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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6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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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伺候汉皇了,跑过来伺候一下匈奴单于,就是为了有不同的感受!”

    “汉皇杀了你全家?”蒙查很好奇。

    狗子左右瞅瞅,摇摇头道:“我本来就是一个孤魂野鬼哪来的家人,左吴的全家被汉皇杀死了,我是他的仆从,也只好说我的全家被汉皇给杀了。”

    蒙查若有所思的往狗子身边凑凑,然后低声道:“这么说来,你只是左吴的仆人?”

    狗子笑道:“在汉地,我是他的仆人,但是,这里是龙城,我有一身的武艺可以依靠,他左吴除过恳请阏氏庇护,还能有什么本事呢?

    耶耶只要熬上几年,只要在鬼奴军中混出名堂,到时候,耶耶就是左吴的主子。”

    “你不喜欢左吴?”

    “你会喜欢一个欺压了你十几年的人吗?”

    蒙查恨恨的摇头道:“不会!”

    狗子大咧咧的揽住蒙查的肩膀道:“我们才是一路人,最看不起那些靠妇人吃饭的狗贼!”

    蒙查一把抓住狗子的手低声道:“好,你这个兄弟我认下了,只要你帮我弄死左吴那个狗贼,我就提拔你当鬼奴军的统领。”

    狗子慢慢的嚼着嘴里的羊肉小声道:“阏氏很喜欢他!”

    蒙查狞笑道:“杀了他,阏氏也就无从喜欢他了。”

    “慢慢来,且让这个狗贼得意几天,只要有机会,我们兄弟联手一起弄死他!”

    蒙查哈哈大笑,狗子也笑的很开心,就像两个真正的蠢货一般。

    夏日的草原上野花开的烂漫,刘陵提着裙裾在柔软的草原上漫步,她的头上戴着一个色彩斑斓的花环,乌黑的长发柔顺的披在背后,偶尔俯身摘下一朵漂亮的野花,继续装点自己的花冠。

    左吴吹着一只短笛,曲调悠扬明快,却是一首《阳春曲》,活泼的音调在草尖上跳跃,让刘陵觉得自己正漫步在淮南的大江边上,身边全是柔柔的柳丝……

    一曲听罢,左吴收起了短笛,刘陵回首疑惑的问道:“久不闻乡音,先生何故停下来了?”

    左吴拱手道:“再听下去,大阏氏就会思乡了。”

    刘陵叹息一声道:“北雁南归的时候,我曾系书信于鸿雁之足,期待南雁北飞的时候能收到佳音,岁岁苦盼,岁岁失望,先生何其狠心焉?”

    “乡音最是摧心肝,闻之使人肝肠寸断,当年项羽垓下被围,几曲乡音就让楚王军心打乱,余以为,大阏氏如今需要一颗澄澈透明的心,不可有丝毫的迷乱。”

    刘陵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道:“先生可是看出了什么不妥之处?”

    左吴拱手道:“单于做上首,阏氏于背后,单于眼光总是向后看,而且甲胄从不离身,此为阏氏之祸事也。”

    刘陵轻笑道:“这是单于爱护我。”

    左吴再次拱手道:“敢问大阏氏如今与单于恩爱几何?”

    刘陵皱眉道:“不如往日多矣,单于忧心军国大事,儿女之情已经不放在心上了。”

    “我观单于身子依旧雄壮,只是口齿不全,头发稀疏干黄,眼中有青色瘀斑,饮一斗酒,洒落半斗,恐不是长寿之兆,阏氏早做准备为上!”

    “我有挛提氏之子,谁敢动我分毫!”

    左吴无声的笑了,面对刘陵一字一句的道:“挛提氏於单旧事在前,难道还不足以让阏氏警醒吗?”

    刘陵面现愁苦之色,哽咽道:“单于帐中,各色美人充斥其中,一日三换,而我已经色衰恩驰,如何能与人争,只希望单于能看在太子的份上,让我在这草原上可以苟活下去。

    如何敢有其它心思?”

    左吴低声道:“余听说,阏氏帐下尚有八千鬼奴可以听从号令,屠耆王更是阏氏心腹,若有不忍言之事发生,左吴愿意为阏氏奔走联络。”

    刘陵深深一礼,感激涕零。

    目送刘陵远去,左吴露出一个笑脸,捏紧了左拳道:“没想到离开了淮南,某家却又有了用武之地!”

