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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人立而起的时候,远比云琅高大,愤怒咆哮的时候更是将兽中之王的威风展露无遗。
轻轻一个纵跃,大王就越过高高的栅栏进入了鹿圈,他伸长了脖颈,围着那头勇敢的雄鹿慢慢的踱步。
被这头雄鹿弄得毛发散乱的小老虎这时候终于有了精神,跟在父亲身后向这头雄鹿咆哮。
终于,强大的压力让这头雄鹿无法忍耐了,低着头凶狠的向老虎大王扑过来,在它的身后是一大群无处可去的母鹿跟幼鹿,如果再不赶走这头老虎,族群就会覆灭。
如果是在旷野中,雄鹿自然会率先逃跑,等待老虎捕捉到体弱老迈的同伴吃饱后,再停下来。
现在,不一样了。
跟随这头大雄鹿一起发起冲锋的还有三头雄鹿,而其余鹿群在另外一头雄鹿的带领下,重重的撞向鹿圈大门。
老虎大王楞了一下,从来没见过鹿会主动向他发起进攻。
再看看那三头鹿完全是疯魔了,就警惕的闪到一边,又发现这三头雄鹿完全是不要命了,这才迅速的跳上栅栏,眼看着那三头鹿的大角狠狠地撞在栅栏上,弄得木屑纷飞。
如果不是大王一爪子把儿子捞起来,疯狂的撞击一定会将他的儿子撞得骨断筋折。
为食物拼命这种事情,大王已经很久没有做过了,他觉得不值。
雄鹿发疯般的撞击,终于有了结果,一根粗壮的木头被撞断了,然后鹿群就从鹿圈里夺路狂奔。
蹲在栅栏上的大王,郁闷的一爪子拍翻一头鹿,算是有了收获,小老虎嗷的叫了一声,就扑在那头被父亲拍翻的鹿身上,狠狠地咬住了鹿的咽喉。
云琅觉得很无趣,还以为会看到一场虎鹿大战的场面,没想到大王在关键时刻居然逃了。
就来到大王身边,仰着头瞅着依旧威风凛凛的大王道:“怎么说?这是避实就虚?你什么时候学会用兵法了?”
大王如同一只大猫一般蹲在一根大木头桩子上,高傲的瞅着落荒而逃的鹿群,不理睬云琅。
小老虎拖着那头野鹿往家里走,老虎父子现在都不怎么喜欢把自己的皮毛弄脏,云音给他们父子留下的印象很深刻,弄脏了皮毛就要去洗澡……而洗澡的过程苦不堪言。
司马迁也是一个喜欢白雪的人,大雪天打着一把伞,在雪中漫步是他最喜欢的活动之一。
事实上,这人不但喜欢雪,还喜欢雨,喜欢风,如果说的糟心一点,他还喜欢各种灾害气候……比如蝗灾,旱灾,水灾,地龙翻身……
艳阳高照的气候是他最厌恶的,因为这样的天气里,激发不了他那颗史官之心。
有无穷的事件记录的史官才是好史官,平安枯燥的日子就是史官的大敌。
游逛的时候正好看见云琅跟老虎大王有说有笑的从草坡上下来,就举着伞在路口等待。
“君侯与野兽相处其乐无穷,与人相处则处处提防,噫,人与兽大不相同!”
云琅道:“虎无伤人意,人有害虎心,某家身居高位,嫉妒者众,不得不提防尔。”
司马迁大笑道:“又出现了一位甘愿与野兽为伍,也不愿意与人为伍的人。”
云琅笑道:“这么说,还有以为咯?”
司马迁道:“很多,数之不尽,自古以来,走上野兽之道的人,终其一生,只能与野兽为伍。
君侯用野兽的标准对待人,也许会于已有利。
但同时也是走上了绝路,自己也只能成为野兽。从此无法再与“人“为伍,从此再无安全的宁日。”
云琅知道司马迁对他近年来的做派有些不满,也不回答,只是摇摇头道:“与人接触的多了,我就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老虎了。”
司马迁点头道:“何不求去?”
云琅白了司马迁一眼道:“如今天下,正是风起云涌之时,正是大丈夫追风博浪之时,焉能轻言退却?”
