方哨兵的背影,左手握住匕首。
这是战斗前短暂的宁静时刻,优秀的特种兵,早已经过无数次的训练,他们与常人不同,由全身放松的静止状态,到突然暴起发难,不需要预热时间,直接就能进行战斗。
突然!
哨兵的脑袋轻轻动了一下!
魏可十分肯定,对方的这个动作,并不是由于自己的姿势不舒服,想放松一下僵持的肌肉,而是发现他了!
如果一定要问魏可理由,他自己也说不清。
这是一种战士的直觉,反正他知道,哪怕自己很小心,一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却已经暴露,对面这哨兵的感知力很强,对于危险,同样也有着直觉。
嗖!
魏可脚下发力,向前猛冲!
这种时候,比的就是反应速度,看谁动作快。
既然敌人已经发现他,再慢慢往前移动,无疑是愚蠢。
果然,对方哨兵的确是察觉到了魏可的存在,就在魏可向前一扑的同时,猛然扭头来看。
那是一双亮的有点吓人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