    回到帐幕的刘陵,摘下头上的花环,丢给坐在地上玩耍的儿子寿根,小小的寿根看到了美丽的花环,爬过来抓住就往嘴里塞。

    如意连忙夺过花环,埋怨刘陵道:“翁主,这是您的儿子,可不是草原上的羊羔。”

    刘陵毫不在意的道:“他是匈奴人,就该按照匈奴的法子养大。”

    如意抱起寿根道:“这是您的福根,可不敢有差池。”

    刘陵大笑道:“我的福根是我自己,其余的都不过是伪装罢了。

    那个左吴不怀好意,时时怂恿我与单于决裂,看样子他应该是刘彻派来的间谍,你们不要招惹他,就你们的心智,还经不起这个人的引诱。”

    如意点头道:“您当初可是跟这个认……”

    刘陵笑骂道:“我当年那是年少无知,以为能写几篇赋,能出几个不值钱的主意的人就是人杰。

    现在回头再看,太亏了,即便是找男人,至少也该是云琅,霍去病那样的男人才好!

    像这样的草包,刘彻也能派来草原,早晚是死于非命的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刘彻怎么不把云琅派来?他才是最合适的。

    那样的男子,就算是让我吃点亏,中点计,我也认了。”

    如意大笑道:“刘彻舍不得,听说云琅已经获封永安侯,才舍不得派来龙城呢。

    您当初在云氏盘恒了大半年,那时候就该用点手段才是!“

    刘陵苦笑一声道:“在云氏的那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落魄的时候,也是我过的最安静的时候。

    每日里只是潜心研习庖厨之道,这让我欢喜,你知道不,如果实在是不能留在云氏,我甚至生出在云氏终老的心思,云氏,真是一个适合养老的地方,每一天都过的不一样,每一天都过的精彩,每活一天都有新的收获。”

    如意点点头道:“真是那样子的唉,我最喜欢每日清晨挑着小小的木桶去松林里取松根水回来烹茶,总有一只大老虎跟着,很有趣!”

    刘陵学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啧啧,那样出尘的人物也只有山门能培养出来,进了刘彻的浊世,糟蹋了。”

第一一零章货比货就该丢() 
    第一一零章货比货就该丢

    大汉国历来以出人才扬名匈奴地。

    所以,狗子会兽医!

    当他帮助一匹难产的母马,顺利的完成分娩过程之后,狗子就成了匈奴的博士!

    这不是玩笑,而是匈奴大单于伊秩斜亲自封赏的官职,狗子救助的那匹母马,就是伊秩斜的备用坐骑。

    匈奴人喜欢骑乘母马,不是因为母马温顺,在匈奴人的手中,不论是公马,母马,还是野马,或者骆驼,公牛,驴子,大角的公羊都会非常温顺的。

    之所以骑乘母马,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长途跋涉的时候,母马能产马奶。

    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先决条件,也是匈奴人远途行军时必不可少的军粮。

    在极端条件下,没有马奶喝的时候,他们就会用小刀子割开战马的皮肤,喝一点马血充饥解渴。

    兽医在一群牧人中间,是远比医生更加受人尊敬的职业,人病了,最多死一个,要是牲畜群有了病症,很可能会死一群牲畜,也就是说,会饿死一群人。

    狗子以前在云氏的时候,干的就是饲养牛羊的活计,顺便还要看管鸡鸭。

    而云氏恰恰又是满大汉国最重视牛羊疫病的家族,在这样的家族里长大,负责放牧牛羊的狗子自然就学会了如何给牛羊看病。

    虽然手艺很粗浅,只会治疗一点普通的病症,可就是这点手艺,就让他成为匈奴人中的佼佼者。

    换了新帐篷的狗子感慨万千,想起最后一次见家主的时候,家主说的话——在匈奴,只要你是一个好的兽医,即便是犯下了要砍头的错,也会因为这个身份获得赦免。

    狗子感叹一声,帐篷里两个傻乎乎,脏兮兮的匈奴女人正冲着他笑,立刻觉得家主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兽医跟医生都必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爱干净,只要在匈奴人中间保持爱干净的名声,兽医的专业特点就会显现出来。

    不过,在匈奴人中间想要保持干净谈何容易!

    只要跟匈奴人坐一张毯子,狠狠地拥抱一下,无处不在的寄生虫就会立刻侵占你这个干净的身体。

    刚来的时候,要跟一群散发着恶臭气息的匈奴人睡一个帐篷,哪怕睡觉前把自己清理的如何干净,天亮之后,身上的寄生虫也只会比昨日更多,毕竟,汉人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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