司马迁笑道:“君侯今日不退,日后想要再退恐怕绝无可能了。”
云琅看着司马迁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司马迁叹口气道:“皇长子不日就要回京,据说对君侯不利!”
云琅笑道:“皇长子入京,马上就要被立为太子,云某出力甚多,缘何会对我不利?”
司马迁道:“施恩与受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君侯早做准备吧。”
第九十六章欲盖弥彰()
第九十六章欲盖弥彰
司马迁的路子其实很广,自古以来,所有的太史公都有自己的消息来源。
一部史书,绝对不仅仅是太史公自己的,其中融合了很多人的心力。
云琅知道司马迁说的是真话,对他来说却没有多少意义。
刘据应该成为太子,却绝对不能成为皇帝!
这念头在他脑海中早就生成了。
刘据成为太子对分化皇权有很大的作用,可是,一旦他真的成了皇帝,云琅觉得自己的苦日子又会来临。
很多时候,权臣们不喜欢一个成年皇帝是有很正确的理由的,没人喜欢将一个喜怒无常的人顶在脑袋上,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来做主好一点。
年幼的孩子当皇帝那就太好了,尤其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当皇帝,小孩子当皇帝的每一天,绝对是所有大臣们渴慕已久的节日,且每天都是。
董卓这个蠢猪做的最糟糕的一点就是太不尊重年幼的皇帝了,然后才会被看不惯他的人群起而攻之。
如果将云琅放在董卓的位置上,他绝对会把刘协,刘辨兄弟二人当神一样的供起来。
给他人世间最尊贵的待遇,让他们成为世界上最高贵的人,高贵到没有朋友的那种人……
皇帝其实就该送到天上去,成为神!
神,就该高高在上,俯视人间,而人间的任何事情都跟神没有太大关系。
人间的事情就该让人说了算。
强势的王朝一点都不长久,只有弱势的王朝才能长久存在,这就是周天子为什么会有八百年江山的原因。
所以,云琅真的不是很在乎刘据。
不管刘据如何愤怒,对云琅来说,他就像一只奶狗一样在冲着他狂吠,抬脚就能踢走。
司马迁看到了云琅眼中的不屑之意,很担心的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认真的道:“我只想让所有汉人过上人该过的日子,这么伟大的种族,天生就该成为世界的统治者。”
“你这是在做梦!”司马迁放心了。
云琅笑道:“我给自己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然后就朝着这个目标前进,能否完成我不管,我只管前进。”
司马迁自己就是一个疯子,却不愿意跟更加疯狂的人说话,云琅这人吹牛吹习惯了,这么好的一个下雪天,只听疯子的胡言乱语,那就太浪费了。
于是,撑着伞在雪中漫步的人继续去漫步,跟老虎说笑的人继续跟老虎说笑,两不相干。
大雪继续在下,下的纷纷扬扬,肆无忌惮。
全世界都被白雪遮盖,松林那边不断传来松树折断的声响,云氏后山的竹林里也有竹子折断的声音相应和。
在漫天大雪中,霍光终于完成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书。
在大汉时代,出一本书很难,不论是《吕氏春秋》还是《淮南子》,这些书都是集很多人心血之大成之作。
千金一字,就是这些人对书籍的要求。
云氏印书作坊出现之后,才让书籍真正成了书籍,真正拥有了书籍传播知识的功能。
在云琅出现以前,大部分的书籍都是孤本,也就是说,不论书写的多么精妙,大部分只有一本。
这就是为什么黄石公传书给张良的时候会有那么多人羡慕,并且把这事弄成了一个传奇。
用手抄书,根本就不是传播学问的好路数。
想要一本书全天下人手一本,这几乎不可能。
霍光自然是早就知晓这个道理的。
身为西北理工开山大弟子,整理西北理工的学问,然后将之刊印成书,最终发扬光大是他的使命。
这些天以来,他没干别的,就是一心在整理师傅教授的各种学说,编篡成书。
孔夫子的弟子们能把先生的讲义编篡成《论语》,霍光觉得师傅的学说整理之后,就该叫做《自然》。
陈铜过来取书稿的时候,霍光非常的不放心,西北理工一脉对世界的认知,对自然的认知,才是师傅所有学说中最璀璨的篇章。
如果被陈铜这个夯货万一给泄露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